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寫在前面:交,必須交。說實話,如果你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你作為一個普通業主來說,不管什麼情況不建議你去和物業公司硬碰硬。作為個人和公司來說,確實不是一個重量級的。除非你的社會關係很強硬才可以。
現在的物業費越來越貴,很多業主都表示強烈不滿,有些業主會有拖交甚至想拒交物業費!但是,物業費始終都是要交的,如果你因為這些理由不交物業費,法院也不會同意的。
在我們大多數人心中的聲譽並不好,只收錢不幹事,還老是為難業主,是大家對物業的普遍現象,一些人因為對物業不滿就拒絕繳納物業費,但會被告上法庭,最終的結果是業主必須補交物業費。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為什麼法院會判業主必須繳納物業費,從法律的角度考慮,業主拒絕交物業費肯定是需要理由的,如果這些理由或者證據的確可以證明業主不需要交,法院肯定是支持業主的。
我們就來看看業主拒絕交物業費的理由。
如果你拒絕繳交物業費,那麼可以肯定的說,你是會敗訴的,而且不僅不會被打折收取,還會被收取高額的滯納金。物業費的收取不以你是否入住作為條件,而是以交房作為節點,只要你收房了,那麼這個物業費就已經開始計交了。因為物業管理是個整體,物業的服務不會因為你一家而把哪一塊給留下來不管理。該提供的整個小區服務還是必須要做的。如果真的哪一塊沒弄好,那麼物業公司肯定收錢更難了。
首先就是物業提供的服務不滿意,但需要業主拿出具體的證據證據,而這些證據大多都是口頭的,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憑證。另外服務不滿意並不是沒有提供服務,只是提供了服務,業主就需要支付費用,不滿意可以向他的上一級單位舉報。
其次有些業主覺得房屋質量有問題,或者小區的設計有問題,才導致這些問題的發生,因此拒絕交物業費這個理由很顯然更是站不住腳,因為房屋的質量屬於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問題,在質保期內出了問題是開發商負責維修的物業只是一個服務性質的下屬公司,和這些沒有關係,拒絕繳納物業費肯定是說不過去的。
還有些業主認為因為自己的房子沒人住,也不用交物業費,但物業服務的對象是全體業主,包括整個小區的清潔綠化、安保維護等等,業主既然購買了這個小區的房子,不管住沒住,這些服務物業已經做了支付費用也是合理的,因此聚焦也是說不過去的。當然這種情況業主可以和小區物業溝通商量,把物業費打折或者半價。
但是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未入住的房屋,可以酌情減收。這個最好是和物業協商,一般來說是七折收取,但是最新的物管條例規定是六折收取。縱然是物業公司到法院起訴也沒事,物業公司並不是真的為了跟你打官司,而是為了收取物業費,所以自然會協商了事。
物業費可以這麼說吧,在物業官司裡,繳交物業費是法定義務。只要你拒絕繳交物業費,也就是你放棄了自己的各項權利。起訴後,你或許會被上到徵信系統,影響你未來的工作和生活。況且你自身是有過錯的,誰讓你買了房不入住呢。你不住是你自己的原因不是物業公司不讓你入住。
因此,氣歸氣,該交的物業費還是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