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立業對於一個男人非常重要,婚姻幸福與否對於女子同樣如此。而在古代由於封建制度影響,女子地位非常低下,女子在沒有出嫁之前,家中父母長輩都會教導其應該遵從三從四德,更要當好別人眼中的「大家閨秀」和「小家碧玉」。而在古代周朝,女子婚姻能否維繫取決於丈夫的好惡,丈夫願維繫,就是丈夫的附庸品,丈夫不願意維繫,就會被丈夫掃地出門,可以見古代女子社會低下,根本沒有一點話語權,根本不是為自己活著。
而在新時代,新社會主張男女平等,無論是工作還是婚姻,都有自己的決定權在其中,現在也很少有父母的「媒妁之言」,而是更希望自己子女婚後能夠幸福,就比如這句俗語「下堂不為母,過繼不為兒」,其中暗含家中長輩的關懷以及女子的自主觀念,為人婦為人母,做到這樣才能真的幸福。那麼這句話到底是何意?且聽我一一道來。
下堂不為母
古代大詩人白居易在《將進酒》中寫道:「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大家認為其中高堂一詞代指的是父母,其實則不然,是指高敞的廳堂。在現代而言,高堂是指堂屋,在古代堂屋一般是會客、議事或舉行祭祀典禮所用的地方,所以地方特殊。而且古代對於為官之人,稱之為居於高堂之人,其實也是一種尊稱。而在一家之中,父母身份最高,有時候被稱為一堂之主。
而母親居於家中被稱之為「在堂」,如若被休或者改嫁則被稱之為「下堂」。而在古代雖然男權為上,縱然女子地位低下、容顏衰老變成糟糠之妻,但卻不是想休就休的,只有犯了「七出之條」才能休妻,如若女子被丈夫所休,那麼這個女子肯定道德品行不夠端莊,對於這樣一個犯有「七出之條」的女子,丈夫為了維護家族名聲不被摸黑,是絕對不允許孩子認人為母親的,同時也怕這樣的「母親」接觸孩子,教壞孩子,怕孩子的品德受其影響。
而在古代女子改嫁也是有所發生的,一般情況多因丈夫去世。而這個時候性質就不一樣了,母親如若改嫁,其姓氏也會跟著男方改變,也意味著同已逝夫家之人沒有任何的聯繫了,所以已逝夫家的長輩也不會讓子孫去認這樣的「下堂母」為母親的。
其實在當今婚戀觀念和古時候對比,有太大的反差,當今主張男女婚戀自由,婚後不合也可以離婚追求幸福的生活,而在古代,女子家中之人講究「從一而終」,如若丈夫去世,甚至會為女子樹立「貞潔牌坊」,表面看來是為了表彰女子的忠貞,其實則是限制了女性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之情。雖然當今社會開放了,都有了追求幸福的權利,且離婚率大多居高不下,究其原因多是男女雙方性格不合以及婆媳關係等原因才離婚的,如若真的過不到一起真的不要勉強,如若是真心相愛,那麼就為自己的孩子考慮一下。
過繼不為兒
相信大家對於「過繼」一詞並不陌生,過繼的意思是指自己沒有兒子,收養同宗之子為子嗣,是一種傳宗接代的收養行為,主要是為了繼承香火,怕家中後繼無人,特別是家中有產業的大家族。而這句「過繼不為兒」,主要是針對已經過繼而來的孩子與原家族的關係,過繼的雙方為了明確孩子的身份,會讓過繼而來的孩子與原家族撇清關係,不能認原來的父親為父。所以才有了「過繼不為兒」的說法。
還有一種情況是過繼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大家都知道,自己孩子誰也不會輕易放手讓別人來養的,除非迫不得已。同樣的過繼而來的孩子同樣不能認原父親為父,而且雙方同樣會劃清界限,基本上也不會往來。
其實至今而言,這句俗語「下堂不為母,過繼不為兒」,在大多數人看來同樣被視為真理。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最為受苦莫過於孩子,離異的一方父親很少讓子女認母親,過繼家庭根本不會讓孩子認親生父母,生怕一生之心血付之東流,這句話雖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為父母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隨著時代的發展,就算雙方離異,由於法律的約束,夫妻雙方都有責任負責孩的生活,而就算是領養的孩子如若養父母思想開明,孩子教育得當,去見親生父母也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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