《論語》詳解:給所有曲解孔子的人(53)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楊伯峻:孔子說:「我十五歲,有志於學問;三十歲,[懂禮儀,]說話做事都有把握;四十歲,[掌握了各種知識,]不致迷惑;五十歲,得知天命;六十歲,一聽別人言語,便可以分別真假,判明是非;到了七十歲,便隨心所欲,任何念頭不越出規矩。」
錢穆:先生說:「我十五歲時,始有志於學。到三十歲,能堅定自立了。到四十歲,我對一切道理,能通達不再有疑惑。到五十,我能知道什麼是天命了。到六十,凡我一切聽到的,都能明白貫通,不再感到於心有違逆。到七十,我只放任我心所欲,也不會有逾越規矩法度之處了。」
李澤厚:孔子說:「我十五歲下決心學習,三十歲建立起自我,四十歲不再迷惑,五十歲認同自己的命運,六十歲自然地容受各種批評,七十歲心想做什麼便做什麼,卻不違反禮制規矩。」
詳解:一句無人不曉的話,卻一直無人真的曉得,甚至連並列成分省略的簡單語法現象,都沒被指出過。「十有五而志於學」後的「立」、「不惑」、「知天命」、「耳順」、「從心所欲不逾矩」前,其實都相應省略了「志於」。完整的句子應該是「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志於立,四十而志於不惑,五十而志於知天命,六十而志於耳順,七十而志於從心所欲不逾矩。」
「於」,相當於「被」、「用」;「志」,「誌」的古字,標記。「志於X」,用X來標記。這裡有兩層意思:
一、十有五、三十等年歲數字,大致和孔子達到某種相應境界的實際年齡相關,但並不表明這個體經驗有著任何絕對的意義,例如,並不是任何人「三十」就一定「立」,「三十」與「立」之間並不必然相關,這些境界也並不一定按年齡機械地被賦予某種必然的次序,只是一種標記;
二、所有以往解釋都忽視了「志於」的省略,而把後面的境界當成「學」的必然結果,更把每種境界當成一個固定的標準,卻不知每種境界是自足而動態的,每種境界都有其「成住壞滅」,之所以是「志於」,只是把每種境界用一個名言標記而已,決不能掩蓋其鮮活的當下呈現。
「學」,「聞見學行」「聖人之道」,「聞見」而「學」,「學」而「行」,「學」是貫通「聞見」與「行」的樞紐,「學」,包羅萬有,相應境界、所為,以「學」為標記。
「立」,世間一切,皆有所「立」,有所位次,究底窮源,首先就要究其「立」、窮其位次,如此境界、所為,就以「立」為標記。
「不惑」,「立」則有其「患」,「患」則有其「惑」,而「立」皆「不患」而「立」其「患」,不窮其「不患」,則不能「不惑」,這「不患」而「不惑」的境界、所為,就以「不惑」為標記。
「天」,時也;「時」,當下也;「命」,生存、存在;「知「,智慧。「知天命」,當下生存而呈現智慧。所有的智慧,都離不開當下的生存,否則都是虛無幻想,智慧的成就,必須是當下生存的鮮活呈現,這境界、所為就以「知天命」為標記。
「順」,遵循;「耳順」,「耳」,「聞」也,「聞」與「見學行」是不可分的,「聞見學行」遵循什麼?就是「知天命」。「聞見學行」遵循當下生存鮮活呈現的智慧,這才是真正的「耳順」,這種境界、所為,以「耳順」為標記。
「從心所欲不逾矩」,「心」,非指一已之私心,民心也,依從民心期望不越「矩」,何謂「矩」?「聞見學行」「聖人之道」在當下現實中可能實現的位次。依從民心所期望但不超越「聞見學行」「聖人之道」在當下現實中可能實現的位次,這境界、所為以「從心所欲不逾矩」為標記。
「聞見學行」「聖人之道」,窮其現實之「立」,盡其現實所「立」之「不患」而「不惑」於時,以其當下之時讓智慧鮮活地呈現而「知天命」,然後才有「耳順」的內聖、「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外王。只有這樣理解,才算大致明白本章的主旨。
纏中說禪白話直譯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
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說:我十五歲的境界、所為用「從此聞見學行聖人之道」來標記,三十歲的境界、所為用「窮盡聞見學行聖人之道的現實可能位次」來標記,四十歲的境界、所為用「透徹聞見學行聖人之道現實可能位次的不患」來標記,五十歲的境界、所為用「聞見學行聖人之道讓智慧依當下生存鮮活地呈現」來標記,六十歲的境界、所為用「遵循當下生存鮮活呈現的智慧而聞見學行聖人之道以成就內聖」來標記,七十歲的境界、所為用「依從民心期望但不超越聞見學行聖人之道在當下現實中可能實現位次而成就外王」來標記。
感恩節,感恩纏中說禪先生。先生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