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故鄉你遠在萬裡
帶走了多少深厚的情意
清風吹過你腳下的土地
親人都在你的心裡
一生奔波你坦誠不渝
經歷了多少悽風苦雨
拍案而起你整肅綱紀
你的憤怒驚動天地
你為的是天下,想的是社稷,苦了自己
你穿的是舊衣,吃的是粗米,從不在意
你愛的是百姓,恨的是貪吏,一身正氣
你流的是熱淚,熬的是心血,勤政不息
⋯⋯
民在心頭為官要做及時雨
民心和順四海安定欣共舉
于成龍畫像
一曲《長歌行》詠頌了于成龍勤政愛民、廉潔奉公、政績卓越的一生。
于成龍(1617—1684),字北溟,號於山,諡清端,贈太子太保,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明崇禎十二年(1639)舉副榜貢生,清順治十八年(1661)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簞食瓢飲,淡泊自甘,數十年如一日,位愈尊而操守愈厲,志節彌堅,三次被舉「卓異」,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被百姓稱為「青天」,被康熙皇帝譽為「天下廉吏第一」。
順治十八年(1661),44歲的于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
羅城新入清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于成龍到羅城時,這裡遍地荒草,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僕從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意志,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龍在羅城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在羅城為官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有效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于成龍的突出表現受到兩廣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于成龍也因此被舉為「卓異」。
于成龍故居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當地由於經過長期戰亂,人口只有百餘人,他到任後,嚴禁官員剝削百姓。為了使荒蕪的土地開墾,規定土地為最先耕作的人所佔有,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的具體困難,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耕田和種子,並明確規定三年不收田租,兩年之內,合州人口增至一千餘人。
康熙八年(1669),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在黃州任同知四年,又任知府四年。「盜」是清初一大社會問題。在黃州府岐亭鎮一帶,盜賊甚至白晝劫路傷命,嚴重影響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龍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鎮岐亭治盜。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調查疑情,從而對當地盜情了如指掌。對待案犯他主張慎刑,以教為主,採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
于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鐵面無私,精於從細節上發現問題。秉公處理過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錯案得到平反,被百姓呼為「於青天」,民間還流傳著「鬼有冤枉也來伸」的歌謠。于成龍在破案、察盜方面的許多事跡,在清人野史、筆記和民間文藝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學家蒲松齡在《聊齋》的《於中丞》一節中,就敘述了有關他的兩個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響。
廉字碑
由於在黃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績,于成龍又深為湖廣巡撫張朝珍器重,再次被舉「卓異」。康熙十二年(1673)于成龍被調主持武昌府政務,並將擢武昌知府。適逢三藩之亂,湖廣不少地方發生動亂。康熙十三年(1674)五月,麻城縣發現「偽札」,知縣即以「通賊」罪名大肆濫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將偽禮」的該縣曹家河人劉君孚父子乘機聯絡東山一帶山寨發動暴亂。于成龍以「招撫」為方針,查清事件原委後,發布安民告示,使絕大多數協從百姓歸家,事態很快趨於緩和。隨後,他又冒生命危險隻身進入首先發難的劉君孚山寨中說服劉及300槍手(獵戶)。十天之內,一場動亂順利平息。
八月,于成龍調任黃州知府,第二次暴亂又接踵而至。其時,潛入的奸細乘黃州府空虛,聯絡當地豪紳紛紛起事,聲勢與範圍大大超過前次。面對險惡的形勢,于成龍力排眾議,制定了決不放棄黃州、組織鄉勇相機主動進剿的策略。調集各鄉鄉勇數千人在東山黃土坳一帶,與數量上佔優勢的暴亂分子展開激戰。于成龍身先士卒,危急關頭置生死於度外,終以「民眾兩千,破敵數萬」,平定了動亂,受到湖廣總督蔡毓榮的高度褒獎。
于成龍雕塑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龍出任福建按察使。當時清廷為了對付臺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員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輒以「通海」罪名屢興大獄,使許多沿海漁民罹難。于成龍在審閱案卷時,發現每案被擬極刑的就達數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婦女孺子。於是他堅決主張重審,對怕得罪清室而勸阻他的人說:「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鹹阿從事!」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使千餘名百姓免遭屠戮而獲釋,貧困不能歸者還發給路費。于成龍因為此第三度被舉薦為「卓異」。
電視劇《于成龍》劇照
康熙十八年(1679),于成龍升任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光祚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簡于成龍為畿輔直隸巡撫。翌年春,又召見于成龍於紫禁城,當面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並「制詩一章」表賜白銀、御馬以「嘉其廉能」。未逾兩年,又出任為總制兩江總督。
身為「治官之官」,于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國家之安危由於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於用人行政,識其順逆之情。」「以一夫不獲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為保郅致政之本。」他新任直隸,即發出清查庸劣官員的檄文,責令各屬將「不肖貪酷官員」「昏庸衰志等輩」「速行揭報,以憑正章參處」。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面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很快頒布了《興利除弊約》,其中開列了災耗、私派、賄賂、衙蠹,旗人放債等15款積弊,責令所「自今伊始」,將所開「積弊盡行痛革」。同時,制定了以「勤撫恤、慎刑法、絕賄賂、杜私派、嚴徵收、崇節儉」為內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為地方官的行為準則。方法上,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康熙帝也稱其「寬嚴並濟,人所難學」。
對廉潔有為的人才,于成龍反對論資排輩,他對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制提出異議,認為不利於吏治建設,他屢次上疏推薦人才。如直隸通州知府于成龍(史稱小于成龍)、江蘇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較有作為的清廉官吏,由於他的舉薦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于成龍廉政文化園
于成龍一生廉潔清苦,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樸」。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在江南,他「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採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髮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
于成龍崇尚教育,在各地興辦學校,即使是像羅城那樣條件困難的地區,他也很快辦起學堂,並鼓勵徭、壯子弟入學。倡導以地方紳仕捐資的方式興辦義學。針對文化發達的江南地區,官僚、勢豪賄通學政,科考中舞弊之風盛行,貧苦士子雖皓首窮經卻往往落榜的壯況,于成龍規定:一旦發現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則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擬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斃之杖下」。
于成龍讀書樓
康熙二十三年(1684)農曆四月十八日,于成龍因積勞成疾病逝於兩江總督任上,終年67歲,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別無餘物。
于成龍逝世後,南京百姓聞訊,「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數萬人步二十裡外, 伏地哭, 江幹江水聲如不聞。公之得吏民之心, 江寧人謂數百年來無能如此者」。
于成龍逝世後的第二年,康熙帝賜葬,並撥款將于成龍安葬在其家鄉永寧州北(即今呂梁市方山縣峪口鎮橫泉村南),康熙帝為于成龍親撰碑文,兩次為于成龍追撰祭文,又題寫「高行清粹」匾額。大儒熊賜履親撰《墓志銘》。乾隆皇帝數次遣官祭于成龍之祠,並御書「清風是式」四字。
于成龍墓內,碗扣白灰松香,白灰意為「一世清白」,松香意為「流芳萬古」,瓷碗意為「挽留」。
于成龍墓內瓷碗白灰
于氏家訓以于成龍的《治家規範》最為著名。他認為「一家有教,一國觀感」,才能興「仁讓」。所以,他主張把孝敬父母的傳統「孝」道,應當作為百行的根本,並進而提出了「居家切要勤儉,不可奢靡。待人宜謙,不可驕傲」「立身貴高,不可同流合汙」「心存正直,天知神敬。心存欺詐,鬼禍災生」「忍得一分,受用一分」等處世之道。其家訓均以傳統倫理為綱,所言42條,事不煩大小,理唯求明晰,治家之道盡括其中。
于氏家訓
于成龍擅長書法,詩詞亦工。他的著述、奏稿等先後由其門人和孫於準輯成《於山奏牘》7卷、附錄1卷和《於清端公政書》8 卷行世。此外,于成龍任直隸巡撫和兩江總督期間,曾組織編寫了《畿輔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對整理和保存當地政治、經濟、文化資料作出了貢獻。
責編:彥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