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網際網路隱私權應提升監管力度

2020-12-22 中國新聞網

保護網際網路隱私權應提升監管力度

2020-12-03 08:15:59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作者:王詩堯 責任編輯:王詩堯

2020年12月03日 08:15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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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護網際網路隱私權應提升監管力度

  本刊評論員/閆肖鋒

  發於2020.12.7總第975期《中國新聞周刊》

  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我們的電話號碼、通訊錄、住址以至身份證、銀行卡信息時刻處於暴露之中,個人隱私被嚴重侵犯且愈演愈烈。「當前,企業違規成本比較低,個人信息保護能力良莠不齊,違規侵害用戶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在近日舉行的全國App個人信息保護監管會上,工信部有關官員表示,正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責令1336款違規App進行整改,公開通報377款整改不到位的App,下架94款拒不整改的App,以震懾這類違法違規行為。

  工信部在2019年也曾進行過類似整治,而事實是,暴露出來的問題僅是冰山一角。為何侵犯隱私屢禁不止,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一是消費者不知道什麼是隱私權,被侵犯了也不知情。比如,默認勾選功能就很可能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個人敏感信息被他人輕易獲取。隨手打個卡、點個讚,平臺就知道你在哪兒、和誰在一起。而由於信息不對稱,多數時候人們並不知道自己隱私已被洩露和侵犯。

  二是運營商不知道是否侵犯了消費者隱私,或者侵犯就侵犯了,因為行規如此,你又能奈我何。而據相關法律規定,許多所謂「服務」其實都屬於侵犯隱私權,比如,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表現在運營商將你推送給他人);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表現在信息平臺根據你輸入的關鍵詞向你推送內容)等等。

  中國消費者協會此前發布《App個人信息洩露情況調查報告》顯示,遭遇過個人信息洩露情況的人數佔比為85.2%。尤其是阿里巴巴、字節跳動、騰訊等頭部企業的App反覆出現問題,它們仰仗用戶黏性,長期無視侵犯隱私問題,或存有僥倖心理,將整改當一陣風,甚至搞技術對抗。

  當前,App個人信息保護存在兩大挑戰:一方面由於我國網際網路產業普遍採用「前端免費、後端獲利」的模式,盈利模式從在線廣告向基於大數據的定向推送、精準營銷轉變。企業違規成本低,為逐利而違規侵害用戶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同時灰黑產也加速向違規收集使用甚至非法買賣個人信息聚集。另一方面是App版本迭代頻繁給治理工作帶來挑戰。

  網際網路創新是一把雙刃劍,企業創新不能以犧牲用戶隱私權為代價。企業自律應是防範侵犯隱私的第一道關。企業內部應形成信息保護的紅線意識,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不應以影響用戶數、流量、收入為理由而怠慢。其次,監管部門應嚴刑峻法,對有令不行、整改不徹底、反覆出現問題、搞技術對抗的企業採取停止接入、行政處罰及信用管理等措施嚴厲處置,處罰一批違規企業,該整改的整改,該下架的下架。

  必須認識到,保護隱私是一場信息不對稱之戰,監管方要有新辦法、新舉措,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事實證明,守護隱私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邊界,不能只靠企業自律,依法而治必不可少。目前我國對信息洩露的處罰太輕,唯有與時俱進,加大懲戒力度,捍衛用戶隱私權才不是一句空話。

  大數據時代,隱私不是隨意買賣的商品。建立這樣的現代觀念,豈止是網際網路企業,更是全社會的必修的一課。

  《中國新聞周刊》2020年第45期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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