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時節,大學生海靈(霍思燕 飾)告別男友江浩(趙耀興 飾)回家探親。好友玉梅(李曼 飾)的未婚夫劉多貴(孫瑋 飾)垂涎海靈美色將其強姦,怒不可竭的哥哥為妹報仇鋃鐺入獄。玉梅關健時刻背叛了好友,使劉多貴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沒想到海靈懷孕了,這致命的打擊使無助的海靈離開了故土。危難時刻,胸懷寬闊的李保全(李晨 飾)來到海靈身邊,用真情溫暖了海靈絕望的心。後來,李保全被人撞傷成了植物人,海靈不離不棄守在他身邊,此舉也感動了保全的母親。在郭浩東(劉恩佑 飾)幫助下,海靈成為了電視臺主持人,而主持的第一個案例就象自己生活的翻版,也是一個被人汙辱的女孩,為救這個一心求死的女孩,海靈決心現身說法.....
劉多貴毀了汪海靈的整個人生,他強姦了海靈,他爸知道後怪海靈不自重,不許她報警,說是傳出去丟人。我想說女兒遇到這種事,當父親的不但不安慰逼她把孩子打掉,還給她找了一戶人家,女兒不聽,就把女兒趕出去,還是人嗎?她哥因為想替海靈出頭,打了劉多貴一頓,鋃鐺入獄。她媽也因為此事被氣死。如果劉多貴不把李保全害死,不把玉梅害死,她是不會去告他的。因為這是去揭自己的傷疤,而且對孩子也不好,一旦開庭,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個孩子的爹是個強姦犯,對這個孩子的將來不好,但劇中劉多貴罪惡滔天,我贊成海靈的決定。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女性被侵犯後有了孩子都會打掉,因為這個孩子不是跟自己喜歡的男人生的。劇中的海靈很善良,他不想打掉一條無辜的生命。
海靈之前為什麼告不了劉多貴呢?證據不足。強姦案不比其它的案子,如果沒有看到犯罪現場,是告不了犯罪嫌疑人的,本劇中的汪海靈太沒有心眼了,劉多貴犯罪前已經露出端倪,她總是在找機會與海靈單獨相處,可海靈渾然不知。本來她是在酒吧與玉梅在一起的,為了幫好姐妹玉梅掛蚊帳,一個人跑去劉多貴和玉梅的新房。李保全知道劉多貴和玉梅結婚是為了向父親要錢的事,提醒過她要小心劉多貴。
在汪海靈與劉多貴打官司的過程中,劉多貴的好兄弟梁子出庭做證,指認劉多貴。他看到了劉多貴進房間強姦汪海靈,可是沒有看到整個犯罪過程,不能算直接證據。一位大學教授在電視上看到了他們的官司,當年他偷拍到了劉多貴強姦汪海靈的畫面,他向法庭提交了光碟,可只有光碟沒有見證人,還是告不了劉多貴。海靈和浩東找到大學教授,可他卻不願意出庭做證,理由是如果自己出庭做證的話,別人會認為自己是個偷窺狂。最後當大家以為官司要輸的時候,大學教授出現在法庭上為海靈做證,他說他不想看到一位堅強的女性打輸官司。從這個案子我們可以看到強姦案有多難打嬴。
劉多貴的辯護律師明知道劉多貴有罪,還要做無罪辯護,這是一個律師該有的職業操守嗎?這辯方律師以後還有人請嗎?明顯就是狡辯,大家都心知肚明了,為了所謂法律條文、依據硬生生被逼到差點輸掉官司的份上,不過法律就是法律,就應該鐵面無私。
劉多貴被判五年牢,這個判決不合理,一個女孩的清白一生的痛苦加上父母丈夫朋友的命,哥哥的七年牢獄之災,換來罪犯的五年判決。這就是壞人越來越多原因。判一百年都不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