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新甲之死,真的是因為崇禎推卸議和責任嗎?

2021-02-23 明朝那些事兒漫畫版

戳穿滿清修的《明史》的所有謊言,用明朝檔案重建崇禎朝歷史

據說,崇禎皇帝曾經派陳新甲議和,結果議和這事被洩露了,群臣譁然,崇禎為了推卸責任,把陳新甲砍了腦袋。這說明崇禎是一個好面子,不負責任的皇帝。

事實真如此嗎?

在搞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搞清楚,陳新甲之死的官方罪名。

一、陳新甲的官方罪名:失陷城寨

(注意,筆者說的是「官方罪名」,就是崇禎皇帝嘴上肯定的罪名,至於崇禎皇帝說的罪名是不是真實罪名,本部分暫時不討論)

陳新甲之死,在史料研究上難度很大,因為筆者在三本明朝官方檔案《中國明朝檔案總匯》、《明清史料》、《明清內閣大庫史料》中均未看到明方關於陳新甲議和的奏疏、聖旨,這就導致其沒有最可靠的第一時間,第一手檔案支持。那麼我們就只能通過《弘光實錄抄》中徐石麒的奏疏,還有各種私人筆記,進行邏輯推斷。

既然現在崇禎朝的歷史觀點,多數都是根據犬清的《明史》。儘管《明史》可信度很低,但是我們也看一看,犬清的《明史》是怎麼說陳新甲的罪名的:

至七月,給事中馬嘉植復劾之,遂下獄。新甲從獄中上書乞宥,不許。新甲知不免,遍行金內外。給事中廖國遴、楊枝起等營救於刑部侍郎徐石麒,拒不聽。大學士周延儒、陳演亦於帝前力救,且曰:「國法,敵兵不薄城不殺大司馬。」帝曰:「他且勿論,戮辱我親籓七,不甚於薄城耶?」遂棄新甲於市。——《明史》陳新甲傳

雖然《明史》造假嚴重,但是在陳新甲官方罪名這一塊,也沒說官方罪名就是「議和」,而是「失陷親藩」。所以,不能用《明史》來證明陳新甲官方罪名是「議和」。

我們再看看,明末其他的民間私人筆記,都是怎麼記載陳新甲官方罪名的,這裡列舉幾個主要的私人筆記:

崇禎實錄:

誅前兵部尚書陳新甲。初,周延儒入其賄,營解甚力;因奏:『國法,大司馬兵不臨城,不斬』。上曰:『他邊疆,即勿論;僇辱我親藩七,焉不甚於薄城乎』!延儒語塞。既而刑部署事右侍郎徐石麒奏其釀寇私款;立奏上,竟棄市。——《崇禎實錄》

崇禎朝野紀:

十一月初二日,詔誅兵部尚書陳新甲。新甲起家乙科,由邊道升巡撫丁憂。楊嗣昌薦其才,奪情起宣大總督。嗣昌入閣,繼任中樞者為傅宗龍,既得罪,遂升新甲為大司馬,附嗣昌,力主款議。當張若麒督戰敗逃後,特遣馬紹愉往義州議款,竟得嫚罵,紹愉幾被殺,匍匐竄歸。臺省惡其辱國,交章發新甲奸狀。上雖怒,隱忍未即發。適新甲有疏,細陳款事,中多援引聖諭,此疏誤為書役發科抄傳,兵科據疏糾參。上意:新甲見賣,嚴旨切責回話。新甲回奏,絕不引罪,反自詡其功,有「某事人以為功而實臣之大罪」等語。上大怒,著刑部提問,部引失陷城寨律,秋後處決。左右有為營解者。以□未薄城為言。上曰:□辱戮我七親藩,不更甚薄城乎?下部具議,司冠徐石麒因言甲陷邊城四、陷腹七十二、陷親藩七,此從來失事未有之奇禍,亦刑書所不忍載之條例者也。當臨敵缺乏,不依期進兵策應,因而失誤軍機者斬決不待時。旨下,即會官處決。——《崇禎朝野紀》

烈皇小識:

部引失陷城寨律斬,宜興、井研,合詞求免,以北清未薄城為言。上曰:『陳新甲職任中書,一籌莫展,致令流賊披猖,戮辱我七親藩,不更甚薄城乎』?遂奉旨:『陳新甲著即會官斬決』!——《烈皇小識》

石匱書後集:

上曰:『陳新甲失事重大,法無可寬;但引律尚屬未確,可另行覆擬即奏』!石麒奏:『新甲陷邊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親藩七,此從來失事未有之奇禍,亦從來刑書所不忍載之條例者也。當臨敵缺乏,不依期進兵策應因而失誤軍機者,斬』。奏上,新甲棄市。——《石匱書後集》

可以看到,這裡的每一篇私人筆記,記載的陳新甲官方罪名,都是「失陷城寨」。並沒有哪一個私人筆記記載陳新甲的官方罪名有「議和」(徐石麒在奏疏中抨擊過陳新甲議和,但是沒有任何記載證明,崇禎皇帝把「議和」作為陳新甲官方罪名)。

下面,我們看記載陳新甲議和的最可信史料,唯一的奏疏,《弘光實錄鈔》中徐石麒的奏疏。徐石麒掌管刑部,親自審陳新甲案,屬於和陳新甲案相關度最高的當事人,也最了解陳新甲罪名。另外,奏疏是給天下人看的,徐石麒後來殉國了,屬於民族英雄,人品較好,因而其奏疏也比較可信:

且先帝之誅新甲,非以款事。臣擬新甲罪,亦非決不待時也。先是四、五月間乞款不成,沸滿長安,臺省惡其辱傷國體,盡發新甲前後奸罪,章滿公車。先帝概不下。忽於是年七月二十八日以十餘本悉下法司,並下新甲於理。時新甲金多黨盛,為之祈生全者如市。及臣發諸糾疏讀之,或言其賣總副鎮金銀累巨萬,從海道運歸,或言其陷遼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新藩七。越旬日,臣同法司集都城隍廟,新甲口供與所糾無以異。臣於是引失陷城寨律秋斬。舊輔臣延儒為新甲營解甚力。面奏謂國法大司馬□不薄城不斬也。先帝曰:「他邊疆即勿論,戮辱我七親藩,不甚薄城乎」?延儒語塞。先帝尚以秋斬來蔽辜,諭臣再議。於是引居中調度臨時不能策應因而失誤軍機者斬律。朝上,午即會官處決。煌煌天語,而謂臣殺之乎?先帝勵精明睿,庶獄庶政,無不親裁,綸扉大臣,惴惴慮過,豈有誅一樞部大臣而竟聽臣下鍛鏈者?耳鼎視先帝為何如主,而概以漢之桓靈、宋之理度,同類視之。此臣所謂矯誣先帝者,悖之極也。耳鼎謂新甲敭歷巖疆,饒有兵略,洵如此。自宜龔彰天討,執訊獲醜矣。即不然亦宜左枝右梧,可無失事。而胡以覆軍殺將,亡國破城之報,若是之多也。且恭皇帝之變,皇上身嘗之痛也。豈先帝痛恨之而皇上遽忘之乎?耳鼎又視我皇上為何如主?而敢於黨恭皇之罪人、張封疆之罪吏也。此臣所謂欺罔聖明,老奸之極也。臣恐耳鼎之邪說得行,使國家忘用人行政修德自強之實,而端以款□為事。蓋□之佯款,其愚我也。收我邊民畏戰之心,弛我邊塞防戰之備也。若其果欲我款,則非講金繒、講獻幣、講割地、講南北名分,不可款也。又恐耳鼎之說得行,使天下疑先帝以為昏庸無道,□當款而不款,大臣不當殺而殺,以致身禍國隳,為天下笑。使先帝抱不白之誣於天下,臣之所深痛也。又恐耳鼎之徒黨罪樞者,搖鼓唇舌,變亂是非,致皇上疑新甲有于謙之功而受西市之慘,為之恤其罪累,錄其子孫,孤烈皇帝敦睦之心,而增恭皇帝在天之恫。臣之所深慮也』。——《弘光實錄鈔》卷三

徐石麒奏疏中這一段說了陳新甲的官方罪名:

臣於是引失陷城寨律秋斬。舊輔臣延儒為新甲營解甚力。面奏謂國法大司馬□不薄城不斬也。先帝曰:「他邊疆即勿論,戮辱我七親藩,不甚薄城乎」?延儒語塞。先帝尚以秋斬來蔽辜,諭臣再議。於是引居中調度臨時不能策應因而失誤軍機者斬律。朝上,午即會官處決。

我們可以看到,徐石麒奏疏中說的官方罪名,也不是「議和」,而是失陷城寨、親藩。而且徐石麒還特意強調陳新甲不是因為議和被殺:「且先帝之誅新甲,非以款事」。

陳新甲被人彈劾的是賣官,松錦戰敗,關內戰敗,失陷親藩:「或言其賣總副鎮金銀累巨萬,從海道運歸,或言其陷遼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親藩七,使聖子神孫塗炭膏血,流離無所」。

陳新甲自己也承認了自己丟城,失陷親藩的事:「新甲口供所陷諸城郭親藩與所糾無以異」。徐石麒引失陷城寨,失誤軍機罪斬陳新甲:「於是引失城塞律秋斬上」「失誤軍機者並斬律」。

既然當事人奏疏,幾乎全部的私人筆記,甚至包括滿清的《明史》在內,都沒有說陳新甲的官方罪名是「議和」,而是「失陷城寨」。那麼,我們就可以確定,陳新甲的官方罪名,就是「失陷城寨」,而不是「議和」(如果是「議和」,那怎麼也得有一兩個明末私人筆記說陳新甲官方罪名是「議和」才行)。

二、陳新甲死於議和的邏輯硬傷

我們假設一下,崇禎皇帝真的是因為議和殺的陳新甲,那麼大家想一個問題:崇禎皇帝為什麼要因為議和殺陳新甲呢?

按照流行的說法,是群臣反對議和,紛紛要求皇帝給他們個交待,必須有人對議和負責,要麼你皇帝承認錯誤(下罪己詔),要麼把主持議和的陳新甲砍腦袋,當然,兩者都做是最吼滴。

如果沒有來自朝臣的壓力,崇禎皇帝就不可能因為議和這事殺陳新甲,因為大家都覺得議和就議和,失敗就失敗,這都沒什麼,對國家也沒什麼危害,崇禎皇帝為什麼要殺陳新甲呢?面子?不存在的,如果崇禎皇帝因為讓自己丟面子就可以殺人,那麼那個黃道周,天天和崇禎對著幹,天天讓崇禎沒面子,豈不是得被砍頭幾百次了啊。

所以,崇禎皇帝如果因為議和殺陳新甲,那麼必須有一個大前提:朝廷群臣給皇帝施加壓力,必須有人對議和負責,要麼你皇帝承認錯誤(下罪己詔),要麼把主持議和的陳新甲砍腦袋。

這時候,皇帝選擇了砍陳新甲的腦袋。

如果大前提成立,那麼,陳新甲的官方罪名裡面,必須有「議和」這一條。

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議和」這一條,那麼至少在明面上,陳新甲不是因為議和死的。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陳新甲不是因為議和死的,那就沒有人因為議和掉腦袋了,你皇帝也不下罪己詔,那是不是說明,議和這事可以沒人負責,可以沒人管了?這就和大前提矛盾了。

然而實際上,陳新甲的官方罪名,根本沒有「議和」這項。那麼說明沒人因為議和被追究責任,和大前提矛盾了,「崇禎因為議和洩露,推卸責任殺陳新甲」從邏輯上就是不成立的了。

所以說,崇禎皇帝殺陳新甲,根本就不是因為議和。不存在崇禎為了推卸責任,殺陳新甲。

三、為什麼議和剛剛失敗,就殺陳新甲

有人肯定想,既然陳新甲不是因為議和被殺,那麼為什麼議和剛剛失敗,陳新甲就被下獄?這個時間怎麼這麼巧合?

其實,陳新甲掉腦袋,和議和失敗,是有邏輯關係的。但是這個邏輯關係,並不是普通人想像的那樣,陳新甲被殺是因為議和。

我們看看陳新甲的罪名:「或言其賣總副鎮金銀累巨萬,從海道運歸,或言其陷遼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親藩七,使聖子神孫塗炭膏血,流離無所」。這些事情,都是在議和之前,或者議和時即將發生的。出了這麼多,這麼大的事,不可能沒人負責,陳新甲作為兵部尚書,從職務上就有責任。另外松錦大戰的失敗,也和陳新甲催戰有很大關係,陳新甲至少對松錦戰敗,責任非常之大。

更不用說,陳新甲還曾經製造假情報害死盧象升,主導晉商資敵賣國等種種賣國行為。

陳新甲捅了這麼多大簍子,他心裡也知道,如果沒有功勞,那麼一旦追究他責任,他的腦袋誰也保不了,即使是崇禎皇帝,想保住陳新甲的腦袋,也必須有足夠充分的理由!明朝皇帝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也得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陳新甲,缺少一個保住腦袋的理由,也需要這個理由。

他給自己想的理由,就是議和成功。

議和成功了,那麼明朝損失了十三萬大軍,卻因為他陳新甲關鍵時刻力挽狂瀾,議和成功,明朝從此不再受滿清的侵略,以這樣的功勞,陳新甲完全可以保住自己的腦袋,而且還有功,在歷史上名聲還會不錯。

就算有人想殺陳新甲,也得掂量一下後果——明清和議是陳新甲促成的,殺陳新甲,你明朝什麼意思?和滿清開戰?

所以,議和成功,陳新甲就能保住腦袋。

但是很不幸,議和因為某種原因失敗了。

這個時候,言官們開始追究陳新甲戰敗的責任:「臺省惡其辱傷國體,盡發新甲前後奸罪,章滿公車。先帝概不下」。

陳新甲能怎麼辦?本來可以用議和將功折罪,但是現在議和失敗了,你陳新甲還有什麼功勞,能彌補你之前的罪行?

陳新甲,只剩下乖乖認罪一條路了。

所以說,陳新甲議和之後就被殺,不是因為崇禎推卸責任,而是因為,陳新甲之前就犯了很多罪,只有議和成功陳新甲才能不被殺,議和一失敗,陳新甲只能乖乖認罪了。

四、議和能挽救明朝嗎

有人總認為,如果陳新甲議和成功,就會如何如何。

下面我引用 @淚痕春雨 《笑評明帝國的滅亡》中的段落,來反駁這個觀點:

崇禎不敢公開支持陳新甲和議,一直頗受後人非議。 
但我們看看陳新甲與滿清和議是哪一年?那是崇禎十五年了! 
此時的大明帝國,與後來的南明政權相比,能有多少優越性?
崇禎皇帝讓陳新甲私下與滿清和議時,本身就是崇禎皇帝黔驢技窮、急病亂投醫罷了。事實上,恐怕他自己也不會相信世上有這樣便宜的事。
崇禎皇帝重用陳新甲與滿清和議之時,那已是崇禎十五年了,當時的大明帝國已是什麼爛攤子了? 
崇禎十四年,滿清取得松錦會戰勝利。 
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攻克了洛陽。 
崇禎十四年,張獻忠攻克襄陽。 
崇禎十五年,皇帝想讓孫傳庭到中原剿寇;竟然有人提醒皇帝:這可是帝國僅剩下一副家檔了,您可千萬要小心點用啊!而就在當年,明帝國就把這副家檔給打碎了。 
此時的明帝國政府,拿什麼與滿清進行和議呢? 
此時的明帝國,比後來的南明政權能強到哪裡去? 
就算他能與滿清達成他們所希望的和議;但就憑他們這種實力,靠什麼面對李自成強有力的攻擊呢? 
崇禎十五年時的明帝國,實在只是剩下一個空殼子了。 
此時的明帝國,已無法組建一支與滿清相抗衡的軍事力量了。 
此時的明帝國,也無法再組建一支能與李自成、張獻忠相抗衡的軍事力量了。 
一個帝國已到了如此窮途末路的境地;所謂的和議、遷都就能挽救他? 
曾經屬於大明帝國的版土上,林立的各種軍事力量沒有二三百萬,也得有一二百萬;真正的問題是:有多少軍隊是大明帝國政府、大明帝國皇帝真正可以指揮、調動的呢?
李自成、張獻忠等流寇,顯然是明帝國根本無力控制的。 
就是左良玉、高傑之類的所謂的政府大軍,也顯然不是明帝國政府有能力控制的。 
問題是:除了這幾大軍事力量外,大江南北還有什麼可稱道的軍事力量嗎?顯然是沒有了! 
此時的大明帝國,竟然連一枝拿出手的軍隊都沒有了。一個帝國已淪落到了這種地步,居然妄想靠所謂的和議、或遷都去挽救自己的滅亡,那不是盡想美事嗎? 
此時的明帝國,比後來的南明政權能強到哪裡去? 
明帝國就憑這種資本,就妄想與一統長城以北的、新興的、充滿野性的滿清帝國達成長久的和議?如果憑這種資本都能與滿清達成和議,那南明就用不著滅亡了。 
在崇禎統治帝國的十七年時間裡。 
長城以北是一步步走向統一,長城以南則是一步步走向分裂、混亂; 
長城以北是中央政府權力日益鞏固,長城以南則是中央政府權力日益衰弱; 
長城以北中央政府所控制的軍隊越來越多,長城以南中央政府控制的軍隊越來越少。 
面對這種此消彼長的事實;我們竟然還要把明帝國的滅亡歸於一個山海關的得失之上、歸於和議與否之上、歸於遷都與否之上。這不過是重複既得利益集團的觀點罷了;因為這些挽救帝國滅亡的方法都是不會損害他們既得利益的。問題是,這些方法實際上都也缺乏現實的意義。 

陳新甲的議和,並不能挽救明朝,這時候明朝議和,滿清可以隨意撕毀和約,明朝毫無辦法。

最後再說兩句。

筆者從來沒聽說過議和,或者議和失敗,在明朝是要被判死刑的。只有私自議和會被處死。但是群臣都知道,陳新甲的議和,是皇帝授意的,不算私自議和,也不可能被判死刑。皇帝想殺一個人,也得根據《大明律》。就像現在,處死一個官員,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要根據法律,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國家元首一句話就殺人。法律中這個事不是死刑,就不能根據這個殺人。

如果崇禎皇帝會因為主張議和被大臣知道就要殺陳新甲,或者明朝會因為某個官員主和而殺掉他,那麼當初楊嗣昌公開主和,滿朝文武都知道,崇禎皇帝為什麼不殺楊嗣昌?再往前說,隆慶和議,張四維,王崇古主和,為什麼張四維王崇古沒因為主和被砍了腦袋?

至於什麼因為陳新甲議和被殺,南遷的時候就沒有人敢出來擔責任,就更是無稽之談了。李明睿,李邦華都支持崇禎皇帝南遷或者太子南遷,但是並沒有因此掉腦袋啊,相反據《明季北略》記載,反對南遷的光時亨差點掉腦袋:「上曰:光時亨阻朕南行,本應處斬,姑饒這遭。」

陳新甲召對時,陳新甲竟然說養善木離錦州兩千裡,都到俄羅斯了。深宮中的皇帝,和不知兵事的蔣德璟,都知道養善木離錦州三百裡。這事堪比當年薛國觀造謠皮島離瀋陽兩千裡,陳新甲不是蠢就是壞。

要說崇禎皇帝刻薄寡恩,這句話陳新甲還真沒資格說。沒有崇禎,陳新甲一個舉人,能做到兵部尚書?明朝三百年,有幾個舉人,能做到尚書的?

要知道,舉人在明朝官場是受歧視的,想提拔很難,除非有功勞。陳新甲中舉之後,做了20年定州知州,崇禎元年進刑部做了員外郎,進郎中,崇禎三年升官為寧前道。一個舉人,沒什麼功勞,就連升三級,堪比張好古啊。

毛文龍吧吧主「jialaoliu」講過:

中學語文課本裡有這么篇課文,叫《連升三級》。
  該課文說有個叫張好古的富二代,明明不識字,被一個江湖騙子忽悠跑到北京城去考前三名。一連串巧合後,他和八千女鬼騎著馬撞到一塊,然後八千女鬼讓張狗少拿著自己的名片進考場。而考場的考官以為廠公暗示他們讓這個傢伙考中前三名,把自己的房間騰出來讓張好古住,連考卷都不用張好古做,直接考官自己當槍手答題讓張好古高中第二名。
  接下來又是一連串誤會下,張好古獲得眾官員聯名保薦,進了翰林院,在裡頭混吃等死,被一個聰明人發現他不識字,編了個對子「昔日曹公進九錫,今朝魏王欲受禪」,寫完交給張好古,張好古不識字,便在廠公壽辰那天送給魏忠賢。
  又是一連串巧合下,這副對子掛了一天楞沒人敢告訴魏忠賢。  ——傳說中天啟和魏忠賢都不識字。
  幾年後天啟病死,崇禎上位,弄死魏忠賢,清算閹黨時,張好古送的那副罵魏忠賢「昔日曹公進九錫,今朝魏王欲受禪」的對聯,成了張好古不但不是閹黨,而且還是忠臣的證據。
  於是,張好古不僅沒被當成閹黨清算,反倒加升三級。
  課文的最後一句是:「一群氵昆蛋」。
  度娘說:「『一群氵昆蛋!』四個字罵倒了兩代昏庸的君臣,概括了封建統治者的本質。」

歷史上沒有張好古,但是崇禎登基之後,確實有個官員被連升三級,就是陳新甲,陳好古。

連升三級,陳公好古。

袁崇煥作為同進士,他升官,好歹有兩次「大捷」。陳新甲,一個舉人出身,一個大捷沒有,崇禎三年做寧前道,崇禎七年宣府巡撫,九年辭職,崇禎十一年宣大總督,崇禎十三年兵部尚書,沒有「大捷」,陳新甲竟然還升官這麼快,崇禎對他可以說是天大恩典了,他最沒資格說崇禎皇帝刻薄寡恩。

陳新甲還製造假情報害死盧象升,做晉商後臺幫助晉商資敵。更是在松錦大戰中催戰,導致十三萬大軍全軍覆沒。還有關內大敗,失陷親藩等罪,可以說,陳新甲死的真是是一點不冤。

相關焦點

  • 為何陳新甲臨死之前只想說一句話?大明的未來他多說一句都不行?
    但他是皇帝啊,所以議和這件事不能由皇帝親自出面,就由兵部尚書陳新甲出面了,這樣如果議和成功,也是兵部的事,議和不成功,也是陳新甲「賣國求榮」的事,跟他皇上都扯不上關係,他可以一直維持著自己好皇帝的面子!沒想到陳新甲在崇禎的授意下,跟皇太極議和這事洩露了,大明滿朝文武都非常震驚,議論紛紛,崇禎面子上過不去,就想讓陳新甲一個人把責任全攬下來。
  • 大明王朝26位兵部尚書,陳新甲惹來的爭議是最多的,這是為何?
    氣得崇禎指著他的鼻子說,你身為堂堂的兵部尚書,朕問你用兵之道,你竟然說想好了再回答朕?真是廢物!你給朕下去!陳新甲就趕忙灰溜溜的下去了!不得不說,舉人出身之人連談論用兵之道都談不得,因為書生意氣畢竟是幼稚的,而戰場上的廝殺又是血淋淋的,有時候是書本上的理論講不清的!
  • 崇禎想用盧象升堵主戰派的嘴,盧象升赴任後決心死在抗清的疆場
    「戊寅之變」是自「己巳之變」以來後金髮起的第五次南略,也是後金改名為清之後第二次長驅直入打到明朝的京畿重地。九年前的「己巳之變」中,明軍名將滿桂、趙率教戰死,明星人物袁崇煥也在事變中被整死,而這一次的明朝又將付出怎樣慘重的代價呢?
  • 崇禎皇帝朱由檢的缺點和個人不足
    按照朱元璋和朱棣給後世子孫設定的標準,明朝皇帝的責任太大了,任務太重了,沒有宰相總理政務,沒有叔伯兄弟相幫,帝國的大小事務都需要皇帝裁決,大小矛盾需要皇帝協調,非常人能夠勝任;加之沒有至親兄弟提醒和出謀劃策,治國理政只能靠自己的覺悟,對普通官員和百姓看似平常的人情世故的,皇帝也很難體會到。
  • 堂吉訶德式的皇帝——崇禎皇帝朱由檢
    在危機之中,有雄心壯志的崇禎當然解決危機,實現中興之治,而抵抗韃虜和平定內亂都需要錢財,於是崇禎就只能加稅再加稅。 時間到了1642年,當時已經是十分危難之際,李自成和張獻忠肆虐中原,關外四城丟失,遼寧官員石鳳臺提出要與清朝議和,被崇禎皇帝扔到監獄,大學士謝升也勸誡,崇禎終於動心,派兵部尚書陳新甲前去談判,不料事情敗露,言官彈劾陳新甲,崇禎皇帝為了推卸責任,居然把陳新甲給斬了,議和也不了了之。之後,皇太極大舉進攻明軍,關外形勢更加嚴峻,李自成又發展壯大,最終問鼎中原。
  • 明朝滅亡的真正原因,究竟多少人誤會了崇禎?
    等到泰昌皇帝登基稱帝後,僅僅一個月便駕崩,之後崇禎的哥哥天啟繼位,崇禎被封為「信王」。按照父死子繼的原則,崇禎本來是沒有機會繼承皇位的,直到天啟臨終前,才指定崇禎為繼承人。故而崇禎在當皇帝之前,從未接受過帝王教育。甫一登基,崇禎帝受到東林黨輿論攻勢的影響,以雷霆萬鈞之勢誅滅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看似英明,其實卻導致了東林黨一家獨大,完全不符合以「平衡」為核心的帝王權術。
  • 崇禎帝的最後48小時:他為什麼不逃跑?
    如前所述,崇禎沒有逃跑,很有可能就是沒把流寇放在眼裡,他也不曾想過,不到兩天京城竟然失守。【晚明士風】但是,這最後48小時內崇禎帝就沒想過點別的?事實上,崇禎也是想戰略轉移的。變民軍抵達北京之前,他就和大臣商量,當今之事且當如何?匪夷所思的是,從宰相到部長,沒有一個人正面回答他。
  • 皇帝的絕望:孤獨的崇禎和無助的光緒
    在帝制時代,皇帝擁有著最高的權力,當然就有著最大的責任了。所有的問題,其實都皇帝自身的皇帝。我們來看看明清最後的權力是如何自己作死的,(溥儀是幼兒,就能算過渡人物),分析一下崇禎和光緒。這兩大爺還有很多共同點。他們兩個本來就不是天生的皇帝,都撿漏撿來的。
  • 崇禎帝到底被誰坑死了?
    因此我想追究倡議練餉者的責任。我這樣做很冒昧,我又傻又直,罪該萬死。隨後引罪辭職。崇禎很要面子,心裡卻不糊塗。他容許蔣德璟辭了官,不久又取消了練餉。清朝的史學家趙翼推測崇禎罷練餉的心理,說了一句很簡明的話:「蓋帝亦知民窮財盡,困於催科,益起而為盜賊,故罷之也。」說到這裡,我們清楚地看到皇上轉了一個彎。
  • 崇禎將他凌遲,乾隆卻為他平反,袁崇煥的死冤嗎?
    那麼袁崇煥被殺,真的冤嗎?袁崇煥畫像袁崇煥死的不冤來看下《崇禎長編》中記載的崇禎時期袁崇煥和錢龍錫定罪的詔書那這些罪名,袁崇煥幹了嗎?還真幹了!袁崇煥之死,不是因為清人編造的皇太極設的反間計,而是因欺君失職而被殺。按照明律,敵軍入境不能堵截,攻城不能入保,要按律逮治。所以袁崇煥被殺並不冤。
  • 把崇禎換成康熙,能挽救大明王朝嗎?崇禎究竟遇到了哪些困難呢
    崇禎亡國是因為他不夠努力嗎?當然不是。他是一個勤政的皇帝,雖然能力上平庸了一些,可是努力程度不輸任何皇帝。可就算這樣,他也阻止不了亡國的命運,理由很簡單,因為他所面臨的問題,那也是非常複雜棘手的,就算是把清朝的康熙皇帝挪過來,他也未必能扭轉乾坤。那麼崇禎當時到底遇到了哪些麻煩呢?
  • 崇禎吊死的時候,感慨「忠賢若在,時事必不至此」了嗎?
    相傳,崇禎皇帝在歪脖子樹上吊死的時候,曾感慨:「忠賢若在,時事必不至此」,這是真的嗎?還有人說,魏忠賢不死,大明不滅,如果魏忠賢當時還活著,能延續大明江山嗎?崇禎懷念魏忠賢的概率幾乎為零,因此他也不會感慨「忠賢若在,時事必不至此」,有以下兩個原因。其一,崇禎痛恨閹黨,並將閹黨連根拔起。
  • 崇禎的女兒長平公主是獨臂神尼嗎
    傳說她收了八個天下無敵的徒弟:了因、黃仁父、李源、周潯、白泰官、路民瞻、甘風池和呂四娘。呂四娘是九難的關門弟子,後來潛入深宮,刺殺了雍正皇帝,輾轉為師父報了家國之仇。這八個了不起的徒弟,被稱為「清初八大俠」,在當時威震天下。然而,歷史上的長平公主真的像傳說中那樣武功高強,一生以反清復明為己任嗎?她被崇禎皇帝砍斷左臂死裡逃生後究競過著怎樣的生活?
  • 崇禎皇帝真是因為得了失心瘋才要殺死女兒和嬪妃們嗎?
    崇禎皇帝是明朝的最後一個皇帝,明朝滅亡時,崇禎皇帝做了一件令後人都難以理解的事,那就是在闖王李自成攻破了北京城時,他提劍毫不猶豫的將自己後宮內的女眷以及嬪妃公主們一個不留的都殺死了。
  • 吊死崇禎的「歪脖子樹」,曾經得到了長期保護,如今咋樣了?
    可是其實此時的明朝主力尚存,在南京還另有一套官僚制度,還有江南的半壁江山,崇禎如果能逃到南方,說不定也不是沒有一戰之力。可是明朝的皇帝有一個特色,就是有骨氣。崇禎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國都逃到南方,最終被迫吊死煤山。
  • 陳圓圓真的很美嗎?明朝崇禎帝曾經拒絕她,吳三桂卻為她投降清朝
    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按理說陳圓圓能夠讓吳三桂為之背叛自己的民族,背上千古罵名,她一定是一個貌美如花的人。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吳三桂見到陳圓圓之前,她就被推薦給崇禎皇帝,而崇禎皇帝不僅沒有接納陳圓圓,反而狠狠地批評了那個進獻陳圓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