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筆下的主人公,永遠是女性。
《直至海枯石爛》對比了永遠走不出年輕傷痛的莊杏友、享受快樂當下的莊自修,姑侄兩代女性的愛情觀念。《喜寶》中的姜喜寶毫不掩飾她以青春、貌美換取物質生活的赤裸裸追求,也毫不掩飾渴望真正愛情與溫暖的內心。《流金歲月》設置了雙女主,講述了不同性格的朱鎖鎖、蔣南孫乘風破浪的姐妹情誼。《印度墨》女演員劉印子迫於生存壓力,忍痛放棄愛情,走上一條自我而決絕的現實之路。《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被家庭和婚姻拋棄後,在荊棘叢生的現實環境中斬獲新生,擺脫了對男性的依附。
……
亦舒筆下的女性形象,大多年輕、貌美、聰穎、可愛,大多有著曲折的愛情經歷,卻仍在苦苦追求愛情的真諦。這其中,小說《玫瑰的故事》中的女主人公黃玫瑰,就是最具代表性的。
一、男性視角下,黃玫瑰是最美麗的女性!
小說共有4章,每章都以不同的第一人稱「我」來講述玫瑰的故事。
第一章:黃振華(玫瑰的哥哥)視角下,講述玫瑰與周士輝、莊國棟、方協文的情感糾葛。第二章:溥家敏(玫瑰的追求者)視角下,講述玫瑰與溥家明、溥家敏兄弟的愛情取捨。第三章:周棠華(玫瑰女兒方太初的未婚夫)視角下,講述玫瑰與女兒相認相處的故事,以及周棠華認清自己對待嶽母玫瑰和未婚妻太初、對未來生活的選擇。第四章:羅震中(玫瑰繼子、愛慕者)視角下,講述玫瑰與莊國棟分離多年後重逢的矛盾與痛苦,以及自己愛慕繼母的矛盾與痛苦。全書4章,都是以男性視角看玫瑰,並被玫瑰的個人魅力深深吸引,願意為之肝腦塗地、赴湯蹈火。
溥家敏第一次見到玫瑰就呆住了,驚豔得不能自持:
她的美麗是流動的,叫人忍不住看了又看……她的姿態卻婉轉低回,像是有千言萬語開不了口的表情,整個人像一幅圖畫般好看……溼褲子粘在腿上,非常曖昧的一種感覺……我居然巴不得時間可以靜止,不再移動一寸,女人從來沒有給過我這種感覺,我深深震蕩。
周棠華第一次見到未來嶽母玫瑰也呆住了,甚至比未來的妻子還要美麗:
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臉簡直發出柔和晶瑩的光輝,一雙眼睛如黑玉般深奧,身材纖弱苗條,整個人如從工筆仕女圖中踏出來……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覺得和煦舒適,但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驚心動魄,不能自已的。我忽然有種恐懼,說不出話來。
羅震中第一次見到繼母玫瑰也呆住了,一下子找到了愛情的感覺:
我呆住了,我那等了半輩子的夢中女郎,她在這一刻出現了。我瞠目結舌,竟說不出一個字來,也顧不得渾身溼漉漉,索性站在水池內……我張大嘴看著她……我的眼光沒有離開她的一顰一笑……整個人如雷擊一般。
為什麼亦舒總是使用「呆住」一詞來形容男性第一次見到玫瑰時的狀態?我想這不是作家詞窮,而是用簡單的詞語描述最真實的反應:眼裡、腦裡、心裡都只有美麗的玫瑰,完全顧不上其他的人、事。
玫瑰身邊的男性中,黃振華是最特殊的一個。他與玫瑰是一母同胞的兄妹。他「假裝不在意」妹妹的美麗,「看慣了她的五官,並不覺得她長得特別美」。他不能理解為什麼那麼多男性對「膚淺」的玫瑰趨之若鶩,「我覺得很噁心,一張臉好看有個鬼用」。但是,其實他是最在意、最為妹妹的美貌感到驕傲的「妹控」哥哥。因此,當妹妹這麼一朵玫瑰插在方文協這堆牛糞上時,黃振華是最不服氣、最傷心的。黃振華看不慣嫁給方文協後的玫瑰,「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著假金耳環,頭髮放下來了,非常油膩,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夠,把她臉上所有具靈氣的輪廓填滿」。黃振華懷念起玫瑰以前美得令人窒息的模樣,並將對玫瑰的在意、驕傲,延續投射到了玫瑰的女兒太初身上。
二、女性視角下,黃玫瑰依然是最美麗的女性!
一個女人的美麗,是一件很主觀、很私人的事情。亦舒筆下黃玫瑰的美麗,不僅徵服了男性,還徹底徵服了女性。
玫瑰的大嫂、好友蘇更生第一次見到玫瑰就驚嘆「世界上原來真有美女這回事」,「是我一生中見過最好看的女性」。
溥家敏女友、情敵咪咪本來對玫瑰心有怨恨,可親眼見過她後也感慨「她是那麼美麗,連女人都受不了她的誘惑,鐵人都熔化開來」,「她那種美,是令人心甘情願為她犯罪的」。
太初在父親方協文的影響下,十幾年來一直對母親當年拋棄自己耿耿於懷,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去與母親會面時,「在過去十五年內建立起來的敵意在那一剎那完全瓦解了」。結束見面後,太初又與棠華整夜坐在露臺談論她的母親。太初對著自己的未婚夫嘆息母親「美得超乎我想像」,「那種恐怖的美麗……一個人怎麼會美到這種地步?……太超乎我想像了,我整個人暈眩」。
羅德慶爵士與玫瑰再婚,遠在英國的爵士的兩個女兒堅定地認為玫瑰是一個貪圖爵士家產的狐狸精。可兩個女兒在與玫瑰見面後,也對「狐狸精形象」有所改觀。大姐不得不承認「她出身很好」,「爹真的愛她」,「(爹)自那女子處得到了新生命」。二姐第一次見繼母「則發著呆,向她瞪視」,「輕不可聞地說美女、美女」。
正如小說裡說的,「要一個女人稱讚另一個女人美,簡直是駱駝穿針眼的故事」。玫瑰令小說中不同身份、不同處境的女性,都毫不吝嗇地去讚美她的美麗,可見亦舒對玫瑰的厚愛與偏愛。
三、美麗至極的魅力,只為愛情而活的極端女性
現實性是亦舒小說的最大風格之一。亦舒厚愛玫瑰這個人物,卻也將這個美麗至極的人物刻畫得過於極端,極端到不現實。
玫瑰活得很自我。她不甜言蜜語地騙人,對周士輝、雅歷斯等追求者連善意的謊言也不願說。
玫瑰又活得很單一。她只有愛情,沒有事業和職業。面對愛情,她不顧一切,毫不猶豫放棄女兒太初的撫養權,只為陪伴病危的溥家明走完生命最後三個月。她也絲毫不需要為生計煩惱,從不為家庭瑣事煩心。
男人總是在第一眼就愛上她、迷上她,完全不需要去了解這個美麗的皮囊下的思想。這樣的女性,美則美矣,但讀起來令人覺得極端不真實。玫瑰的一生似乎只為愛情活著:開始一段戀情,品味愛情帶來的快樂和痛苦;一段戀情結束後,轉身再去尋覓另一個合適的人選。
玫瑰活得最有煙火氣息的時候,應該是她到紐約留學,獨自住在布魯克林貧民區破舊房子裡,學會了揚州炒飯和紅燒牛肉。還有嫁給方協文後,計劃著去買赤柱七元一條的牛仔褲、五十元一雙的皮鞋。但是,這種生活狀態下的玫瑰,是感情重創後的冷漠麻木、深陷敷衍將就的婚姻裡。在家人眼中,這個階段的玫瑰就是「神經病」,「眼睛不再閃亮跳躍,嘴角不再含笑風聲」。
情海變幻莫測,情可載舟,亦可覆舟。像玫瑰般性情中的女子,總不願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無波瀾。可波瀾之下,湧動的又是多少拿得起、放不下的傷痛呢?
註: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