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無論房東還是租客,都願意通過中介進行交易,房東把房子交給中介,自己省去了管理房屋的麻煩,一切都由中介來操作,而租客通過中介找房子,也可以找到更多合適的房源供自己挑選。
房東把房子託管給中介,但沒想到只收到一個月的租金,中介就跑路了,房東和租客協商,要把房子退掉,可租客卻不願意搬走,因為他交了一年的房租,事情的經過又是怎樣的呢?
房東沒收到房租,也攆不走租客
家住杭州的朱阿姨有一套空房子,大概五六十平米,幾個月之前,她把房子託管給中介,並和中介籤了合同,託管期限為兩年的時間,每個月的租金是5000塊錢,可是朱阿姨僅收到一個月的租金,中介就不見了蹤影。
朱阿姨曾去中介辦公地點找過,可是這裡已經被貼上了封條,工作人員也不知去向,一個辦公人員都找不到。按照雙方之前籤的合同,超過付款日期15天,房東就有權解除合約,也就是說,朱阿姨這麼長時間沒收到房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子。
可是租客卻不願意搬走,因為租客交了一年的房租。朱阿姨也很理解租客的難處,所以她跟租客協商,讓住客再住4個月,然後自己補償給租客19,500元錢。這樣算下來,朱阿姨有4萬多的損失,可是無論怎麼說,租客都不答應,因為他是以3500元每個月的價格租下來的。
找不到中介公司的負責人,也聯繫不上租客
因為雙方沒能達成一致,所以朱阿姨找了記者求助。記者希望找租客了解一下情況,但是對方的電話未能接通,家裡也沒有人。記者又按照朱阿姨和中介籤的合同找到了中介的辦公地點,但是這裡早就已經改頭換面,進駐了另外一家公司。
後來記者終於和中介的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繫,對方表示,公司早就關門大吉了,總部也撤了,而他個人也從這個公司離職很久了。面對如今的情況,朱阿姨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她也知道這不是租客的問題,而是中介的責任,但是現在雙方難以達成一致,朱阿姨很是煩心。
無論租客還是房東,如果遇到高收低租的情況,一定要提高警惕。高收低租是很多中介公司跑路之前慣用的伎倆,付給房東的租金特別高,而收租客的房租卻很低,不過二者卻有時間差,收租客是一年的租金,付給房東卻是按月支付,這樣一來,中介公司在短時間內就收到了大筆的租金。
可是一旦中介跑路,房東和租客都面臨著窘境,租客肯定不願意搬走,畢竟自己交了那麼長時間的房租,而房東沒收到租金,也是有損失的,所以一心想要讓租客搬走,雙方難以協商。若要避免這樣的情況,一定得找一個靠譜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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