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記者從寧夏醫保局獲悉,根據醫保局、財政廳、衛健委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通知》,參保人員在區內各醫療機構就醫,享受同城化結算待遇,從10月1日起,不再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手續,將通過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的差異化醫保支付政策引導患者實現分級診療。
「如果患者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醫保,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這樣的一級醫療機構治療,起付標準為200元,醫保政策範圍內的報銷比例為90%。如果是去寧醫大總院、寧夏人民醫院這樣的三甲醫院住院治療,起付標準是1000元,報銷比例為55%。」自治區醫保局相關人士介紹,雖然在區內醫療機構就醫時取消了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手續,但是我區仍然通過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的差異化醫保支付政策,按照分級診療原則,鼓勵和引導參保者到基層醫療機構就醫。
記者了解到,前往區外轉診轉院時,除急診急救、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及術後、透析住院治療患者和生育外,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赴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可在就醫地或參保地二甲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院手續,轉入區外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未辦理轉院手續自行前往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按政策規定的同級別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的50%支付。
在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工作方面,10月1日起,取消自治區內異地就醫備案,參保人員在全區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再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參保人員手工報銷醫療費用時,醫療機構出具的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效力。住院報銷提供醫療機構住院收費票據原件、住院費用清單、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急診搶救、意外傷害住院的還需提供入院記錄。門診報銷提供醫療機構門診收費票據原件及費用明細清單(或處方底方)。(記者 裴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