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跟我講,他們學校規定學生書包裡不準放圓規,學生的圓規都被收起來由數學老師統一管理,上課用到時,再發給學生。因為之前這個學校發生過用圓規扎人的事件。
有一天上課,有個學生回過頭,把圓規狠狠地扎在後位學生的手上,剎那間,後位這個同學大聲尖叫,受傷的手鮮血直流。
看到這個事件,絕大多數人的反應是,這個用圓規扎人的學生真囂張,竟然敢在課堂上公然行兇。他做出這種行為,必須受到嚴懲,以示警戒!
這種想法沒有錯,因為旁觀者大都默認自己在行使法官的職權,對事件當事人的行為及後果做出判斷。對我們老師來說,站在這個角度做這種判斷也沒有錯。事實上,每當發生類似的事件,我們老師的反應跟大眾的反應基本一致,原因就在這裡。我要提醒的是,我們作為教育工作者,除了做事後的判斷,更要追問事情的緣由,因為我們做教育,重在引導學生成長,能做到事前疏導,就省了事後嚴懲。
回到這次事件,進一步了解,原來這個課堂上行兇的學生性格內向,經常受後邊這個同學的欺負,不光對他有言語上的傷害,還對他動手動腳,讓他感到屈辱,忍無可忍,終於在課堂上爆發了。
是的,正常情況下,正常的學生不會無緣無故對同學行兇。前位這個學生用圓規傷人是行兇者,是一個校園「欺凌者」,究其根本,他首先是一個受害者。他的生命成長,受到了他後位同學的負面影響,沒能及時有效地化解,他選擇了用破壞性的行為釋放出來。
看到這裡,我們或許在同情手被扎傷的同學的同時,也會在心裡暗暗喊一聲「活該」,因為他長期「欺凌」前位同學,被人家奮起報復了,是咎由自取。
還是那句話,我們作為教育工作者,要學會追問為什麼,為什麼後位這個同學會有長期「欺凌」的行為?
原來,後位這個同學,從小家庭離異,他的媽媽因為經常遭受家暴,含恨離婚,從此沒回過這個家。他的爸爸經此打擊,經常借酒澆愁,喝醉後動不動就對他拳打腳踢。這個學生從小生活在缺乏愛、充滿暴力的家庭,不懂得怎麼尊重別人,學習成績和行為習慣都較差,在班級裡也感受不到同學們的愛和尊嚴,所以會有意無意地欺負比他弱小的同學,尋求一種存在感。他也是一個可憐的孩子啊!
我知道,僅僅這一個例子,是無法說明所有「欺凌者」的問題。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在我們為出臺嚴懲「欺凌者」的措施叫好的同時,我們作為教育工作者,一定不要盲目樂觀,以為靠嚴懲就能解決問題。事實上,對大多數「欺凌者」來說,因為他們惡劣的成長環境,造就了他們嚴重偏差的行為,我們僅僅從堵的角度做工作,效果是很有限的。要想從根本上幫助他們解決問題,需要我們老師付出極大的熱情和耐心,對學生的成長做深入了解。我們可以通過做學生家長的工作,改善學生的家庭成長環境;建設好和諧幸福的班集體,用關愛溫暖撫慰學生的心靈。我們通過這些努力,會有效地幫助學生除掉他們生命成長中的障礙,化解他們心中的戾氣,就可以有效地減少校園欺凌事件。
這才是我們教育工作者的職責重點所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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