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小雪節氣的第二天啊,天氣也變得越來越冷,農田中的農活基本上已經告一段落,農民也開始變得悠閒起來,進入到了農閒季節。每年在冬季到來後,很多在外打工的農民紛紛返鄉,農村中的結婚的喜事也會越來越多,農村又重新變得熱鬧起來。結婚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在農村中關於結婚的講究也會很多,比如已經出嫁的女兒再回到娘家時身份已經發生改變,三件在出嫁前能做的事情已經不能做,那麼分別指的是什麼呢?下面我們來看一看。
第一件事:大年三十不能在娘家過。在我國很多地區都有「大年三十不能見娘家的燈」的說法,意思是出嫁的女兒在大年三十晚上是不能在娘家過的。雖然在我們的認知中,大年初一才叫過年,但是按照以前的說法,從臘月三十開始已經開始過年。之所以出嫁的女兒不能在娘家過大年三十,是和以前人們男尊女卑的思想有關係。在以前,人們覺得女兒出嫁以後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不再是娘家的人,而是婆家的人,而過年時是全家人團聚的日子,因為出嫁的女兒已經不是一家人,如果再在娘家過年,就會影響到全家人的運勢,所以出嫁的女兒不能在娘家過大年三十。
第二件事,外嫁女回娘家不能和女婿同床。在我國很多地區都有出嫁的女兒再回娘家後不能和女婿同床的說法,而是要聽從長輩安排,女兒和母親睡在一起或單獨睡。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說法,還是和以前男尊女卑的思想有關係。在農村有「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的說法,人們認為夫妻兩個來家中借宿會影響到家庭運勢,因為出嫁的女兒已經不是自家人,所以也要和外人一樣,夫妻二人不能在同一間房子中過夜。
第三件事,外嫁女不能在娘家生孩子。眾所周知,在過去女人生孩子幾乎都是在自己家裡找接生婆接生,是不會去醫院生的。因為生孩子時要流很多血,在老一輩的人們看來,如果有人在自己家中生孩子會是很不吉利的象徵,再加上生孩子時還有可能發生意外,所以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所以人們認為出嫁的女兒不能在娘家生孩子為好。
在過去之所以會有出嫁女回娘家不能做這三件事情的說法,主要和以前人們有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很的關係。但是隨著社會在不斷發展,人們的思想在不斷發生改變,如今男女關係已經平等,女兒和兒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一樣,所以很多老說法也要隨著社會的發展被遺棄。你們對這個問題是如何看待的呢?歡迎大家回復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