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看先秦時期的人物介紹時,總會因為名字而產生很多困擾,比如我們華夏兒女的祖先黃帝,姓姬,軒轅氏,又有熊氏,那黃帝的姓氏到底是什麼呢?又比如我們在看司馬遷所著《史記》,在寫商鞅時,一會用商鞅,一會用衛鞅,那商鞅的姓氏又是什麼呢?
其實在秦漢以前,姓和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像現在我們所說的姓就是氏,氏就是姓,完全是一個意思。那么姓氏的來源和發展過程又是什麼樣的呢,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改變呢?下面就從姓到氏,再到姓氏慢慢了解。
姓的含義和用意
在遙遠的上古時代,人類歷史上很長的一段時間是處於母系社會,母系社會最大的特點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母親在一個家庭中佔據非常主要的位置,孩子們也都是跟隨自己的母親一起生活,各家族的區分是按一個母親所繁衍的後代劃定的,而且那個時候只有「姓」,沒有氏。
對於「姓」的解釋《白虎通義·姓名》說:「姓者,生也」。在《說文》中又更進一步作了解釋:「姓,人所生也」。
其實根據姓的字形演變也可以看出,「姓」是一個「女」和一個「生」所組成,也就是說一個女子所生則為同姓,在《通鑑外紀》中也有記載「姓,統其祖考之所自出」。
而且我國上古八大姓「姬、姜、姒、嬴、妘、媯、姞、姚」,都是從女旁,這也表示是由不同的女性始祖所繁衍的後代。
那麼「姓」在遠古時期的用意又是什麼呢?
《通史》中記載,太昊時規定:「姓同,婚姻不可通。」也就是說,同姓的人不可以結婚。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呢?
遠古時期,古人通過長期的社會實踐,發現同姓結婚的人所生的孩子,要麼早夭,要麼就是體弱多病。這個在《左傳》也有記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這就如同現代近親禁止結婚是一樣的,因為若是近親,身上就會攜帶很多的相似遺傳因子,如果有一些有害的因子是隱性遺傳的話,那麼兩個的結合會增加這些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這屬於是現代遺傳學、基因學裡面的東西了。
遠古時期的人民並不懂這些,他們只是根據生活經驗發現同姓的人結婚會產生不良的後代,所以才有這樣的規定,並且嚴格執行。
《國語》云:「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娶妻避其同姓,畏亂災
也」。婚姻是繁衍後代的大事,不管對於家族來說還是國家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馬虎不得,所以為了辨別男女姓的異同而決定婚嫁與否,「姓」就顯得極為重要,即便是娶妾室也要進行姓的的辨別。
所以在先秦時期,「姓」就是考其所處,也就是「明世系」、「別種族」,主要用意是「別婚姻」。如《白虎通義·姓名》說:「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重恩愛,厚親親,別婚姻也」,了解自己所出何處,明白種族之間的親疏關係,最主要的還是通過「姓」來決定婚姻可行否。
氏的誕生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母系社會漸漸被父系社會所代替,人口的不斷增多,同一個姓的人,隨著繁衍和遷徙,分化出不同的部落,為了區分這些不同的部落,「氏」應運而生,如:有熊氏、有莘氏、神農氏、夏后氏。
也就是說氏是隨著父系社會的形成而誕生的。 每一個父系部落,一般都會有一個首領,首領的氏也就是這個部落的氏,「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
氏的作用又是什麼呢?
根據《通志·氏族略》所云:「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
所以氏主要是為了區分身份貴賤的,在先秦時代,氏是貴族才有權使用的稱號,沒有名字的平民百姓,人們統一以其職業稱呼,如庖丁是對姓丁的廚子的稱呼。
另外氏的情況比較複雜,不像姓那樣穩定,一個人的姓只有一個,但是氏卻可以有很多個,而且上下兩代人的氏有時候還不相同。
這是什麼原因呢?我們來通過氏的命名,了解其中的詳由。
《左傳·隱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
意思就是天子建立有德之人以做諸侯,根據他的生地而賜姓,分封土地而又賜給他族氏。諸侯以字作為諡號,他的後人又以這作為族氏。先代做官而世代有功績,就可以用官名作為族氏。也有以封邑為族氏的。
所以說氏的命名,根據不同的身份地位得到與之相對應的「氏」,而一個人還可以根據自己身份不同多次更改自己的「氏」。譬如我們前面所說的黃帝,姓姬,因為出生於軒轅氏,所以氏軒轅,後來自己建都有熊,又稱為有熊氏。
還有商鞅,姓姬,是衛國王室的子孫,所以氏衛,後來幫助秦孝公改革變法,使秦國日益強大,被秦孝公封於商地,於是氏又改為商,所以才會有商鞅、衛鞅不同的稱呼。
諸侯的氏一般都是根據自己所封的國家名為氏,如陳氏、衛氏,在下一階級的卿大夫及其後裔,則以受封的邑名為氏,如晉國的韓氏、趙氏、知氏。另外先代做官而世代有功績,就可以以官名作為家族的氏,如:史氏、卜氏、巫氏、司馬氏、司空氏等。
在先秦時代,男子很少有稱姓,一般都是稱「氏」來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在《白虎通義·姓名》中:「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貴功德、賤役力。」由此可見,作為貴族家族之「氏」,其實是家族之間以一種政治、軍事、經濟共同體的存在形式。
姓和氏的區別和聯繫
《通志·氏族略》所云:「姓,所以別婚姻,氏,所以別貴賤。」
先秦時代,女子稱姓,男子稱氏,姓是婚姻嫁娶的依據。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而且在當時女子的姓比名重要,尤其是貴族有身份的女子,未結婚之前,在姓的前面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如:孟姜、伯姜、仲姜、叔姜、季姜。《詩經·桑中》「爰採唐矣?沬之鄉矣。雲誰之思?美孟姜矣。」其中的孟姜並不是特指,而是說一個姓姜的大姑娘。若是伯姜,則是姓姜的二姑娘。
在女子成婚後,都會在自己的姓前面加上自己配偶的氏,這也表示自己婚後所從的氏族。古代結婚講究門當戶對,其實也就是相同階級的氏族聯姻,目的也是為了壯大自己的氏族。
姓其實就是一種血緣關係上的聯繫,是同一血緣關係人群的標記,表明是同一祖先的後代。它的主要作用是考究自己血緣的來源出處,在婚嫁禮儀方面,雙方能否結婚的一個衡量準則。
氏是姓的延續和變革,是一種政治、經濟、軍事團體形式的象徵,它的存在發展和衰落情況,極大地影響著社會的政治軍事和民生文化等各個方面,它還是家族榮耀的象徵,它的主要作用是區分身份的貴賤,表明家族所處的階級地位。
姓和氏的發展和演變
上古時期,姓和氏的含義明確,代表著不同的作用,後代也遵循著有關姓與氏的規定,不過到了春秋時期,周室衰弱,各諸侯爭奪土地,諸侯下面的各氏族逐漸做大自封公爵,社會發生了重大的改革,氏族貴族日益瓦解,奴隸制宗法的崩潰,姓氏制度也出現了混亂。各諸侯之間為了更加穩固的政治聯盟,不惜違背姓氏制度,以「親上加親」來鞏固雙方的利益關係。
尤其是到了戰國時期,姓、氏差異漸漸模糊,到了秦朝統一之後,基本結束了西周封建宗法制度,將姓和氏逐漸合一,而姓氏不再是貴族的專利,平民也有了姓氏,百姓遂成為民眾的通稱。
《通志·氏族略》記載:「秦滅六國,子孫為民庶,或以國為姓,或以姓為氏,或以氏為姓,姓氏之失,由此始,茲姓與氏渾為一者也。」
雖然秦統一六國之後,將姓氏也一起統一,但在統一姓氏的過程中也是很曲折的。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為了統一思想,不惜焚燒大量古籍,坑殺大批知識分子,這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焚書坑儒」的典故。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統一,文字統一、語言統一、度量統一、貨幣統一,姓氏統一。
姓氏統一其實也就是為了方便戶籍登記,但是姓氏統一之後,也就相當於貴族與平民的地位沒有什麼區別,這也引起了六國舊部貴族的不滿,尤其是商鞅變法,所確立的秦國政治體系:郡縣制、軍功爵制,與之前周朝成立之後,由周公所確立的政治體系:分封制、貴族制制度不同,兩種制度的矛盾衝突,也是姓與氏統不統一的矛盾點。
我們來看一下這兩種制度所代表的含義:
分封制:天子有著全天下的所有權,分封的諸侯貴族,有著自己所封土地的使用權,這些諸侯貴族可以再將這些土地分封給自己所管轄內的士大夫,而士大夫又可以將自己所分封的土地再次分封,這樣一層一層如同金字塔一樣,各階級分別管理自己下一階級,並且收稅,向上一階級納貢。
郡縣制:天子擁有全天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那些貴族、士大夫沒有使用權,只是幫助天子管理而已,所以這就導致貴族、士大夫、平民幾乎沒什麼區別,面對天子大家的身份都是一樣的,都是天子的臣民,所有的管理權都在天子手裡。
而這兩種制度的衝突,就是取消貴族的權利,而取消貴族權利的表現之一就是姓氏的統一。
對於六朝舊貴族來說,這種制度簡直就是對他們的極大侮辱,讓他們跟他們眼中的「賤民」同樣的身份,這簡直是不能容忍的,再加上秦始皇的手段暴戾,引起了各國的不滿反抗。在反抗的最後,貴族代表的項羽,和平民代表的劉邦脫穎而出繼續廝殺,最終,代表平民的劉邦獲勝。
劉邦作為平民的代表,當然是希望不再延續貴族制度,不然自己的出身也會成為後代的詬病,所以姓和氏也就是在漢代完成了真正的合併。
後記
其實在姓氏合併之後,也發生過一些小的改變,比如國君賜姓,還有為了避皇帝的名諱而更改姓氏,再有就是少數民族為了融入中原文化而自己改姓,到了宋代基本所統計的姓氏就跟現在的百家姓一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