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被判15年,11年後妻子「死而復生」,獲國家補償70餘萬

2020-12-25 華夏史普

在一些戲劇中,當人們遭受莫大冤屈之時,異常天象也會頻出。比如鼎鼎有名的《竇娥冤》之中的六月飛雪。這樣的奇異天象現實中並不會出現,但是冤假錯案還是會出現,有些比竇娥還冤的人,時常無處說冤。

古時候,屈打成招是常有的事情,而今雖然不至於屈打才成招,但在一連串的審訊之下,冤屈之事時有發生。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就發生了一起冤假錯案,因為涉嫌「殺妻」最終被判處了15年,未曾想死去的妻子在11年後回家,這才發現是錯判,這中間到底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被冤枉入獄的人名叫餘祥林,是湖北省京山縣雁門口鎮人,一直以來都生活在鎮子之上,和其他許多普通人一樣,有著一份工作,和一個家庭。作為土生土長的雁門口鎮人,當地許多鄉民都是和他一起長大的或是看著他長大的,鄰裡關係也都十分融洽。

在別人眼裡,餘祥林就是典型的模仿好老公,顧家又知道疼老婆孩子,而他家就十分幸福美滿,夫妻感情好,孩子學業也不錯。但是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即使是在他人眼中看起來的幸福家庭也不例外。

餘祥林的妻子生了病,而這一種病也十分奇怪,並時常會失去記憶,無法分辨周圍的環境,一路瞎走,完全沒有意識自己在幹嘛。聽起來和夢遊症類似,但是這是一種精神恍惚症,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發病。

這件事雖然夫妻之間並沒有怎麼受到影響,但是卻橫亙在了兩家之間,餘祥林的母親對此就頗有怨言。常說婆媳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十分棘手的關係,男性時常會夾在中間不知如何是好,一面是生養母親,一面是深愛的妻子。

而對於餘祥林來說就更加難以處理, 妻子的病無疑讓本就不好處理的婆媳關係更加雪上加霜了。妻子的娘家又一直認為女兒的病是男方照顧不周才導致,兩家的怨懟便越積越深。餘祥林一直在其中艱難的調和,但是矛盾卻並沒有被完全化解,平靜之下暗藏洶湧。

1994年1月20日,餘祥林和妻子張在玉發生了一些口角之爭後,便出門上班了。但誰知妻子再次離家出走了,本在日常進行巡邏工作的餘祥林接到母親的電話之後,交接完工作就匆匆忙忙地去尋找。但是這一次並沒有尋回妻子,杳無音訊的妻子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般。

得知自家女兒不見,他妻子的娘家人也找上門來了。一時間餘祥林的生活亂了套,工作也沒法繼續,但更糟的事情還在後面。

隨後不久,警方接到報案,該鎮呂衝村一水塘發現一具女屍,屍體被泡在水中已經有些時日了,分不清面容了。這個消息不脛而走,張家人一口咬定就是餘祥林殺害了自家女兒,並在辨認屍體的時候,指認屍體是張在玉。

當時的刑偵技術尚且不發達,相關部門檢測出來女屍的年齡、體徵、死亡日期與張在玉吻合。而這時候所有的犯罪嫌疑都落在了餘祥林身上,他被當成重點犯罪嫌疑人抓獲。起初餘祥林拒不承認自己是兇手,始終堅持自己是清白的,但是在長達10天11夜的刑訊逼供之下,餘祥林在極度疲勞、睏乏、恐懼等諸多極限情緒交織下招供了。

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因為這場判決,餘祥林的家庭也支離破碎,最為令人大跌眼鏡的事情發生了,在餘祥林入獄之後的第11個年頭裡,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回到了京山。這讓眾人都覺得不可思議,原來張在玉發病之後,一路乞討到了山東,並與山東一男子「結婚」,還育有一子。

等她想起來曾經事的時候,已經離家很遠了,張在玉再回家鄉的時候,一切事情才得以水落石出,原來當年那一樁案件是錯判,案件揭露之後,佘祥林領取70餘萬元國家賠償。

結語而類似的冤案,在從前偵查手段落後的年代的確有不少,但如今隨著偵查技術的不斷突破,冤案和錯案不會再發生,而曾經被錯抓的人相信會被放出來,國家也會給與相應的賠償,雖然這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但卻也是最適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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