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惡勢力是和諧社會的巨大毒瘤,今年是三年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的收官年,為還百姓一片安寧的淨土,我市重拳出擊,掃黑除惡成果顯著。今日,新的一起涉惡案件在遷安人民法院宣判。
11月27日,遷安法院公開宣判以肖某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採礦罪、非法拘禁罪、保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聚眾鬥毆罪等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肖某國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4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1997年以來,被告人肖某國開始在樂亭縣中堡鎮一帶混跡於社會,單獨或夥同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為壯大勢力,樹立威名,擴大影響,被告人肖某國開始網羅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牟取非法利益。2006年開始,被告人肖某國組織被告人劉某穎、劉某傑等人採取威脅、恐嚇、毆打赤峰來樂亭購買甜瓜的商販、打砸自行運輸甜瓜老客的車輛等暴力及軟暴力手段,壟斷樂亭至赤峰、樂亭至瀋陽的瓜果運輸線路,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肖某國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2007年,被告人肖某國組織劉某穎、劉某傑等採用毆打、辱罵、威脅及收取「保護費」等手段,壟斷樂亭縣中堡鎮一帶的小麥收割市場(本起犯罪事實均已判決)。通過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牟取了大量非法利益,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基礎。2008年,被告人肖某國與被告人張某青共同成立中堡鎮韭菜交易市場,組織被告人張某青等人以毆打、威脅等方式,強迫當地的菜農及客商到韭菜市場內進行交易、向韭菜交易市場外的貨站強行收取管理費,繼而壟斷當地的韭菜交易市場。隨著對瓜果線、小麥收割市場和韭菜市場的壟斷,該組織又實施非法採礦、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日趨完善,人員不斷增加,勢力不斷壯大,經濟實力不斷提升,社會影響進一步擴大,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以被告人肖某國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劉某穎、劉某傑、張某青、肖某強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郝某中、韓某、李某雨、李某偉、劉某民、張某明、李某民、劉某龍、李某輝、王某剛、張某軍、張某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或軟暴力的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牟取經濟利益,該組織成員基本固定,人數較多,層級分明,長期存在,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遷安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黑惡勢力不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危害,也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繁榮穩定。該案的公開宣判充分彰顯了我市「蕩滌黑惡、除惡務盡」的決心和信心,有力震撼了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