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過去,南昌朝陽九洲上郡商業綜合體沿街店鋪的經營狀況仍是「靜悄悄的」,66個店鋪僅寥寥數個開業,完全沒有當初售賣時開發商宣傳的「無需養鋪、大勢已成」那般美好的情形。
日前,該綜合體的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們催繳店鋪的物業費,這讓一些業主坐不住了,他們紛紛向媒體進行投訴。
事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昨日,記者就此進行了一番走訪調查。
▲業主劉先生花536萬餘元購買的店面至今仍處於空置狀態。
▲在業主們看來,至今仍掛在外牆上的「無需養鋪,大勢已成」大型廣告牌是對現實的一種嘲諷。
▲業主張先生說,開發商承諾朝陽洲天虹購物中心開業的時間一拖再拖,一直到2019年12月12日才開業。
業主:
高價買下店鋪已3年開發商未兌現承諾
業主們所說的南昌朝陽九洲上郡商業綜合體店鋪,位於西湖區九洲大街與撫生南路交會處,緊挨著天虹購物中心,由南昌市天虹置業有限公司(下簡稱「天虹置業」)進行開發售賣,當時被宣傳為「天虹金街」。
昨日,購買了九洲上郡小區一期T4#-117室的張先生向記者講述道,他當初以31546.39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這處面積為93.57平方米的商鋪,一次性付款2951796元,「當時周邊比較火爆的商鋪價格是每平方米2萬元多一點,而這裡的商鋪價格比市場價高30%至40%」。
「這片店鋪有66個,因緊挨天虹購物中心,所以當初提出了打造一條『天虹金街』的口號。」張先生稱,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承諾此處的店面可與旁邊的天虹購物中心實現顧客流量共享,且能在招商方面提供幫助,「我是因為信任天虹這個品牌才選擇購買的。」
張先生購買的店鋪交房時間為2017年底,但3年過去,這裡依舊是「一潭死水」。記者在他的店鋪外看到,門上貼著寫有「倉庫重地,嚴禁門口亂停車」字樣的告示,該店鋪正對著天虹購物中心,兩者相隔僅數十米,店鋪內仍是毛坯,堆著一些貨物。「因為沒有客源,沒人願意承租,只能租出去當倉庫用。」張先生稱,這是無奈之舉。
張先生告訴記者,3年來,開發商承諾朝陽洲天虹購物中心開業的時間一拖再拖,一直到2019年12月12日才開業,其間整個「天虹金街」一直處於施工狀態,路面上不僅有攪拌機施工,而且泥土遍地,兩端全部是施工圍欄,店鋪根本無法招租。
天虹購物中心開業後,張先生等業主購買的「天虹金街」店鋪仍是毫無動靜。購買了T1T2-101店鋪的劉先生稱,開發商未做過任何宣傳、招商引流方面的活動,「仿佛我們不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房子賣出去了就與他們無關了」。
調查:
大多數店鋪空置 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
劉先生購置的店鋪位於九洲上郡小區門口,店鋪門口地面的三個井蓋很是顯眼。
「我家這個店鋪是花了530多萬元購買的。」劉先生稱,「有些人一開始想租,看到這個井蓋凸起,就都不想租了。」
劉先生希望開發商或者物業方面能夠把「天虹金街」周邊的基礎設施搞好,讓更多的人願意來這邊做生意,「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開發商不管,投訴也沒用,還要交物業費,不然就不給辦產權證」。
記者在「天虹金街」轉了一圈,發現60多個店鋪僅有少數幾個開門營業,其他店鋪均大門緊閉,多數貼著招租廣告,店鋪內處於毛坯狀態。
該片店鋪的外牆上張貼著一塊顯眼的大型廣告牌,上面寫著「無需養鋪,大勢已成」8個大字,下方則介紹了天虹購物中心鉑金街鋪的銷售情況。如今廣告牌已明顯褪色,但這樣的廣告詞卻深深刺痛著這群購買了店鋪的業主。
店鋪漏水未解決 房款差價至今未退回
在記者採訪期間,還有一名店鋪業主李先生趕到現場。他在2016年10月底花608.99萬元購買了T4#103、104兩個店鋪,驗房時發現店鋪存在漏水、牆體開裂等問題。多次向開發商、物業反映無果後,2017年9月,李先生通過南昌市洪城公證處公證了房屋漏水、牆體開裂問題。
公證書顯示,104的店鋪地面雜物堆積,全是積水,牆面上有一條較大裂縫。李先生稱,他在2017年發現牆體漏水後,便向開發商反映了情況,但直到現在,店鋪漏水問題還沒有解決,店鋪也還未交付,「我早就全款付清了錢,卻到現在還沒有拿到房產證」。
此外,李先生兩個店鋪的房款差價(多繳的預付房款)也未獲退。「近20萬元的差價到現在都沒有退給我。」李先生說,希望開發商與物業公司能夠重視業主們的訴求,妥善進行處理。
物業:
招商引流具體措施要問開發商
隨後,記者跟隨店鋪業主們來到九洲上郡物業服務中心了解情況。
對於業主們的訴求,該物業服務中心曾姓經理稱,已有一些業主前來反映過類似問題。至於店鋪漏水問題3年沒有解決,他說這是開發商的事情,「我們的工作是把業主的問題記錄下來,反映給開發商,等開發商把問題解決了,我們會把處理結果反饋給業主」。
對於店鋪業主質疑物業公司只顧收費但「無作為」,該曾姓經理解釋稱:「我們會做衛生、安保、招商等工作,如果有人要租這個店鋪,我們會進行溝通,聯繫業主。」
然而,對於業主提出的招商引流方面有什麼具體措施,該曾姓經理未明確說明,只稱可向開發商了解相關情況。
開發商:
購買店鋪屬個人投資行為
隨後,記者找到開發商——天虹置業進一步了解情況。該公司一名陳姓工作人員簡單回應了投訴業主們的部分問題,並稱購買店鋪屬於個人投資行為。
張先生認為開發商在銷售時有虛假宣傳的嫌疑,銷售人員承諾的「引導客流」等承諾並未兌現。對此,陳姓工作人員稱:「合同在買賣上已經結束了。」過了一會兒,她又補充道:「(將)由物業接手後期的維繫工作。」
有業主問,外牆的廣告宣傳語「無需養鋪,大勢已成」是什麼意思?陳姓工作人員回答道,對文案宣傳語的理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在昨日的採訪過程中,天虹置業相關人員未對投訴業主的相關問題作出詳細解釋,令投訴業主們感到有些無可奈何。
來源:晨報見習記者 朱瑩 首席記者 吳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