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ab在線 No.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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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與通事林針
番仔球埔的護身符:李仙得契約
李仙得在臺廈活躍的政治活動經驗,為正處於明治維新、渴求西方人才的日本政府所看中,1872年他在由廈返美途中停留日本,被勸說為日本政府服務,同年12月辭去美國領事一職,成為日本遠徵臺灣計劃的顧問,也是日本政府的第一個外籍僱員。
在李仙得離廈前,德記洋行(Tait & Co.)的帕特森(John Paterson)和怡記洋行的派爾(Randall H. Pye)找到了他,要求承讓在「雞毛尾」的土地,並於1872年7月籤訂了一份英文契約。根據這份契約,李仙得象徵性地接受了1元的租金,將其餘的1305元在8位中國原業主間分配,並且規定此地產的任何轉讓、分租、租用、建造使用,都必須獲得美國駐廈領事的批准;最重要的是,此地產必須作為廈門外人團體的公共設施使用,不能轉為私人用途,如有違約,美國政府隨時可以收回此產業及相關設施。美國領事館關於李仙得轉讓契約證明書局部。圖片來源:英國國家檔案館。在美國領事的批准之下,1875年9月派爾將他的產業權利轉讓給了帕特森,當時稱「板球場」(Cricket Ground);1876年4月,帕特森通過德記洋行經理勿魯士(Robert H. Bruce),將整個產業轉讓給了廈門外國人道路委員會(Roads Committee),該地產的名稱已是「洋人球埔」(Recreation Ground)。1899年英人打球埔公司董事(Kulangsu Lawn Tennis & Cricket Club)為番仔球埔辦理了中外契約,地塊編號55,總面積約17080平方英尺,將其作為在廈門外國人的公共產業管理,1903年鼓浪嶼工部局成立後,接管了道路委員會名下的公共財產,其中包括番仔球埔。由於此產業是李氏在美國駐廈領事館註冊登記的,1917年時任美國駐廈領事對番仔球埔的地權提出質疑,一度致函上海美國總領事館查證各項契約,並上達美國國會諮詢,經核查此地的轉讓手續和使用,均滿足了李仙得契約的各項條件,因此承認工部局對番仔球埔的合法產業權益。李仙得位於韓國首爾的墓地。圖片來源:WIKIPEDIA。
【待續】
原文題為
「鼓浪嶼番仔球埔的前世今生」
刊登於
《廈門晚報》200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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