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名員工被評為「C」,他或她將在未來一年面臨各種懲罰,包括減薪和降職。如果你連續兩年得C,你就被淘汰了。
這是個問題。在我們的文化意識和生活方式中,我們遵循中庸之道。做任何事都涉及到人類世界的各個方面。
一般來說,員工在企業的停留時間可以更長,這說明僱主和員工在工作能力和相處方式上是一致的。換句話說,幾乎每個人在工作表現指標上都得到了一個好分數。
一個犯了大錯誤的員工只能得到C,這沒什麼可說的。但通常情況下,人們來這裡工作一年,他們努力工作,但沒有做什麼好事,但他們也沒有做錯什麼,給任何人c是不合適的,因為這是一種真正的懲罰。
1. 績效考核的目的不是為了考核而考核
績效考核一直是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問題之一
不僅基層員工和各級管理人員對績效考核不滿意,企業的老闆也在抱怨。很多都是經過績效管理後,員工們只關注少數幾個指標去做工作,不願意再做了。做得更多,犯更多的錯誤會讓人覺得做得更多更糟,做得更少會讓人覺得做得更好;不管下屬表現如何,經理都會敲打他們,而他們得到的回報只有抱怨。
眾所周知,績效考核的目的不是為了評價而評價,但為什麼它常常適得其反呢?
在人們看來,績效管理是企業業績與員工金錢報酬之間的直接聯繫。員工努力工作以獲得更多的報酬。企業經常將業務結果分解為具體的指標,通常稱為kpi。員工可以朝著指標努力工作,如果達到指標就可以獲得獎金。
但是在實踐中,有很多工作是無法量化的,或者說量化有很大困難,那麼如何度量這些工作呢?員工會因為自己的利益而主觀地放棄這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