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在事業單位中,是「弱勢」群體的存在。同工同酬,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是他們的心聲。臨時工在事業單位中,除了工資其他的待遇基本相同。比如各種各樣的假期,社保待遇,甚至有些單位還會為臨時工作人員繳納公積金等。那麼,在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有沒有第13個月工資呢?
13個月工資,作為事業單位相對比較重要的福利待遇,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會按時足額為員工發放,只有少數條件不允許的事業單位,第13個月工資會擱置。除去單位的原因,臨時工有沒有第13個月工資主要以身份劃分。
臨時工在事業單位中,也分為很多身份,比如與事業單位籤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這種臨時工在財政全額事業單位,一般沒有第13個月工資。如果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可能有,但是基本上是正式員工的一半。這裡指經營狀況較好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經營狀況差的,正式員工也不會發放第13個月工資。
勞務派遣員工,在事業單位則不享受第13個月工資的福利,即便是收益好的事業單位。因為,用人單位已經將勞務派遣員工的報酬,按時間定時支付給勞務公司。勞務派遣人員薪資支出,由勞務公司負責,用人單位一般情況下不會為單獨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獎金。
所以,臨時工有沒有第13個月工資,具體看身份和單位的效益。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的。對此你有哪些看法,歡迎交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