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網絡權益專家建議網際網路服務分級監管
近日,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舉辦了「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研究報告發布暨研討會」,發布了《短視頻、網路遊戲、網絡直播與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建議針對不同媒介形態的不同網際網路應用,區別政策、精細科學監管,提升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有效性。
據了解,《報告》選擇了當下未成年人使用最多的短視頻、網路遊戲和網絡直播作為研究對象,從網際網路服務方式的產品設計機制、陪伴未成年人的方式、對未成年人的控制程度等方面進行了分析,論證了網際網路服務實行分策監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報告》認為,網路遊戲對未成年人的控制力最強,也最容易「戰勝」監護人、「俘獲」未成年人。因此,針對這種網際網路服務的監管,應最大限度實現「無死角」政策覆蓋,在限制網路遊戲運營商、服務提供商對未成年人控制能力的前提下,展開對網路遊戲的政策監管規則設計,並確保監管措施落地。
區別政策正向引導
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近日聯合發布的《2019年全國未成年人網際網路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2019年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為1.75億,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93.1%。而未成年網民上網經常從事的各類活動中,排在前三位的是網上學習 (89.6%)、聽音樂(65.9%)、玩遊戲(61.0%)。
這份報告發現,56.3%的未成年網民玩手機遊戲。而工作日玩手機遊戲日均超過2小時的達到12.5%。如果是節假日,這個比例還將提升不少。顯然,這可能對其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不利影響。
另一方面,未成年用戶看短視頻和網絡直播的比例也保持較高增長,分別較2018年提升5.7、6.4個百分點,是未成年用戶排在5位、第7位的上網活動。
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院長王四新認為,這個未成年人網絡行為時間和精力佔比的排序,也為網際網路內容監管分級提供了依據。政府部門應當通過積極幹預、政策引導和健全規範體系,讓更多的未成年人把網絡上的時間和精力用在除遊戲之外的活動上。
目前,各類網絡社交產品,特別是網路遊戲,都針對未成年人設計了防沉迷措施。不過,在中國科學院大學副校長林維教授看來,儘管網路遊戲企業要求未成年人身份認證,但又產生了各種各樣的規避途徑,使得這一措施起不到該有的效果、甚至形同虛設。
《報告》認為,從產品設計機制上看,短視頻的功能訴求重在寓教於樂,網絡直播更側重陪伴感,而網路遊戲則體現於深度捲入,即需要用戶持續、長時間地投入。這也是遊戲者,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玩家容易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且更有可能產生病理性依賴的原因。
相較於遊戲,直播或短視頻雖然也不能排除沉迷現象的發生,但直播和短視頻並不容易對未成年人用戶形成壓倒一切的控制力,更不容易使未成年人產生不能自拔的病理性反應。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指出,要解決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問題,網際網路公司應擔負最重要的責任,應該建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協調機制,引入專業人才進行管理。否則一些網際網路公司就會一直利用未成年人心智發展不成熟的弱點來開發產品,吸引傷害更多的未成年人,尤其是網路遊戲。
《報告》建議,針對網路遊戲、直播及短視頻,政府監管部門應採取區別政策、分級監管。比如網絡直播,需要從源頭實施監管,嚴管演出公司、主播,提升直播隊伍的整體素質。同時,限制未成年人在網絡直播過程中的參與方式,防止未成年人過多參與帶有商業性質的網絡直播活動。
針對短視頻,需要短視頻運營商、服務提供商嚴格履行把控不良內容的主體責任,同時還需激勵用戶製作、上傳、分享優質內容的方式,加大優質內容的供給。
王四新認為,短視頻和直播這兩類活動,要將重點放在抑制消極影響、鼓勵正向引導上。一方面,要通過「青少年模式」避免未成年人由觀看變盲目模仿等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則可以鼓勵平臺將娛樂與教育功能結合起來,用未成年人喜聞樂見的方式,承載更多的教育功能。
完善機制強化責任
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副所長季為民從新聞研究者角度提出四點建議:
第一,要通過網際網路機制、網際網路素養,網際網路法規的體系化建設,建立有中國特色未成年人網際網路運用保護規制體系,要用體系化、機制化、制度化的方式來解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比如用剛性制度、法律規定和巨額罰款來限制那些一味逐利的網際網路平臺。
第二,要重視提升網際網路素養與建設健康的網絡文化,網絡文化已經成為影響青少年價值觀形成的重要因素。要推進網際網路對青少年價值觀引導與塑造的深入研究與實踐創新,引導與培育向上向好的未成年人網絡文化。
第三,要適應青少年的身心特點與獨特需要,完善網際網路的內容建設、平臺建設與認證機制,提供更多的優質公共在線教育資源,保障網絡知識內容高品位高質量,保障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教育資源準確健康權威。
第四,要強化未成年人網際網路運用相關主體的責任,建立專業的監管機制與平臺,有效指導與監管青少年常用的網絡平臺,控制削減不良信息的傳播,為未成年人包括青少年健康使用網際網路提供保障與條件。 據中青在線
共同努力賦能未來
研討會上,來自未成年人保護立法、執法、法學研究領域、相關行業協會的專家都坦承,當代青少年是名副其實的「網絡一代」「數字一代」。未成年人能不能上網早已是不需要討論的問題,重點應該關注如何合理使用,如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2019年全國未成年人網際網路使用情況研究報告》指出,網際網路對於低齡群體的滲透能力持續增強。32.9%的小學生網民在學齡前就開始使用網際網路。而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也已經互嵌交疊、難以割裂。
即便如此,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兒童保護官員蘇文穎也強調說,幼兒階段就應該考慮在家庭教育和幼兒園中探索兒童友好的網絡素養課程。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南明確建議2歲以下的嬰幼兒不應有任何屏幕時間,5歲以下幼兒的屏幕時間每天不超過1小時,且最好在家長的陪伴下有互動地進行。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王瑞奇提出:「時下我們缺乏一個指南,告訴學校、家長和社會,在網絡時代要如何指導未成年人去接觸網絡。要告訴家長什麼時候適合初次接觸網絡、如何獨立在網絡空間發表看法,發表哪些領域的看法是比較合適的選擇,甚至可以具體到什麼樣的年齡適合網絡打賞。在這樣一個指南培養的情況下,年輕人可以既沒有受到網絡過度傷害,也能夠在他成長之後無縫連接到網絡社會當中去。」
北京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張洪忠教授表示,為未成年人更好地使用網際網路創造條件,讓未成年人在更安全的環境下使用網際網路,要從社會系統角度來看待這一問題,而不單單是網際網路公司或者家長的問題。
張洪忠舉例說,中小學應該開設網絡素養課程,不斷提升青少年的網絡辨識能力。但這在目前我國中小學教育中是欠缺的。社會組織也要發揮作用,開展網路遊戲、直播等產品形態的效果測量,建立科學的測量量表,準確考察哪些網路遊戲是對青少年是有負面影響的,哪些是正面的?政府監管部門、網際網路公司及其他社會各界的共同發力,提高未成年人網絡空間權利與利益的綜合保護水平和綜合保護能力。
蘇文穎提出,孩子的體驗和經歷與成年人有很大不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政策構建、技術倫理和產品設計也需要聽取孩子的聲音,賦能兒童就是賦能未來。不搞「一刀切」,尊重兒童的成長發展規律,應該考慮針對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進行更為精細的制度和技術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