盔甲是古代軍隊重要的防護裝備。盔甲大多由鐵片或硬皮革製成,因此質量較重,同時具備一定的剛性。在多數情況下,盔甲穿在身上時,並不能像普通布料製成的衣物一樣柔軟貼身。盔甲的穿戴又稱「披掛」或「披甲」,「披」即有指盔甲不貼身之意。
▲清代盔甲,故宮博物院藏
影視劇中的古代軍隊大多全員披甲,但實際上則未必如此。曹操《軍策令》中說「袁本初鎧萬領,吾大鎧二千領」,按此說法,雄踞河北的袁紹也僅有萬領鎧甲。後世的史書中也不乏關於軍隊裝備鎧甲比例的記載。唐代的《太白陰經·軍械篇》中記載:「一軍一萬二千八百人,甲六分,七千五百領;戰袍四分,五千領」,則唐軍披甲率為60%。南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記載:「張浚軍三萬有全裝甲萬副刀槍弓箭皆備」,則張浚部隊披甲率為33%。
古代軍隊之所以無法保證全員披甲,核心的原因之一便是因為盔甲昂貴。古代生產力落後,製作盔甲需要耗費大量的資源和人力。《宋史·兵志十一》中記載:「紹興四年,軍器所言:「得旨,依御降式造甲。緣甲之式有四等,甲葉千八百二十五,表裡磨鋥」。從這個記載中看,一副鐵甲需要1825枚甲葉組成,在沒有工具機的宋代,每一片甲葉都是需要人手工敲制和打磨,其費工費時,自不必多言。
▲西藏地區的鐵甲,大都會博物館藏
朱熹《與曾左司事目箚子》中說:「打造步人弓箭手鐵甲,一年以三百日為期,兩日一副…竊緣上件鐵甲計用皮鐵匠一萬八千,工錢五千二百餘貫」。也就是說,150件步人弓箭手鐵甲,光是工費都需要5200多貫。
宋代一貫錢的價值現在沒有定論,一般習慣按黃金、白銀、大米等價格來進行推斷。按黃仁宇《中國大歷史》中1兩黃金=10兩白銀=10貫錢為準,《中國科學技術史·度量衡卷》中宋代1斤=16兩=661克為準,吳慧《中國歷代糧食畝產研究》宋1石大米= 100.5市斤為準。並參考當代物價,假設金價為390元/克,銀價為5.2元/克,米價為2.5元/市斤。最終換算結果為:以黃金為參照物,每副甲的工費為55855元,以白銀為參照物,每副甲的工費為7447元,以大米為參照物,每副甲的工費為8710元,
▲宋代石雕上身著盔甲的武士,國家博物館展示
由於黃金、白銀在現代已經不再作為貨幣使用,而隨著糧食產量的大幅度提高,大米在現代的價值也遠不如古代。因此上述這些數據僅能作為參考看待。但毫無疑問的是,盔甲的工費是一個較高的數值,如果再考慮到材料、場所、人員食宿等費用,這個價格將會更加高昂。
▲白銀是明清時期常用見的貨幣
因此,在古代的大多數時間裡,所謂「衣甲鮮明」,從來都是精銳軍隊的象徵,如《資治通鑑》中記載:「秦王世民選精銳千餘騎,皆皂衣玄甲」,這支披帶玄甲的騎兵便是李世民的精銳部隊,曾經多次在戰爭中發揮重要作用。虎牢關之戰時,李世民親率玄甲騎兵突擊夏軍大營生擒竇建德,更是讓玄甲軍天下揚名。
▲敦煌唐代壁畫中身穿盔甲的武士
耗費巨資置辦的盔甲可以讓士兵的生命安全得到一定的保障。影視劇中,身穿盔甲的士兵仍然會被輕易殺死,但實際作戰中則並非如此。盔甲面對冷兵器或早期火器攻擊時具有較好的防禦力,可以明顯提升士兵的存活率。
需要注意的是,盔甲有用並不等於說穿了盔甲就可以刀槍不入。古代多數盔甲的防護力是有限的,如果士兵身披盔甲站著不動,然後以身體去承接敵人的奮力一擊,那麼大概率會死亡或者喪失戰鬥力。
盔甲真正的意義在於減少敵人攻擊所造成的傷害,讓原本致命的攻擊僅能致傷,讓原本致重傷的攻擊僅致輕傷。戰場上,交戰雙方一般會同時處於運動狀態,各種因素如怯懦、地形、體力等都會影響到攻擊者的發揮。大多數情況下,攻擊者要達成一次合格的重擊也並非易事。而盔甲面對輕擊和意外傷害時,防禦力還是不錯的。
在金屬武器面前,皮膚和肌肉是非常脆弱的。在戰場上,如果沒有盔甲,即便是一次輕擊也可能奪走承受者的生命,但如果承受者身穿盔甲,那麼當攻擊者因為各種因素無法發出全力的時候,盔甲便可能幫助承受者擋下這次攻擊。
▲現代全甲格鬥運動
關於盔甲的作用,可以參考工人的防護用具。建築工人在勞動的時候往往都要帶著白線織成的手套,而僅僅這一層薄薄的紡織品,便能夠有效的避免磚塊的刮蹭和工具的誤傷。當然,如果用力用錘子砸手指,那再厚的手套也沒有用處。盔甲在戰場上的作用也大抵如此,身穿盔甲可以良好的防禦各種意外和輕擊,但一般來說,即便身穿盔甲,也無法抵擋別人針對性的襲擊。
▲建築工人工作時往往帶著手套
另外,盔甲對弓箭的防護效果較為明顯。古人作戰時,往往要先用弓箭進行遠距離的覆蓋射擊,這種射擊狀況下,落下的箭矢的殺傷力較為有限,盔甲比較容易抵擋,但如果沒有穿甲,即便是遠距離射來的流矢也足以致命。
▲表現萬箭齊發場景的繪畫
歷史上,關於身穿甲冑而死裡逃生的例子數不勝數。
春秋時期,秦晉在韓原大戰,「晉惠公之右路石奮殳而擊繆公甲,繆公中指者已六紮矣」,戰鬥中,秦穆公的鎧甲被敵軍擊穿六層(當時的皮甲由多層皮革合制而成),可見來自敵軍的這一擊也是勢在必得。如果穆公沒有身穿重甲,那勢必是無法倖免了。
▲九連墩楚墓出土的戰國皮甲,湖北博物館展示
萬曆時期,明軍入朝作戰時,「李如柏頭盔亦被銃擊,幸有襯盔棉厚未至重傷」,李如柏被鳥銃擊中頭部,但是由於盔帽中的盔襯較為厚實,並未重傷,如果李沒有戴頭盔,那恐怕就要當場陣亡了。
明末廣渠門之戰時,袁崇煥親率大軍與後金交戰,身中多箭,但是由於身穿重甲的緣故,並未受傷,「公與餘兩肋如蝟,賴有重甲不透」。
對於個人來說,是否身著盔甲,關係到他能否抵禦各種意外傷害和輕擊。而當這個問題擴大到軍隊整體,這種防禦力的變化會變成一個具有影響力的數值。對於軍隊來說,盔甲對戰鬥能力的提升較為明顯,一支裝備盔甲的軍隊,其戰鬥力要遠勝於同等狀態的無甲軍隊。
▲繪畫中身穿盔甲作戰的古代軍隊
在古代,政府為了保持軍隊的威懾力,往往不允許民眾持有盔甲,歷朝歷代都對鎧甲管控嚴格。唐代的《擅興律》規定:「私藏鎧甲達三領,絞」;《宋刑統》規定:「甲一領及弩三張流二千裡,甲三領及弩五張絞;《大明律·兵律·軍政》規定:「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裡」。
和弓箭、矛等武器不同,盔甲除了用來作戰之外,基本毫無用處,因此實際操作中,擅自藏有盔甲,往往是判斷一個人是否有意謀反的重要證據。西漢時期,丞相周亞夫的兒子為他買了五百副盔甲作為未來的陪葬品,司法機關便認為周亞夫有謀反嫌疑;唐高宗時期,武則天聲稱太子李賢謀反,證據之一便是李賢居住的東宮的馬房裡藏有五百副盔甲。
現代社會中,一些國家(如美國)雖然不禁止民眾持有部分種類的槍枝,但卻對重型防彈衣管控嚴格,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重型防彈衣可以有效抵擋輕型槍枝的子彈,相當於現代意義下的盔甲,如果犯罪分子擁有重型防彈衣,勢必給警察執法增加難度。由此可見,從古到今,雖然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但部分社會問題的內核邏輯卻變化不大,美國禁止普通人購買重型防彈衣,跟中國古代禁止民眾持有盔甲,可謂是異曲同工。
▲身著重型防彈衣的現代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