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謎案:梨泰院殺人事件,兇手明明就在眼前,卻無法定罪
上世紀韓戰結束後,韓國為駐韓美軍在梨泰院準備了軍營。許多美國軍人和家眷生活在這裡。營區裡有很多的混血兒,這也算得上是戰爭的遺留。在這塊區域裡經常可以看到美裔韓國年輕人出入,曾經在這裡發生了一起震驚韓國的殺人事件,後來被改編為電影「梨泰院殺人事件」。案件引起了韓國民眾的巨大反應,兇手明明就在眼前,法院卻無法做出應有的審判。
1997年4月3日下午,一群十七八歲的美裔韓國年輕人在一個漢堡店裡聊天。聊著聊著,一個年輕人亞瑟帕特森拿出了一把小刀問大家,這把刀有什麼用?年輕人們瞬間被吸引了,於是展開了討論。過了沒多久亞瑟帕特森和愛德華李一起來到了衛生間,韓國大學生趙重弼也在這裡。當帕特森和李離開的時候,趙重弼再也沒能走出去。
警方到達現場已經是第二天了,由於時間間隔太久,現場證據已經被損毀。但是根據目擊證人提供的線索,帕特森和李很快就被抓到了警察局。審問的過程中,帕特森和李都說是對方殺了人,一時間陷入了鬧劇。毫無疑問,兇手要麼是帕特森,要麼是李,再或者是兩人同時殺了人。兇手就在警察面前,卻難以分辨。
根據警察判斷,李體型比較高大,而帕特森比較矮小。根據觀察死者被攻擊的時候幾乎沒有怎麼反抗,所以認為體格佔據優勢的李更容易辦到。因此對李判處了20年的有期徒刑。而帕特森作為將兇器帶去的人,也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1998年,李對案件的判決表示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在新的申訴當中,法院以證據不足對李進行無罪釋放。根據最新的調查研究,死者是被從後面攻擊致死。刀傷在脖子上,警方認為這對於個子較小的帕特森來講更容易做到,因此又將矛頭指向了帕特森。
在此期間韓國輿論以及死者的父母表示了極大抗議。因為這兩個兇手就站在眼前,法院卻不能拿出一個令人信服的判決。隨後,法院又對兩人進行了審判,由於李之前已經被無罪釋放過,所以本著「一事不再理」的原則,撤消了對李的指控。
2009年,警察通過調查認定亞瑟帕特森系真兇,向美國申請引渡。2012年10月,聯邦法院決定將亞瑟帕特森遣返回韓國,但亞瑟帕特森申請人身保護令,欲拖延時間。最終,亞瑟帕特森的申請被駁回,被遣返回韓國。
每一個刑事案件的犯罪現場都是至關重要的,警察可以從現場提取出證據來輔助破案。第一現場一旦被破壞,就有可能失去了破案的機會,甚至還會讓犯人逍遙法外。梨泰院殺人案中犯罪嫌疑人清清楚楚的被鎖定在兩人之中,可惜就是無法做堅定的審判,這都是因為案發現場被破壞造成的遺憾。至於兇手到底是誰,可能每一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