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是司法行政機關及當事人、律師等在解決訴訟和非訟案件時使用的文書,也包括司法機關的非規範性文件。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司法體制的不斷完善,法律文書在人們的日常生活及司法機關的辦案過程中顯得越來越重要。法律文書往往沒有一定的格式,在網上很容易搜索到數以萬計的範文,但卻不能照搬照套。即便是一件簡單的法律事務,對案情的分析、對證據的選擇、對法律的運用,以及文書的謀篇布局,在負責任的寫作者眼裡也是極大的考驗。2020年12月5日,京師南昌律師事務所舉行了京師法律大講堂活動,上午由刑事辯護部主任周九華律師主講,課程的內容是刑事辯護法律文書的撰寫。
主講人:周九華
講座上,周九華律師對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會用到的文書以及文書寫作的要點進行了細緻的講解。第一,講解了偵查階段所需的文書包括:調查取證通知書、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不予提請批准逮捕的辯護意見、不予批准逮捕的辯護意見、偵查階段辯護意見、取保候審申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首先,周九華律師以自己辦理的案子為例講解了各種法律文書的寫作要點。其次,還對相關的法律文件應當交到哪個部門作了解釋。最後,提示了各位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會見當事人應當注意問話方式等。第二,講解了審查起訴的文書包括:調查取證申請書、補充鑑定申請書、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書、律師意見書、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取保候審申請書、主持刑事和解申請書。在講解文書中提到部分文書可以提供給家屬,可能涉及到證人信息的文書不建議提供書面文書。第三,講解了審判階段的法律文書包括:調查取證通知書、補充鑑定申請書、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書、不公開審理申請書、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申請書、辯護詞。其中重點講解了辯護詞的寫作要點,周九華律師建議在寫辯護詞時應當確定辯護觀點,例如堅持做無罪辯護的案件不建議再寫即使構成某罪也可從輕減輕處罰。
圖:講座現場
一份法律文書面對著多方面的閱讀者。首先是當事人。要使當事人看完文書後對困擾其多時的問題能有較為清晰的了解,尤其是使當事人修正其原先不正確或者不切實際的認識,對案件所涉及的事理有豁然開朗的感覺。其次是司法人員(如法官、檢查官)。一個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裁判權掌握在司法人員手中。律師及時提交一份觀點正確、說理透切的辯護詞、代理詞,將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司法人員弄清案情,使己方能贏得有理、輸得明白。整場講座以實操案件為基礎,深入淺出的講解了刑事案件法律文書寫作的要點以及在辦案過程中如何解決辦案障礙。整場講座主題鮮明、內容豐富,既有理論深度,又與實踐相結合,兩個小時的授課時間轉瞬即逝,令在座的我們意猶未盡。
作者/來源:京師南昌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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