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對公帳戶是不能隨便把錢轉到個人帳戶的,但在現實當中,很多人對政策或者法律不了解的,就隨便把對公帳戶的錢轉到個人的帳戶名下,如果長期這麼做,銀行是有足夠的理由懷疑大家存在洗錢行為的。
根據央行《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有以下幾種交易行為就必須按照大額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報大額可疑交易: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根據央行的這個規定,如果你的對公帳戶跟你個人帳戶之間的累計交易額度超過50萬人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那銀行就必須按照大額轉移交易進行上報。
如果銀行的反洗錢系統分析到你的交易存在一些可疑行為,那銀行就會把你的這種可疑交易上報到央行反洗錢中心,這些可疑行為主要包含15種情形: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4、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
5、周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7、長期閒置的帳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8、短期內頻繁地收取來自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匯款;
9、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
10、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11、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嚴重地區的客戶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明顯增多,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12、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13、有意化整為零,逃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
14、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
15、金融機構經判斷認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
如果你的對公帳戶和個人帳戶交易之間存在以上15種交易情形其中的一種或者多種,那基本上會被認定為大額可疑交易報告。
一旦但被認定為大額可疑交易之後,你可能會面臨兩種不同的結果。
第1種結果、你能夠提供有效的單據證明你這些錢有合法來源,所有的收入來源都有相關的單據可以追溯,只要你能夠自圓其說,那最終央行就不會認定你存在洗錢行為。只不過你這種將對公帳戶頻繁的通過個人帳戶轉錢出來,可能違反了稅收的相關規定,有可能會被稅務部門處罰。
第2種結果、你提供不出有效的證據證明你這些錢的收入來源合法性,那就會被認定為涉嫌洗錢活動,一旦涉嫌洗錢活動之後,你就有可能被移交到檢察機關,並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一旦最後被認定為洗錢罪,那你就會面臨坐牢的風險。
所以現在面臨銀行詢問存在洗錢行為的質疑,你必須提供有效的單據向銀行證明你這些錢是正常的生意來往,這些單據包括購銷合同,發票等等,只要你能夠提供有效單據清楚的說明這些錢的合法來源,那銀行就會解除你洗錢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