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朋友有疑問,孕婦可以去香港嗎?告訴大家,孕婦是可以去香港的,不過要注意方式方法,否則就會引來誤會。
那麼問題來了,孕婦怎麼去香港?孕婦過關需要帶什麼證明?
1、孕婦幾個月可以過關去香港?
在入境配套措施方面,入境事務處會對所有來自香港以外並處於懷孕後期的婦女加強入境檢查。為減少爭議,懷孕約七個月(即28週)或以上將自動被視為懷孕後期,是否獲淮入境最終由有關人員判斷。 內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如被懷疑來港目的是在港分娩,入境事務處人員會要求她們出示香港醫院發出的預約確認書,證明已獲得香港醫院的預約入院安排。若未能出示確認書,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2、孕婦過關需要帶什麼證明?
如果來香港是旅遊、購物,而不是來分娩,可帶備內地醫院的產前檢查或預約分娩證明以供有需要時查閱。
Ps:要有當地醫院出具的證明,結合你的通行證,能在香港呆幾天,證明你不會在香港境內生孩子就可以了。
3、香港入境處有關孕婦赴港的官方資料
持有效證件的訪港旅客(包括內地人士),只要符合一般入境的條件(例如有足夠旅費),而入境處對其聲稱來港的目的沒有懷疑,會獲淮入境。入境處不會單單因為懷疑某名訪客懷孕而拒絕她入境。
根據香港入境法例,任何抵港人士,必須接受入境處職員的審查,以確定他們的身份、持有有效的旅遊證件、來港目的、留港日期等。除享有香港居留權或入境權人士外,任何來港旅行、探親或過境人士,即使已符合以上所述的所有條件或在其居留地已獲得有關籤證∕赴港籤注,亦不應以為必然可獲淮入境或可給予他∕她籤證∕籤註上所述的逗留期限。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讓任何人士進入香港或給予其較短的逗留期限。
香港政府推出新的醫療服務安排和入境配套措施,目的是確保香港孕婦得到妥善和優先的婦產服務,並將來港產子的外來孕婦的數目限制在香港醫療體系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新措施同時可防截外來孕婦,在臨盆一刻才趕到急症室求診的危險行為。
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目標,是確保本地孕婦得到應有的優先妥善服務。新的醫療措施,包括產科服務預約規定,適用於所有內地孕婦,不論其丈夫是否香港居民。所以有關的入境配套措施同樣適用於該類婦女。
來源:深港在線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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