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中有所謂「清官戲」,給封建統治者塗脂抹粉,粉飾太平;小說中也有一類所謂「公案俠義小說」。「俠義」都給「清官」當差。「清官」倚靠他們辦案,無往不利。於是「清官」就更成為老百姓「謳歌」的「青天」了。這類小說,和「清官戲」一樣,都是應受批判的。
「公案俠義小說」在晚清時期(公元一八四○年之後)開始流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兩部是《七俠五義》與《施公案》。
《七俠五義》原名《三俠五義》,又名《忠烈俠義傳》,成書於光緒五年(公元一八七九年)。作者石玉昆,據說本是民間的說書人,他把元、明兩代流傳下來的「包公故事」,與一些「俠義故事」,交織起來,編成了《三俠五義》這部小說。小說的主人公即被神化了的宋代「清官」包拯。「三俠」展昭、歐陽春、丁兆蕙及五鼠(亦即五義)盧方、韓彰、徐慶、蔣平、白玉堂等人輔助包拯,到處破大案、平惡盜,並定襄陽王之亂。
此書成後,古文家俞樾看了,大為欣賞,認為「事跡新奇,筆意酣恣,描寫既細入毫芒,點染又曲中筋節」。於是乃加以改訂,易名為《七俠五義》。如今通行的即是俞樾的改訂本。
這部小說極盡美化「包公」之能事,俞樾欣賞它不是沒來由的,因為俞樾本來就是滿腦子忠君觀念的人。他所處的時代是太平天國之後,清王朝根基動搖之際。因此他推薦並改訂《七俠五義》,不無以小說「載道」的企圖,將老百姓對清王朝的憎恨轉移,而寄幻想於「清官」。其實這些「俠義」的本質,我們只要看「三俠」中為首的「南俠」展昭的外號就可以明白,展昭外號「御貓」,照現在的說法,正是朝廷的鷹犬。
說來有趣,俞樾的再傳弟子魯迅,就與他的「師祖」有不同的看法。魯迅指出這類「公案俠義小說」,固然是「揄揚勇俠,讚美粗豪」,「然又必不背於忠義」的做法,卻使得作品在精神上與《水滸傳》一去千裡了。
《施公案》又名《百斷奇觀》,作者不詳。所寫的「施公」即清代康熙時期的所謂「清官」施世綸,成書在《三俠五義》之前(道光十八年,公元一八三八年)。文辭枯拙,不及《七俠五義》,因此也少受文人學士的欣賞。但書中所寫的黃天霸,卻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成為市井中所熟悉的人物。這個扶助「施公」的黃天霸,是個綠林中的叛徒,投靠朝廷之後,就以「盜」襲「盜」,出賣朋友。即以封建道德來說,這個人的人格,也是不配稱為「俠義」的。
一九六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