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入戲的是故事,打動人心的是現實。
儘管《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講述了一個與實際原型有所出入的故事,但很少有人會懷疑這個故事所投射的現實。
故事的主角程勇原本是一名倒賣印度神油的商販,那時的他已經與妻子離婚,也交出了撫養權,自己的父親早就癱瘓在床,住在養老院。
很顯然,這是一個窮困潦倒且無任何發展前景的中年男子,他既無法為自己的父親善終,也無法給自己的孩子一個好的未來。
而正當程勇為自己父親的醫療費發愁時,他想起了房東為他介紹的一筆生意,即從印度走私一款仿製藥,其正版價格高達3.7萬一瓶,而印度的仿製藥零售價格只要2000一瓶。按
照呂受益的說法,這的確是一個商機。
於是,程勇在深思熟慮之後,決定走私倒賣這款仿製藥,而在這條鋌而走險的道路中,程勇曾有兩次接受了靈魂的拷問與洗滌。
但正如電影的名字一樣,程勇不是藥神,兩次都不是。
呂受益為了能夠買到低價藥,他找到了長期走私印度神油的程勇。而程勇在巨額的利潤面前,一時間動了貪念。他們兩個之間的關係在一開始的時候極其純粹,且都有各自的小心思。
呂受益只是想通過程勇買到低價藥,但並不想要參與到這個藥物進貨與售賣的過程中,而程勇只是想通過這樣的代購或者說走私發一筆橫財,但為了保險以及儘快找到顧客,他逼著呂受益與之一起合作。
程勇是個商人,進價500一瓶的仿製藥,他能賣到5000,與正版藥相比,這個售價已經低了不少,但他依然賺著相當於進價9倍的利潤。
然而,你並不能因此稱程勇是個奸商,因為對於那些來找程勇買藥的人來說,5000大約是原來售價的四分之一。
如果說正版藥的價格掐住了他們生活的喉嚨,那麼現在他們終於有了喘息的機會,而為了幫助他們爭取到這個機會,程勇背負著售賣假藥、擾亂市場的罪名。
但程勇能夠被稱之為善人嗎?
在我看來,評價一個人的善惡是一個極其複雜的過程,因為有太多的現實環境需要考量,有太多的心理歷程需要回顧。雖然我主觀上很想為程勇貼上一個「善」的標籤,但從程勇的所做與所想來看,這個「善」還是免不了要打上一個問號。
從做起這個買賣開始,程勇並沒有主觀上行善的動機,因為擺在他面前的是父親的醫療費用,兒子的撫養費,以及他用於生活的成本。
他需要錢,而且他還知道,像呂受益這類扛著天價藥而苟延殘喘的病人需要活命。
但在做這樣一筆不斷接受人心拷問的生意中,你不能說程勇沒有改變。
他原諒了黃毛的偷竊行為,他儘可能地照顧了他招募的合伙人。儘管他試著不去想那些患者面對重病時的痛苦,但當他看到那些躺在床上等死的慢粒白血病患者時,他依然動了惻隱之心,而這正是善的本源。
總之,程勇是一個越過法律紅線的商人,但正是他越過這條紅線的行為而使更多人都到了活命的機會。
從客觀上來說,他完成了一道善舉,但在完成這一善舉的過程中,他獲取了按照以往的生活軌跡無法獲得利益,而他在主觀上也有了善的雛形,但依然搖擺,因為這份善的最終代價將是超過8年的刑期。
然而,也正是因為他的搖擺以及他第一次的退卻,使得那些對生活再度抱有希望的人,再度因為天價藥跌入谷底。
比起從頭至尾的心如死灰,那種希望的幻滅帶來打擊對於呂受益這類患者將更加致命。 從這一角度上來說,善與惡,只在轉瞬之間。
在《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中,我想最具爭議的話題就是真藥與假藥之辯。
一方是瑞士諾瓦公司的正版格列寧,而另一方是印度仿製的盜版,但它們卻在藥效上相差無幾。
如果以藥物的療效為評判標準的話,他們都是真藥,但如果以一個法制社會的法律規定的話,印度的仿製藥是在竊取正版格列寧技術版權的基礎上生產的假藥。
而這裡面所隱含著的,其實就是法與情之間的矛盾張力。
在這部電影中,瑞士諾瓦公司的醫藥代表總體上被刻畫成一個負面人物,這一形象設定儘管從局外的視角來看是有偏頗的,但站在電影中患者的角度,這種設定卻十分合理。
因為對於那些每天掙扎在生死線上的他們來說,正版藥背後的公司註定站在他們的對立面,而藥物的高昂定價是橫亙於雙方之間的天然鴻溝。即便醫藥代表的形象和藹可親,他們在患者眼中依然會面目可憎,。
但最為難堪的並不是位於矛盾中心的患者和醫藥公司,而是時刻要秉承法大於情的警察與司法機關。
當已經吃垮一個家庭的老奶奶絕望地向警察陳述我不想死的時候,曹斌便開始接受了良心的拷問。
當原本在警察面前畏手畏腳的程勇帶著怒吼撲向曹斌時,後者便徹底被良心所打倒。
身為警察的曹斌,無論境況如何險惡,他都可以揮舞法律的長劍刺向惡貫滿盈的罪犯。但現在法律讓他用這把長劍刺破那些患者活下去的希望,這毀滅的是一個人最為深沉的良知。
而真藥與假藥的區別,雖然在一個法制社會有著明確的劃定標準,但這樣的區分對具體的患者來說,沒有意義,因為他們的生命早已被憤怒、恐懼、絕望所包裹。
在弱勢群體議價權缺失的情況下,比起疾病本身,真藥的存在或許才是壓垮他們生命以及尊嚴的最後一根稻草。
但我們又能在何種程度來指責製藥公司的定價呢?我們又該如何在製藥公司的利益以及患者的利益之間做出一個公正的取捨呢?
或許我們需要一個藥神。
如果不是張長林的出現,如果不是張長林的貪婪與威脅,程勇或許會晚一點收手,患者們可以吃低價藥的時間或許就可以長一點,他們的命或許就能活的更長、活的更有尊嚴一點。
但程勇還是在意識到危險時收了手,而在他收手的時候,他的同伴沒有一絲的心理準備,更沒有想到他會把這筆生意交給那個售賣假藥、坑害白血病患者的張長林。
在吃散夥飯時,前一秒大家還在談笑,而後一秒大家的心情開始變得複雜,黃毛終究還是沒看錯程勇,思慧道了聲謝,轉身就走,神父苦笑之後也送出了五味雜陳的祝福,而呂受益似乎還不願意接受這樣的現實。
明明大家之前過得很開心,不僅掙到了錢,還給自己留下了藥,明明前不久還邀請程勇上門,表示感謝,明明生活將要步入正軌、重新開始。
直到程勇面露疲憊地說了聲:滾,在這一刻,他突然明白,程勇不是藥神,他不是救世主。
在飯桌上,程勇用怒吼回應眾人的指責,他想重新回到那種局外人的狀態,所以他用這種憤怒來掩飾自己在良心上的虧欠。
但回過頭來看,無論有沒有張長林的插手,他也一定會在某個時間節點選擇撤退,他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他有自己的人生,只是現在他的人生需要用這筆生意來積攢用以生活的財富,而那些患者則需要這筆生意來維持自己的生命。
因此,程勇的離開是必然的,而程勇所背負的良心債也是必然的。
他承載了太多他無法承受的期望,而當他意識到這些人的期望突然落空時,程勇內心所受的折磨又該如何消化呢?這個問題,直到呂受益去世之後,程勇才找到了答案。
他又開始代理印度的仿製藥,而這一次,他沒有想著盈利,而是想著如何補償呂受益的絕望,如何修補其內心的窟窿。
然而,儘管程勇最後想要完成這樣的一樁善舉,但這個善舉依然超過了他能夠承擔的極限。
這一次,是法律的明文規定,讓他成為不了藥神,他終究還是救不了那麼多在病痛中飽受折磨的生命。
對於依靠這類藥物才能活下去的人來說,真正扼住他們命門的,不是病,而是窮。而對於這種病,程勇或許能夠救急,但根本不可能救世。
那麼到底誰能夠成為這個真正的藥神呢?
好在,在電影的片尾,我們看到了一個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