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15人圍毆後實行正當防衛的蔣華又一次把校園欺凌帶入了公眾的視野。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校園暴力和霸凌》報告,全球有32.5%的學生遭到過校園欺凌,其中,30%的人選擇沉默,每年都有2.46億學生因欺凌而痛苦。校園欺凌不單單是法律層面的事,校園欺凌行為發生地的學校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那麼學校應該怎麼做呢?讓我們來聽聽專家的解答。
文/編 | Jade
日前,「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學圍毆刺傷3人」事件上了熱搜。關鍵詞「圍毆」的背後無不透露出這又是一起校園暴力事件。
但這與以往的校園暴力事件不同的是,事件中的主角蔣華(化名)沒有束手待斃,而是在被15人圍毆時進行了反擊,以至於造成了兩人重傷二級、一人輕傷的結果。
這次的圍毆事件發生在去年的5月19日,時隔一年多後,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定蔣華當時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無罪。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認定蔣華成立正當防衛,判決其無罪。攝影/上遊新聞記者肖鵬
引起熱議的是,檢方站出來認為法院的判決結果有失公允,認為蔣華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也有網友覺得蔣華的行為超越了正當防衛。
因此,這件事引起輿論爭議點則是:蔣華所為是否是正當防衛?面臨校園欺凌時我們應該如何做?
為此,頂思採訪了原公安部國際刑警,中國維和警察創建者之一;澳大利亞WOLLONGONG大學跨國犯罪預防學碩士,時分安全創始人王學軍老師。
王學軍老師表示,「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學圍毆刺傷3人」事件可從兩個方面來審視,一方面是校園欺凌,另一方面則是正當防衛。
形勢嚴峻的校園欺凌現象
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稱得上是世界範圍內的社會問題。
「全球範圍內,每年有約2.5億的兒童遭遇校園欺凌,也就是說世界上每三個孩子中就有一個孩子遭遇過欺凌。在中國,可能每兩個孩子中就有一個受到過欺凌。尤其是相對偏遠貧窮和落後的區域,這種被欺凌的比例會更高一些。」王學軍老師如是說。
確實,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計數據,僅是2017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園霸凌和暴力犯罪的共3788人,5468人被提起公訴;而2018年至2019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園欺凌犯罪的共3407人,起訴5750人。
王學軍老師表示,校園欺凌的形式很多。主要有肢體欺凌(打人的肢體欺凌、推搡)、言語欺凌(譏笑、謾罵、威脅、恐嚇、取外號)、關係欺凌(散播謠言、孤立排擠)、反擊型欺凌(被欺負者對欺負他的人進行反擊或者欺負更弱的人)、性欺凌(取笑別人的性別、性徵、性取向)、網絡欺凌(通過網絡進行恐嚇、謾罵,散播謠言)等。
上述15名學生圍毆蔣華就屬於肢體欺凌。
據統計,校園暴力案件有個1:7的黑數,也就是每查獲一起此類案件,還有7起是未被查獲的。
實際上能為大眾所了解的大多是肢體欺凌,其他的欺凌傷害則可能隨著受害者的劇烈反應乃至自殺才可能為世人所知。
2016年,年僅15歲的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的一名初中學生陶成鵬,通過喝下一整瓶劇毒農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在留給老師、父母和弟弟的遺書上寫道:你們的學生、孩子、哥哥對不住你們,我因受不了幾名同學的欺凌,所以選擇離你們遠去了。
讓人更加心痛的是,相比受害者的輕生,施害人卻往往因為未滿14歲,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僅僅被批評教育了事!
去年3月14日在西安市未央區某學校發生了校園欺凌事件:四五名學生將一名男生困在樓梯一角落,並對男生用腳踹、用棍子、皮帶等進行毆打,期間木棍被打斷。
如此暴虐的行徑的處罰結果確是:
作為一名國際刑警和跨國犯罪預防學的碩士,王學軍老師表示,這些在14歲前就有暴力行徑的青少年,在成年後犯罪的機率也很大!
大家是否還記得2016年,發生在廣州番禺區的著名的19歲少年韋某姦殺11歲女童陳某的案件?
韋某曾於2010年在其家鄉廣西掐死一名男孩,但因為當年他未滿14周歲,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不負刑事責任。2011年,他在家鄉又因持刀傷害小女孩,又因年齡較小從輕發落,判刑6年。直到2016年,悲劇再一次發生……
王學軍老師表示,相對於在因受到《未成年人》保護法而有恃無恐的校園欺凌事件中的中國施害人,歐美國家的犯罪成本則要高得多。
首先,校園欺凌,在歐美國家是納入法律體系的,並且認定標準很低。歐美國家的校園裡,哪怕有人吐口水或者嘲笑別人,都會被視為欺凌。
其次,這些國家對欺凌是零容忍的政策。只要出現這種情況,必須是學校幹預,輕則警告,重則開除,再重的話可以追究法律責任(即使對於18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情節嚴重,一樣會追究法律責任),與此同時,當事人的父母也要承擔責任。
再次,歐美國家強調「同夥同罪」。對於即使不是欺凌事件主謀的學生,也會受到同樣程度的懲罰。
2015年曾經發生了一件震驚美國的中國留學生校園欺凌事件,受害人劉怡然被扒光衣服、用菸頭燙傷乳頭,用打火機點燃頭髮、並被強迫趴在地上吃沙子等,期間還有人用手機拍下了劉怡然受虐照和裸照。整個折磨過程長達近5小時,劉怡然遍體鱗傷,臉部淤青腫脹,雙腳無法站穩。
美國司法界是如何處理這個事件的呢?
據了解,美檢方做出判決,兩名主犯被判終身監禁,兩人累計保釋金高達600萬美金,超過3600萬人民幣。媒體稱這是美國歷史上留學生犯案保釋金最高記錄,同夥也有不同程度的監禁。
這樣的處罰結果,讓人不禁大呼快哉!
最後,這些國家還有嚴格的防範系統。學校有專門的反映校園欺凌的網站,社會上有各種研究預防校園欺凌的公益組織,國家有相對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防控體系。
誠然,在校園欺凌方面我們的法律健全程度遠不及歐美國家,王學軍老師表示,我們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也在朝著國際社會努力改進中。
2016年6月,教育部、團中央等9部委聯合制定《關於防治中小學生霸凌和暴力的指引性意見》。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11個部門聯合發布了《加強中小學生霸凌綜合治理方案》。
2018年,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中小學生霸凌防止落實年行動的通知》,各地政府相繼出臺治理校園欺凌的地方性法規。
2019年10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已提請至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四次會議,進行審議。這份修訂草案將「辱罵、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等校園欺凌等行為首次明確列為偏常行為,並對家庭監護責任、學校管教責任以及相關部門,尤其是公安機關的保護責任,有了進一步規定。
這些政策法規的發布,對校園暴力的發生產生了一定的效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校園暴力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校園暴力案在2015年時有1000多件,2016年、2017年則分別同比下降16.51%和13.37%。
難以「正當」的正當防衛
與以往的校園欺凌不同的是,這一次的「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學圍毆刺傷3人」事件中,受害人沒有姑息,而是選擇了自保。
可以說,這是這一次事件中唯一讓我們感到欣慰的一點:受害人不再是沉默者。
要知道,在以往,通過自保的方式對校園欺凌進行反擊是有風險的,因為自保行為的度卻很難把握,一不小心就會從正當防衛變成防衛過當,並因此被判刑。
王學軍老師提到,以往在中國判定一個人是否是正當防衛要達到以下4點:
第一,防衛的行為,必須是不法侵害的行為。
第二,防衛的時機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比如施害人拿刀子正在向被害人的這種行為就被稱為「進行時」。
第三,正當防衛必須針對的是不法侵害人。比如,施害人拿刀砍受害人,受害人才能反過來對付施害人。
第四,正當防衛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
這四點必須要同時達到,缺一不可。
但實際上,這四點能夠同時達到是很難的。這也意味著受害人一不小心就會被判定為「防衛過當」,並因此受到法律的懲罰。
可以說正是因為正當防衛評判標準的嚴苛,很多校園欺凌的受害人不敢自救,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王學軍老師提到,同樣的,相比中國對正當防衛評判的嚴苛,在歐美國家有「可能侵害防衛」和「不退讓」法。
例如,在一個狹小的電梯裡有兩個人,一個是體重200斤的壯漢,一個則是體型瘦弱的女生。從電梯監控攝像頭終端可以看到兩人在進行激勵的爭吵。在爭吵過程中,女子在男子動手之前,一腳踢向了對方的要害部位,導致這個男人重傷。
在美國,這樣的情況屬於正當防衛。
因為美國法律認為,在一電梯狹窄空間,男士的言行威脅了女士,並且男女看上去體力懸殊。當這個女子因為認為這個男人有可能侵犯她而先下手時,這種情況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還有一個例子,在美國的一個快餐店門口。有一個很壯的男士,將一位正在走向自己的車子的殘疾人推倒了。被推倒後的殘疾人躺在地上,直接掏出手槍,把那位壯漢打死了。壯漢被打死後,當地警察局、當地的司法系統證實殘疾人持槍是合法的,使用槍枝自衛也是合法的,屬於正當防衛範疇,因此他打死壯漢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這,在以往的中國司法界可以說是不可能的。
大家還記得上海著名的崑山反殺案嗎?
最初,崑山市人民檢察院對於海明的判決結果是: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此事引起廣泛的網絡爭議,絕大多數網民認為是正當防衛,於海明的最終判決改為:正當防衛。
值得欣慰的是,有關正當防衛的法規在不斷修正和完善中。
就在一周前(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就聯合發布了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
其中,第十六條規定:「在實施不法侵害過程中存在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的,如以暴力手段搶劫槍枝、彈藥、爆炸物或者以綁架手段拐賣婦女、兒童的,可以實行特殊防衛。」實施特殊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如果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也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所以,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用到正當防衛,但是萬一遭到不法侵害,請勇敢保護自己。
學校:進行必要的校園安全教育
以上案例或許稍顯極端,但這並不意味著校園暴力離我們的孩子很遙遠,正如筆者前文所述,很多校園霸凌的受害孩子會囿於各種原因會選擇沉默。
無論是此前轟動北京家長圈的,10歲男孩被同班同學用廁紙、尿液的垃圾筐扣到頭上,還是在寢室被同學掌毆,並被迫跪下來喊爸爸的初中女生…只要在網絡上搜索相關詞條,類似的新聞屢見不鮮。
還有一些不涉及肢體暴力的「校園欺凌」,因為其「隱晦性」很難被家長發現,但其對學生造成的心理創傷同樣讓人堪憂。
2018年8月,一名叫樂樂的高中生,因為被同班同學集體冷暴力,並被污衊為小偷,樂樂最後選擇跳橋自殺。女兒死去後,樂樂的父親在網絡上發布泣血長文,控訴學校的不作為,企圖為女兒討一個公道,但最終沒有任何人為這場悲劇買單。
如何杜絕或減少校園欺凌,王學軍老師表示除了法律環境的支撐外,還需要社會、學校、家庭共同的努力。
「不要成為欺凌者欺凌別人的人,也不要成為被欺凌的人,還不要成為圍觀人三種人。」王學軍老師如是建議。
王學軍老師呼籲要進行必要的校園安全教育:
一,從幼兒園開始,分階段教學。
王學軍老師提到,安全教育每個階段的教育內容不一樣。從幼兒園階段的不要跟陌生人走,到青春期對性侵的防範。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心理和生理需求,進行不同內容不同程度的安全教育。
二、校園管理者、班主任、家長、學生,分對象教學。
校園安全需要的是從學校到家庭的共同維護,需要共同努力營造濃濃的安全文化氛圍。網絡上不乏很多校園欺凌施害人的家長不可理喻,過度偏袒自己的孩子。也有不少學校在處理校園欺凌時採用和稀泥的態度。
因此,校園安全的培訓應該針對的不僅僅是學生,也要包含家長和學校。
三、重視教育方式,寓教於樂。
傳統的校園安全教育是通過思想品德課的方式教授的,這種方式的教授很枯燥,不夠貼近學生的心理。因而,雖然內容很好,學生接受度卻不強。對此,王學軍老師建議要通過寓教於樂、互動的方式進行校園安全教育。
被欺凌者:用正確的方式保護自己
同時,王學軍老師也給被欺凌者幾點建議:
大聲尋求幫助
「被欺凌了一定要第一時間尋求幫助!」很多欺凌者也是一步一步試探式地欺凌。他們會從小事開始,一旦發現這個被欺凌的對象「很好欺負」,強度和力度才開始增強。
因此,王學軍老師建議孩子們如果被欺凌了一定要勇敢地站出來,不要被「不許告訴老師/家長/警察,不然我就……」所震懾,。其實這恰恰反映了欺凌者害怕被這些人知道,所以才放狠話要挾。
不要以暴制暴,而要智慧避險
現在市面上很流行一句話「別人打你,你就打回去!」那麼,以暴制暴的行為是否正確呢?
王學軍老師表示,以暴制暴的行為應該僅限於正當防衛的情形。更多時候,大家應該學會智慧避險。
尤其對於現場如果處於弱勢的被欺凌者,在沒有生命之憂情景下,並不見得直接要反抗或者採取最極端的方式,而是要保護好自己。逃脫之後,再第一時間尋求幫助。
結語:
每一次看到校園欺凌的新聞就心痛不已,被欺凌者會有一輩子的心理陰影,而欺凌者卻往往沒有任何懲戒。
法律層面的行為我們無法左右,但校園安全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卻是身為校方可有的作為。王學軍老師告訴我,有很多像他一樣的人正在努力為校園安全教育的普及而努力奔走,王學軍老師所在的時分安全公司也在積極探究系統性的安全教育方案,並把它們帶進更多中小學校園。
為了能夠減少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讓青少年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希望有更多的學校或教育局能夠積極開展相關培訓。
對於個人,頂思在此呼籲若在你身邊若發生校園欺凌,可以撥打青少年維權和心理諮詢熱線12355或登陸12309中國檢察網「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區」。
希望通過我們共同的努力,給青少年撐起一片蔚藍的天!
參考資料:
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學圍毆刺傷3人,法院認定系正當防衛,檢方抗訴,作者:肖鵬
來源:上遊新聞
《少年的你》中的校園暴力,一點都不誇張,作者:雷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