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凌遲」酷刑有多可怕?劉瑾被凌遲3357刀,袁崇煥只剩下骨架

2020-12-24 騰訊網

凌遲,封建社會最殘忍的酷刑之一,通俗來說就是劊子手用鋒利的小刀將犯人千刀萬剮。凌遲又稱「陵遲」,陵寓意緩坡,引申的意思就是讓犯人慢慢痛苦地死去。據目前可查閱的資料,凌遲始於五代時期,但沒有被法律所承認,直到元朝時,凌遲列入刑罰之一。

明朝建立後,凌遲的刀數由元朝的120刀上限,上升到1000刀,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千刀萬剮」。到了清朝時,凌遲來到了巔峰時期,晚清時期的老照片中,我們還能看到罪犯被凌遲的場面。那麼,凌遲究竟有多殘忍,其過程又是如何呢?筆者用兩個例子來說明。

大明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大太監劉瑾被「詔磔於市,梟其首,榜獄詞處決圖示天下。」明武宗為提高難度,讓劉謹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他下旨「凌遲三日」。如何才能讓劉瑾凌遲時不中途斷氣呢?劊子手想到了辦法,把劉瑾衣服脫光,然後用漁網緊緊纏住,肉就會鼓起來,這樣劊子手就能一片片地割肉。

用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凌遲一千多刀就如同片鴨子一樣。明朝時,北京城凌遲的地點主要東牌樓下,劉瑾也是在這裡被凌遲的。劉瑾被凌遲3357刀,這可不是虛構的,而是真實的歷史記載。

刑部河南司主事張文麟是監刑官之一,他全程見證了劉瑾被凌遲的全過程。張文麟私下有詳細記載,「劉瑾已開刀矣,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釋縛,瑾尚食粥兩碗。」

不得不說,劉瑾骨頭夠硬,第一天凌遲結束回到監獄後,還喝了一碗參湯。相比劉瑾,後來的袁崇煥也慘遭凌遲,也是3000多刀。據張岱的《石匱書後集》裡記載,袁崇煥被凌遲後,現場只剩下一副骨架子。

張岱的原話是這樣的,「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噉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膛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

如此殘忍的酷刑,如果不是真實的記載,加上晚清時期的一些老照片,簡直不可想像。劊子手在對袁崇煥進行凌遲時,不明真相的京城老百姓竟然爭搶割下來肉片,「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

也許是凌遲太殘酷,晚清時期越來越多人抗議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在群臣的建議下,光緒下旨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酷刑,「永遠刪除,俱改斬決。」自此,凌遲被斬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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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凌遲是怎樣一種刑罰的人,都會感覺到慘,而劉瑾,創造出凌遲最高的記錄,高達3357刀,這是正史裡的記錄。我們無法穿越古代,去看一下究竟,估計就算穿越了,我也不敢看,從一些野史的記錄上,我可以看到一些凌遲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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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的諸多酷刑之中,「凌遲處死」絕對是一個令人談之色變的事情,在歷史上有很多被「凌遲」的名人,如明末名將袁崇煥就是被凌遲而死的。而歷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人,是清末的一個劫匪,他的名字叫康小八,由於作惡多端,被朝廷凌遲處死。
  • 中國古代酷刑:凌遲
    只是到了明代,「凌遲」用語頻繁起來,較為典型的是明代《瑞嚴公年譜》、《漁樵話鄭本末》,其中對「凌遲」的詳述,使人見其具體步驟——  「凌遲」時搭起一座棚子,棚前豎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桿,劊子手手持磨得鋒快的鐵鉤、利刃,三聲炮響後便開始,規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剮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條一縷,密麻叢集,猶如刺蝟。初動刀時,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了。
  • 中國歷史上最驚心動魄的一場「凌遲」
    清朝「凌遲」照片《宋史·刑法志》記述,「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先打斷胳膊腿,省得犯人掙扎,爾後直取咽喉,省得亂喊,最後再分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把罪犯剮死,刀數少,屬於肢解活人,刀數多,是正宗的凌遲。到了明朝,凌遲技術登峰造極,爐火純青,劊子手們一致認為,一片片切肉比連筋帶骨剃割要省力,犯人持續疼痛時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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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古代酷刑,很多人腦海中第一時間想到的可能是滿清酷刑,即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騎木驢等。這些酷刑一個比一個殘忍,尤其是凌遲這一酷刑更是滅絕人性,當年袁崇煥被凌遲了三千多刀,最後只剩下一副骨架子。
  • 古代凌遲,真的能做到3000刀不死嗎?
    凌遲,古代的一種刑法,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在遼代以後正式成為一種刑法,在以後的宋,元,明,清成為一種常刑。凌遲屬於一種殘酷的刑罰,在明代以前,只用於處罰十惡不赦的罪名,比如謀反,大逆等。到清朝乾隆時期,打罵父母,打罵公婆,子殺父,妻子殺丈夫,等一系列違反人倫道德的重罪,都可以凌遲處死,最後抗交稅賦的也要凌遲。一直到1905年才被正式廢除。凌遲,稱之為古代十大酷刑之首,不足為過,凌遲,就是一點一點,從人犯的身上割下一片一片的血肉來,並且行刑的劊子手會時刻注意犯人的情況不會讓犯人輕易的死掉,要他飽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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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有哪些酷刑?第一個可能會想到了秦朝的秦始皇。他生性暴戾殘忍,製造了許多殘酷的酷刑。古代有很多慘無人道的酷刑,古代有很多非人的酷刑,比如凌遲、五馬分屍、腰斬、車裂等等酷刑。刑罰的最初,只是為了讓作惡者感到羞恥、幻滅和懺悔。後來有人認為他傷害了別人甚至失去了生命,那麼羞恥就結束了?於是,古代刑罰的演變,也對應著社會形態的演變。從精神刑罰開始向肉體刑罰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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