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類進化完成後,人們就享受著同類的痛苦,想出了無窮無盡的模式。古代有哪些酷刑?第一個可能會想到了秦朝的秦始皇。他生性暴戾殘忍,製造了許多殘酷的酷刑。古代有很多慘無人道的酷刑,古代有很多非人的酷刑,比如凌遲、五馬分屍、腰斬、車裂等等酷刑。
刑罰的最初,只是為了讓作惡者感到羞恥、幻滅和懺悔。後來有人認為他傷害了別人甚至失去了生命,那麼羞恥就結束了?於是,古代刑罰的演變,也對應著社會形態的演變。從精神刑罰開始向肉體刑罰轉變。
清末戴著枷鎖的犯人。枷鎖是封建時期的兩種刑具,枷指的是木枷,主要用於卡住犯人的脖子。鎖就是鐵鏈,主要用於鎖住犯人,讓他不能逃走。
剝皮這種酷刑早在漢代就有使用,在明朝朱元璋時代達到頂峰。被稱為「剝皮楦草」,剝皮的地方被人們稱為「皮場廟」,最著名的剝皮對象是明朝開國元勳藍玉,藍玉一案涉及一萬五千多人的性命,藍玉本人被剝皮實草。將他的人皮活活剝下,其殘忍不亞於凌遲處死。
清朝「庭仗」是明太祖朱元璋發明的,專門用來懲罰朝廷官員。「庭仗」不需要刑部定罪,只需要皇帝一句話,司禮監的宦官們就拿著板子去打了。這種板子都是慄木製成,一般的人被打三四十板子就走不動路了。
通常是用來對付不遵守女性道德,而受到懲罰的女性會被關在豬籠裡遭受折磨。在古代時期,作為一種比較特殊的懲罰。囚犯被關進豬籠,用繩子被困在開口處。再被吊起來,放入河裡泛濫。輕罪讓他的頭露出水面,浸泡一段時間。在被浸泡的時候,便一直會被圍觀。在封建社會,女人的貞潔還是非常重要的,這樣活著,一輩子也抬不起頭了。而重罪犯是直接把頭沉落在水裡,直到淹死。
豬籠的初衷是:為了方便運輸豬而做的。它是由竹條製成的。它是圓柱形和網狀的,有一個大的網口和一個開放的末端。但在古代演變成了一項殘酷的私刑。古代女子在婚前(訂婚)或者婚後,與其他的男的有染。便可以把她直接抓去,泡在豬籠裡,就是把人放在竹子做的籠子裡,然後扔到水裡活活淹死。
斬首是對犯人最可恥的懲罰,只能適用於政府認為最令人髮指的罪行,如私下密謀、就是對皇帝本人進行刺殺、危害皇室成員生命的行為。罪人如果犯了一等罪,等判決書報皇上批了,皇上會要求立即把他的頭砍下來。對於一般性質的罪行,皇帝會要求先把犯人關起來,然後在秋天處決。他們會在秋天選擇一個特殊的日子處決囚犯。
除了以上殘酷的刑罰,還發明了很多各式各樣折磨人的花招。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古代的酷刑在現代已經消失了。此時此刻,真的好慶幸沒有生活在那個時代!這些觸目驚心的酷刑,隨著我們文明的進步,也已經遠離了我們的社會。
「凌遲處死」有多可怕?他被判3000刀,行刑之後只剩骨架
在古代封建社會,統治者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都會根據律法來治理國家。有甚者會用殘酷的刑罰來警示世人,在我國古代,殘忍的刑罰很多,比如「滿清十大酷刑」等。
其中,「凌遲」在酷刑之中,殘忍程度排在前列。「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就是將人固定在柱子上,然後劊子手用小刀將犯人的肉一刀刀剮掉。因為其過於殘忍,一直都沒有列入正刑之中,只有極少的罪名會被施以「凌遲」。直到明清時期,才擴大了「凌遲」的適用範圍,將判處「凌遲」的罪名增加到了十三種。
有史記載的就有明朝大宦官劉瑾,他就被明武宗處以「凌遲」之刑。據記載:劉瑾被判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執行。第一天行刑三百五十七刀,結束回到牢房裡還喝了兩碗粥。第二日,為了不讓劉瑾在行刑中途斷氣,劊子手就用漁網勒緊劉瑾,這樣肉就會鼓起來,方便行刑。直到劉瑾被割足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才斷氣而死。這段可沒有一點虛構,是由當年監刑官張文麟詳細記載的。不得不說,這個劉瑾的意志力還是非常強的,第一天被割三百多刀,還能喝下兩碗粥,也正是一個硬骨頭了
除此之外,崇禎年間翰林院庶吉士鄭曼,遭到溫體仁誣陷,也被皇帝除以「凌遲」,判罰3600刀。後來的袁崇煥也慘遭魏忠賢等閹黨的陷害,被處以「凌遲」,也一樣是三千多刀。根據史料記載,袁崇煥被「凌遲」之後,刑場之上就只剩下一副骨架了,可見「凌遲」的殘忍程度。這種殘忍程度是無法想像的,當時不明真相的百姓,還哄搶割下來的肉。在那個時代,人們迷信至極,相信可以治病。
歷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人叫康小八,是北京城一個不折不扣的惡棍。有一天,他去理髮,發現有人說他壞話,康小八就殺心四起,掏出手槍把那兩人打死。康小八被抓住之後,就被判了「凌遲處死」。
直到晚清時期,這種慘無人道的刑罰被越來越多的人抗議,戊戌變法之後,清朝朝廷內憂外患,朝廷不得不打順應民意修改法律,期間多位大臣都請奏刪除「凌遲」、「梟首」等酷刑,光緒這才下旨刪除,把「凌遲」等酷刑都用斬首代替。
這麼殘忍的酷刑,如果不是有歷史記載,還有晚清的一些照片為證。說出來都根本不敢相信,這麼殘忍的事情是真實發生的。
延伸閱讀
世界上各種殘忍刑罰,中國這種因為太過殘忍,不準記入歷史
在整個宇宙的發展中,人類的歷史與發展就如同一縷光芒般轉瞬即逝,而即便是如此不值一提的我們,也為了我們的傳承而創造出了屬於我們自己的文明與歷史。而在地球上誕生出的無數生命中,人類又是唯一一種會特意去思考如何讓自己的同類更加痛苦的生物。
而今天就給大家介紹這三個在世界範圍內都令人聞風喪膽的殘忍刑罰,最後一種被禁止記入歷史。
1. 銅牛
這種刑罰也被稱為西西里牛,與之相對應的還有一個故事。
在古希臘,一位暴君整日以對犯人實施各種殘忍的刑罰,讓他們痛苦不堪為樂。而當時的國內有一名工匠,發明了一種十分殘忍的刑罰,於是他就興衝衝的去向那位暴君邀功,而這種刑罰就是銅牛。工匠鑄造出了一個中空的,可以打開關閉的銅牛,在這個銅牛的鼻孔處則是設有特殊的結構,也是銅牛關閉之後唯一與外界連通的地方。而行刑方式則是將犯人關入銅牛之中,在銅牛下方燒火,讓犯人活生生的在銅牛內部被燙死,而在犯人被烤時,發出的哀嚎通過牛的鼻孔傳出,聽上去就像牛在怒吼一般。
得知了這種刑罰後,暴君對工匠展現出了一副十分好奇的模樣,讓工匠進去喊兩聲,看是不是真的如同他所說那般會發出牛的怒吼。而在工匠進入其中後,這名暴君就將銅牛鎖死,開始安裝工匠所說的方法行刑,最終工匠也是慘死牛中。
2. 割肉
割肉又被稱為凌遲,這種刑罰流傳於世界各地,而最初的發源地是在中國。一般這種刑罰都會用於罪行十分巨大的犯人,比如出賣國家、殺害雙親等大逆不道之罪。行刑方式是將犯人於公開場合綁在柱子上,將犯人身上的肉一片又一片地切下來,而在這個過程當中,行刑者還要保持受刑者的神智清醒。如此一來,不僅是在肉體,因為是在公共場合,也在精神上給予了犯人巨大的痛苦。
3. 點天燈
這項刑罰也是出自於中國,在中國古時,由於使用酷刑的君王會被後世記載為暴君,所以使用這種刑罰的君王們一般都會禁止當時負責記載歷史者將其記入歷史,因此這種刑罰很少在正史當中出現過,多出現於各種野史。
這種刑罰先是將人全身塗滿油脂,使其全身充滿可燃物,再將他頭下腳上的掛起來,從腳部點燃,因為火的燃燒趨勢是從下往上,而在頭下腳上時從腳部點燃火焰,那火焰會蔓延的很慢,所以整個燃燒過程會十分持久,而燒傷又是人體所能感受到的最為痛苦的感受之一,所以也被稱為最殘忍的酷刑之一。
而目前的各種記載中,唯有一人遭受過點天燈,這個人就是著名的暴君董卓,而據說在董卓執行此刑時,因為太過肥胖,體內的油脂足足導致這次點天燈燒了三個晚上才熄滅,可以說是十分驚人了。
不過所幸隨著文明的進步,這些殘忍的刑罰也已經逐漸消失在了大家的視野當中。
那麼各位小夥伴們對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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