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極致完美的美貌是毒藥。玫瑰的美,就是一劑劇毒。
攝人心魄,只看一眼,沒有人不被她吸引,而且為之神魂顛倒。
《玫瑰的故事》是亦舒的一本小說,在這個故事裡,女主角黃玫瑰十六歲到四十多歲,每一個出場都是轟轟烈烈。
每一個男人都對她一見鍾情,而且從此刻骨銘心,魂不守舍,愛到妻離子散、兄弟反目,一生落魄都不悔。
所有人都愛她驚為天人的美色。而她又因為美而不自知,更添了一種純粹率真的可愛迷人。
這本書共四章,分別從不同人物的視角展開講述一個叫黃玫瑰的女人的故事。
第一章《玫瑰》,是她大哥振華從她的十六歲講到她的三十歲。
這一段最讓人感概,也頗有啟示,很有教育意義:年輕女孩該如何面對愛情。
轟轟烈烈的愛情來得太早,於漫長的人生是災難,不是幸運。絢爛的煙花綻放得太快,寂靜的黑夜更漫長。
十六歲時,玫瑰開始以美貌驚豔所有人。有人為她妻離子散;有人為她遠走他鄉;有人為她自殺未遂……
但玫瑰還是美麗的玫瑰,她說:我從來沒愛過,他們要這樣,我也沒辦法。
她的美麗和天真都讓人迷醉,但絕不是錯。
用她大哥的話說:她美得沒有靈魂。
那只是因為,她還沒有遇到心動的人。
玫瑰是蝴蝶,在花叢中翩翩起舞,所有的花都渴望得到她的芳澤。卻不知道,蝴蝶是色盲的,她不會為哪一朵花停留。
但在她十七歲那年,與莊國棟的意外相遇,一切都改變了。一反常態,她先被他吸引。於是,她真正的愛戀終於開始。
如所有的愛情故事一樣,男主的帥氣與優秀,自然是無人能敵,雍容且傲慢
玫瑰深陷愛河,沉醉憂愁,不管不顧,甚至不在乎莊國棟已有未婚妻,即將結婚。
第一次,有人沒有因為玫瑰而放棄未婚妻,相反,莊國棟的婚禮如期舉行,轟動全城,但新娘不是玫瑰。傷心欲絕的玫瑰把人家的新房砸了個稀巴爛。莊國棟也不心軟,把賠償清單明細一項項列出來,向玫瑰的大哥振華索賠。
玫瑰第一次最傾心的愛戀,竟以這樣不堪的結局收尾,確實不那麼美好。她遠離香港,遠渡重洋,去了美國紐約求學。
受了情傷的玫瑰,一心念書,成了專職的求學生,文憑拿了一個又一個,而且與香港的大哥也音信極少,她從心底裡變了個人,要與過去的自己告別。
幾年過去,當大哥振華與未婚妻更生到美國再見到玫瑰時,玫瑰已嫁作他人婦,丈夫是一個平庸的男人,生了個女兒,人微胖,有了雙下巴,抱著孩子,散發著母愛的光環……
這樣的時光,一晃就是十年。
這就是玫瑰的前半生!
至此,我心裡暗暗感慨:人生不過如此,美人終會遲暮,愛情是幻境,我心安處是故鄉……但我說得太早,而且,也說錯了。
故事怎麼可能就此平淡結束,後面還有三章呢。美人的一生,不帶點傳奇,就白白浪費了那驚世的美。
在她年輕的時候,她還有恃靚行兇的傲氣和任性,但經歷了情傷與歲月的打麿之後,她沉靜了下來。
沉靜下來的玫瑰,卻又有了另一番從內而外的溫柔清冽的美。這種美,尤如隔岸觀花,見過她的人,心戚戚,求而不得,更添悵然與心傷。
書中有一句話說:女人如果美得驚心動魄,傾國傾城,不自覺,紅顏就成了禍水。
後面三章的故事,很瓊瑤。
婚後的第十年,30歲的玫瑰終於決定結束無愛的離婚,獨自一人回到了香港。
傅家敏是黃振華的好友,年輕有為,風流才子。初見玫瑰,他驚為天人。雖然,他已有了未婚妻,但他在一秒之內就變了心。
他剛見到玫瑰是這樣的:
「我一向不迷信美女,認為女人得以氣質取勝,可是見到門內站的這個女人,我卻驚豔,不能自持。
仿佛時機正好,傅家敏對玫瑰「為伊消得人憔悴」。但玫瑰卻從不為所動,始終淡淡的親切和有禮。
溥家敏一片痴心,滿腔痴情,卻不及他大哥溥家明與玫瑰的匆匆一瞥。
家敏是由大哥一手撫養長大,培養成才的,對於大哥他一向深愛且敬重。
清冷憂鬱的溥家明,無意間與玫瑰四目相對,結果,天崩地裂,愛情的熊熊烈火瞬間點燃。他驚嘆於她令人心悸的美,她聽懂了他用琴聲訴說的心事。
家明說:有生之年遇見她,何其幸運。玫瑰說:我找了他半輩子。
所謂愛情,實在不可理喻!
但最動人的愛情,仿佛都要以悲劇收場才顯其驚心動魄。很快,家明被發現已身患絕症,只剩三個月的生命。
有期限的愛情,如將謝的花,瞬間綻放的煙火、眼看墜落的夕陽,因為即將消亡而尤顯驚豔絢爛。
在生命的最後,在玫瑰的陪伴下,家明度過了最幸福的時光,那也是玫瑰十年來最幸福的時光。
玫瑰的第二個戀人,就這樣匆匆地、永遠地消失在時光的盡頭。
又過去了十年,玫瑰遇見了她的第三個戀人,一位成熟、事業有成,有名望的男人——羅爵士。他們結婚了。
新婚伊始,羅爵士在英國的兒子羅震中回香港看望父親和新繼母,一起回來的,還有他的好朋友莊國棟。
是的,就是那個當年拋下玫瑰與未婚妻完婚的莊國棟。婚後因對玫瑰念念不忘,三年後即離婚,而後每晚凝視著玫瑰的照片入睡。
此次回香港,他是為了尋找失去多年的戀人。
就這樣,玫瑰與莊國棟多年後又重逢了。
這一次,莊國棟放下所有的矜持與傲慢,對玫瑰重新展開熱烈的追求。頻頻約會,甚至半夜用小石子敲開玫瑰的窗戶,站在窗下示愛,像個小孩,仿佛初戀的少年。
玫瑰一度迷失。
這曾是讓她最傷心欲絕、念念不忘的愛人啊,時隔二十年,他終於回來了。回來的,還有當初對他的怦然心動,愛戀沉迷。
可是,二十年裡,畢竟早已物是人非。更何況,過去的,終歸是過去了。回來的,再難當年的模樣,人也是,心也是,情也是。
最後,玫瑰遵從自己的內心,選擇了她認為的最好的歸屬。這次,悵然離去的,是當年輕易放棄的莊生。
一份感情,如何才叫珍惜?
要麼不放棄,要麼留在心裡溫暖回憶。別強求,別試探!
方太初,是玫瑰的女兒,長得像玫瑰一樣美。
當年父母離婚後,她隨父親方協文在美國生活。二十歲那年,父親病故,她與未婚夫周棠華回到了香港。
因為多年的分離,太初對母親有著深深的偏見和誤會,甚至不願與母親相認,只肯叫她「羅太太」。她有她的驕傲與堅持。
在與母親及舅舅兩家人相處的過程中,太初與周棠華之間也產生了一系列的誤會,感情一度出現裂痕。
但最後,在眾人的共同努力下,一切冰釋前嫌,有情人終成眷屬,合家團圓。
玫瑰的美,在於她的至情至性。在眾多狂蜂醉蝶般的追求者中,她從不輕易迷失,始終遵從內心選擇摯愛,因而最後幸運地收穫了幸福。
而小玫瑰太初的美,比她的母親更多了一份堅定、理性與智慧。她從容不迫,淡然清醒,在人生與感情的選擇上,更有一份獨立的思考與堅持。所以,她比母親玫瑰少走了很多彎路,幸福來得更直接!
太初才是最傲然綻放的那朵玫瑰。
一個女人的美,離不開她如花如月的容顏,也離不開她純真美好的性情。
讀《玫瑰的故事》,讓你遇見一個個感人至深的愛情故事時,更遇見了一個讓你怦然心動的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