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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岡村寧次作「無罪」辯護的那個中國律師,最後的結局如何?
岡村寧次曾是二戰中侵華日軍的最高司令長官,「九·一八事變」之前即潛伏中國,從事間諜活動。後來在日本全面侵華戰爭中,多次領導、指揮對中國軍民的屠殺,屬於日本的甲級戰犯。1948年,岡村寧次被押往上海受審,國民黨政府給他指派了三名辯護律師,其中有一位名叫江一平,是當時上海灘鼎鼎有名的「大狀」。江一平出生於律師世家,曾因為進步愛國學生辯護,名噪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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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復旦副校長,卻為岡村寧次作「無罪辯護」,最後結局如何?
然而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一位土生土長的中國人,竟然站在法庭上,要為岡村寧次作「無罪辯護」,甚至最後他還成功了,岡村寧次被「無罪釋放」!一時之間,舉國震驚,這個律師是誰?他為什麼這樣做?他最後的結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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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後,幫岡村寧次作「無罪辯護」的江一平律師,結局如何?
為了錢財,他可以口舌生花,罔顧事實甚至偽造假證而為有罪的人做辯護,岡村寧次就是他最大的客戶之一。岡村寧次是侵華日軍華北方面的最高司令長官,他在抗戰期間不僅對中國軍隊進行殘酷的「大掃蕩」,還對華北地區的平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屠殺,罪行罄竹難書。在日本戰敗投降後,岡村寧次理所當然地被視為了一級戰犯,需要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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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罪辯護?律師在什麼情況下會作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和其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作無罪的辯解,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無罪辯護的原則,是指律師在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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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知名律師施孔周 試論無罪辯護的困境與破解
關鍵詞:無罪辯護;困境;破解引言: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法律制度及民主意識不斷提高,而使得社會對無罪辯護重視程度變得越來越高,但是,由於受制度等方面的影響,而使得很多律師,在做無罪辯護的時候很難進行有效辯護,無法獨立開展案件調查取證。至於在未來,我們如何破解這些問題,則需引起我們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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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做無罪辯護,作為辯護人,律師一般從何處入手?
無罪辯護是律師有效辯護的最高境界,也是很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親屬最希望實現的目的。筆者在辦案實踐中,遇到很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親屬要找律師做無罪辯護。那麼一個刑事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它在什麼情況下具備無罪辯護的條件,律師作為辯護人,一般可以從哪些方面入手進行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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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中再審被改判無罪:最高法改判理由,與律師當年的辯護意見如出一轍.
因此,物美集團的行為雖然違反了《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國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關於國債專項資金應專款專用的規定,屬於違規行為,但不應認定為非法佔有貼息資金的詐騙行為。 針對公訴機關對張文中的指控,律師當時作的無罪辯護。 開庭時,律師在向法庭提供的證明材料認為,國家文件和規定從沒有禁止非國有企業申報這種國債貼息項目。 律師向法庭提供的證據中包括原國家經貿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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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的刑事辯護理念
譬如,裴樹唐「強姦案」歷經20多年後被判無罪,對於該案,一名法官坦言:「在以前的法律環境裡,裴案可能很難進入重審環節。」其實裴案的重審得益於中國法治的進步,即「有罪推定」到「無罪推定」的進步。(二)辯護人在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時,首先要做就是假定行為人無罪,必須對案件的各個證據持有懷疑的態度,逐一進行審查,但凡存在疑問的,應當及時做出強有力的辯護,若確實無疑的,也能使行為人得到公正的處理。(三)無罪推定原則可推進冤假錯案的平反。譬如,浙江叔侄案、呼吉格勒圖案、金哲宏案等等,以無罪推定為切入點時,就會發現諸多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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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著名律師施孔周 我為什麼選擇「無罪辯護」
本網11月24日訊 代理刑事案子的律師,尤其是擅長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其職業生涯中往往難逃一類指責:明明知道這個人有罪卻還替他脫罪,你這個律師還有沒有良知?所謂的公眾輿論監督看上去正義感滿滿,實際上是毫不負責的一時意氣。作為辯護律師,不可能明知道某個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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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辯護就不能認罪認罰?錯,辯護策略可以自由切換
無罪辯護優先,契合無罪推定論,未經法庭審判任何人都不能認定為有罪。無論是先擇無罪辯護還是選擇輕罪辯護甚至選擇認罪認罰,只是辯護策略的不同,辯護目的都是服從並服務於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因此律師選擇任何一種辯護策略,在出現更優化選擇時就應該及時調整,而不能本木倒置,使得辯護目的屈從於辯護策略。被告人有罪,即使他不認罪且律師做無罪辯護,法院也可以判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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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濫用職權無罪辯護找一個律師打官司
廣州市濫用職權無罪辯護找一個律師打官司 2、當事人、證人用手機、相機等設備拍攝的反映案件情況的資料; 3、民警拍攝的照片及錄像資料。 (五)辨認筆錄 證人、犯罪嫌疑人對犯罪現場、人員、物品進行辨認。 (六)勘驗、檢查筆錄 對場及相關場所進行搜查、勘驗、檢查過程中形成的現場圖、搜查筆錄、勘驗筆錄等。 (七) 其他證據材料 1、嫌疑人的身份材料,包括:辯護專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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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被告人律師:很意外,會繼續作無罪辯護
9月28日下午,貴州省高院就備受社會關注的李玉前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他和王萬瓊律師還是會參與,並且會繼續為李玉前做無罪辯護。王萬瓊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沒看到自己的當事人無罪釋放很遺憾。她從2015年介入該案,但該案的推動相對別的案子要難,因為案子太特殊了,很多人在道德上對當事人的指責會取代法律上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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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之「天龍八部」——如何為涉詐騙罪大要案提供有效辯護?
二、實體辯護(一)定性辯護(無罪辯護、輕罪辯護)1.無罪辯護無罪辯護是刑事律師追求的終極目標,最能體現刑事律師的專業水平、應變能力,無罪辯護是以徹底推翻公訴方指控的事實與罪名雖然詐騙犯罪有效辯護在於法律本體部分的專業性,但了解不同的犯罪模式、犯罪類型對於辯護效果也至關重要。因為對於不同犯罪模式、犯罪類型,律師的辯護要點存在一些差別。廣義的無罪辯護包括徹底無罪的辯護和打掉詐騙罪罪名而轉化為輕罪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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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貴州李玉前「殺妻案」庭審:律師作無罪辯護,家屬稱「無罪希望...
李玉前委託的辯護人徐昕、王萬瓊為李玉前做了無罪辯護。 下午6點,李玉前的大哥李玉山接受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今天進行的庭審很有信心,「希望能有一個公正的結果。」貴州高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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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為「壞人」辯護的律師 良心真的被狗吃了嗎?
每當有重大刑事案件庭審的新聞上線,當看到刑辯律師還在為所謂的公眾眼中的「壞人」辯護時,總有這樣的評論齊刷刷的出現,無數的網友對辯護人口誅筆伐,為受害者打抱不平。他們不理解,有些甚至是很有名氣的律師,明明不缺錢,為什麼還要打這樣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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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明知官司不能贏,為何還要接下殺人犯的案子,為他們辯護?
有的刑辯律師確實缺失職業道德,但是更多的律師是有自己的道德和底線的,為嫌疑人辯護,是因為:1、不管嫌疑人是否殺人,首先,作為人,他在法律上是有被保障的辯護權的,為嫌疑人辯護,是為了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 2、為嫌疑人辯護,也可以了解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是因為什麼而殺人,法律是在社會發展中一點一點的完善,要從根本上去阻止殘忍事情的發生,而不是以殺止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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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寶典:如何為涉經濟犯罪大要案的當事人提供有效辯護?
公安機關是否委託了鑑定機構將查獲的毒品進行含量鑑定?進行含量鑑定的檢材是否與進行成分鑑定的檢材來源一致?鑑定程序是否違法?鑑定機構及鑑定人是否有相應的鑑定資質?鑑定方法是否科學?等等,都需要律師進行一一核實。如果律師經核實發現控方指控的毒品來源不明、毒品的提取、扣押、稱量、取樣、送檢等程序或程序中某些環節不合法,可以針對來源不明、程序不合法的毒品提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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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的代理律師真的是欠罵?律師為什麼要給「壞人」辯護?
這種解釋出來後,又有人罵易律師說他惡意營銷,有損律師行業的形象。其實小編有點搞不懂,在整個事件中,大家有什麼好罵的?還是大家覺得,為什麼律師要給翟欣欣這樣的「壞人」辯護?這樣的「壞人」沒有辯護權?所以,今天,我不站隊,也不貿然批評誰。借這個事件跟大家聊聊,律師為什麼要給「壞人」辯護?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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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王振華更無恥的,是律師的無底線辯護
他們為王振華爭取無罪,說王振華這個禽獸只是嫖娼行為!應為這個禽獸在完事後給「中間人」周燕芬10萬塊錢!根據媒體已公開報導的信息,其中一位的辯護詞是這樣的:「王振華雖有嫖娼行為,但明確對幼女有防範意識,知道國家法律底線,堅決不能碰幼女。故其接受(牽線人)周燕某主動邀請對成年女性進行嫖宿的行為,可以受到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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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護路,拒絕施工」演變為妨礙公務罪,無罪辯護成功
某鋼鐵公司因為施工要佔村子裡的鄉村公路,與村民發生了衝突,村民自發組織人員對鄉村公路進行維護。僵持數日,村民不允許鋼鐵公司佔道使用,鋼鐵公司數名工人亦在施工場地附近聚集,衝突日益加劇。過了一段時間,市公安局下轄派出所、巡特警大隊、巡特警礦業執法大隊民警在事發現場對村民進行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