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認為一部精湛的懸疑推理劇需要達到如下境界:看完之前沒有真相。這個真相包含的內容很豐沛:它可以是那個或者那些兇手,也可以是真相被蒙蔽的過程,還可以是事件發生的緣由,更可以是潛藏在人心最深處的黑暗與陰森。而如果同時兼備了這些,則是上乘之作。例如,近期悄然火爆的《目擊者之追兇》。看完之後,只想感嘆:悄然之間,臺灣懸疑片精進到如此地步。
故事很簡單,這不是一句貶義評價。事實上,雖然不拒絕也很歡迎複雜故事。但是,電影藝術因其自身的限制,它可能更奉行:簡單是一種美德。幾乎,大部分電影,都可以用很簡單的一句話來概括。《美國麗人》:一個沮喪的居家中年男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樂趣,但是這樂趣源於他對自己未成年女兒的閨蜜萌生了不可告人的欲望。《永不妥協》:一個單親媽媽和一家巨型公用事業集團較量,但是這位單親媽媽沒有受過多少教育並且沒有錢。《摔跤吧,爸爸》:一個退役的摔跤選手想要將自己的兒子培養成全世界最優秀的摔跤手,但是生來生去的他只生了4個女兒。
簡單絕對不意味著簡單化。簡單化意味著膚淺和可以預知,不只是一眼可以看到頭,而且一眼可以看到全部的故事——編故事的人編出這樣的故事,應該會很想死吧。簡單,意味著,故事很容易被敘述明白,但是它卻有一個或者多個非常能誘發戲劇衝突的矛盾和主題。例如,以上所舉出的例子中,每一句話裡的「但是」,這些「但是」包含了故事主要的衝突和突轉。
而《目擊者之追兇》則是:一個富有野心的社會線記者,目擊了一起極具轟動效應的車禍,成為新聞的首發報導者,但是這件事不僅讓他丟掉了工作,還讓他重新捲入了9年前他目擊的另一宗肇事逃逸案。在這個簡單的故事框架之下,編劇和導演秉承環環相扣、層層剝落、起伏跌宕、翻轉到死、不嚇唬完你絕對不算完的原則,講述了一個精彩而完整的故事。
故事起筆是一個小高潮,男主目擊了一場意外的車禍並發現——暈倒在車裡的一對男女,一個是有妻室的政治要員,一個是巨乳模特——說真的,一個社會線的記者看到這一幕,內心的情感波動可以用百感交集來形容吧,觀眾也自然會期待,因為可以推測:接下來是政治醜聞、主角被整、各種揭秘與抗衡嗎?並沒有。編劇很快就將這個起點收尾,告知這不是政治醜聞,政治要員早就悄悄離婚和巨乳模特結婚了。男主被開除成了理所應當的結局。
然而,看過全部故事後,就會知曉編劇的心思:他就是要用這麼一個具備轟動效果的事件做引子,然後切斷觀眾依據經驗做出的劇情推測,來吸引觀眾往下看。這就是簡單但絕不簡單化。而更加不簡單化的是,這個引子並不單純是為了吸引觀眾而設置,它本身兼備推動劇情的效果(甚至是推動劇情更為重要):
就是因為搶到了頭條新聞,男主才會興奮的給心目的女神自己的上司打電話。結果,分神之時,出了車禍,不得不去檢修。然後,被告知這輛新買的車是改裝車,其中做了很多的手腳,作為已然有了「成功人士」感覺的男主自然不容別人如此欺瞞自己,利用自己在警隊的資源去調查這輛車的原型。緊接著,「回魂車」帶出「回魂事」,九年前目擊的一起肇事逃逸案,鬼使神差的回到了男主面前。於是,男主很自然的去查看當年的照片,很自然的發現某些照片缺失,很自然的發出疑問,很自然的找到懷疑對象,又恰好被人告知就是懷疑對象提名開除自己,很自然的——開始調查9年前的事件——自然流暢的推進與銜接。
接下來的劇情,基本就是:揭開一個真相,翻轉掉它;揭開一個真相,翻轉掉它;一直到最後一個真相被揭露,實在沒得翻轉了,編劇也要堅持來一發「別眨眼,我還有更深邃的陰森哦~ ~。」據說,負責演變態的李淳被他的父親李安建議:以後還是不要演變態了。身為觀眾,我希望李淳不要採納此建議。不過,其實真正可怕的變態並不是李淳飾演的人物,而是男主。當他沉靜的講述著冷笑話,並在腦海裡不斷回憶自己所經歷的「修羅場」,並逐步堅定了內心對黑暗的臣服與首肯時,那才是真正可怕的變態,儘管他一副文質彬彬禮賢下士的模樣。
如果要說敗筆的話:最後一刻,男主邪魅的笑,實在是敗筆。近年來,大量的懸疑恐怖片在最後都會讓主角邪魅的笑,看多了之後,已然看不到邪魅只能看到複製了。期待能有誰想出個新結尾來,把這該死的「邪魅一笑」徹底給擊斃了。畢竟是,任何東西,被模仿太多,都只剩下一個詞可以形容:爛。
當然,影片中還有其他值得商榷的地方。例如,李淳飾演的那個角色,最後為什麼要把徐愛婷給鋸了,前面的鋪墊不足以支撐出這個結果來。只能是說,編劇為了製造一個「修羅場」而製造了一個「修羅場」,對此觀眾表示很不滿。
再例如,吉安的死,前前後後都沒交代,他為什麼死了怎麼死了。反正,當小齊接到吉安的電話,有經驗的觀眾都知道,吉安要死了。但是,也不能因為如此就隨隨便便讓他死了啊~,這太不負責了。後期採訪中,導演交代了吉安死是有一條線的,但因為與主線無關,考慮支線太多,就給剪了。作為一個剛剛開始學習編故事的人,我很理解這種為什麼要編無關的支線為什麼又給剪了的心情,但作為觀眾我覺得——死的太隨便了!
最後一個例如,影片開篇用了九年前的那場車禍,鏡頭經過剪輯,用意當然是,留下懸疑,在隨後的展示裡,讓觀眾再看第一個鏡頭時感慨「原來如此」。隨後的故事裡,這段鏡頭不斷重複和復原,也基本實現了用意。但是,全程觀影裡,我一直都覺得,或許不用這段九年前的車禍開場會更好。至於為什麼?請自行觀影。
總體而言,近些年觀眾很喜歡說某部電影是良心之作,其實很多時候都用錯了。但是,這部電影是良心之作,可以看出導演和編劇很認真的在學習、模仿和自我原創。於是,它似乎比那些成熟的電影,更容易讓人意識到一件事:敘述中的切換順序。也就是說,對於故事進展來說,從什麼地方切走以及從什麼地方切入,有時候,比場景本身的內容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