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自由路「銀行街」的一樓大廳寬敞明亮,打造成展示臺灣藝術家創作的開放藝廊。川流不息的四大國際機場,出境櫃檯旁的白色牆面,出現亮眼的國內藝術家創作,旅客進入臺灣的公共場所,可以感受臺灣藝術家的旺盛創作能量。總統府的展出場地宛若一座小型藝廊,成為國內外訪賓注目欣賞的焦點。
藝術銀行是臺灣文化部積極推動的視覺藝術產業振興方案,秉持「美麗的環境空間自己創造,自己的藝術家自己疼愛」的理念,自2013年起將加拿大、澳洲行之有年的藝術品租賃模式引進臺灣,推動「藝術銀行」項目計劃,以持續透過藝術作品廣泛的選購及租賃流通,為社會注入生活美學,讓公共空間成為臺灣藝術家的生活畫廊,達到全民美學推廣,提升國人藝術涵養的目標。
國美館負責執行 藝術銀行由專業委員團隊執行篩選,以公開徵件方式收購臺灣藝術家作品,經由租賃流通機制於公共空間展出,奬勵藝術創作,活絡臺灣視覺藝術產業,將藝術美感滲入民眾日常生活。不僅是單純的租賃策展,藝術銀行更是藝術產業的初級市場。
藝術銀行項目計劃委託國立臺灣美術館負責執行,分為二階段推動執行。第一階段為建置階段,重點在啟動各項建置工作,包含作品購入與出租、機制的研擬、人員編組、空間修繕、信息管理系統建置等。第二階段為營運階段,包括持續徵件購入作品及出租流通。初期優先推動政府機關租賃業務,以機場、車站、港口、高速公路休息站、交通場站、郵局、政府機關等公共場所為優先對象,進而帶動民間企業、觀光飯店及機構組織的藝術租賃風氣的響應,達成美化公共空間,建立藝術生活化的概念,推廣當代臺灣藝術的目標。
臺灣文化部長龍應臺在參訪美國、歐洲時發現,許多國家都以政府購藏的方式,刻意在公部門、駐外使館等公共空間裡,展出本國藝術家的作品,達到增加能見度的效果,兼具展現文化軟實力及國際推廣的雙重功能。於是臺灣自己的藝術銀行在官方與民間的共同構思與規劃下,實踐藝術銀行;當愈來愈多人熟悉臺灣當代藝術作品,市場交易也可望更加活絡。
上圖:龍應臺宣告推出藝術銀行
藝術策展人推薦藝術品龍應臺提及有次到美國大使官邸晚餐,會場就宛如一座小型畫廊,官邸的牆面全部都是美國本土藝術家的創作。美國運用全球的外交系統,成為藝術家的流通渠道,特別是九一一事件後,意識到文化外交更重於政治與軍事。龍應臺表示,藝術銀行試辦的第一年,會先以政府機關的公共空間做為推廣重點,並由專業策展人提供推薦,以租賃方式在不同的公共空間進行展,讓各界前來參觀選擇合適的作品。
臺灣文化部第一年投入七千萬元設置藝術銀行,龍應臺說藝術銀行需要專業的執行團隊與典藏庫房,因此一半的經費用於庫房裝修、網站架設與執行人力管銷費用,另一半費用則全權委由專業評審組成的評選委員會使用,決定搜購的藝術品及藝術作品的價格範圍。
倉促成立藝術銀行,引來不少專業人士的疑慮,人事行政管銷及承租費率是最常被提及的議題。藝術界人士指出,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要求人事行政管銷費應該控制在總經費15%以內,藝術銀行竟佔了一半!視覺藝術聯盟理事長胡朝聖緩頰說,臺灣文化部首次設置藝術銀行,需要添購辦公室設備、裝修辦公空間,「這樣的人事管銷費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未來應將更多的經費用於購買藝術家創作。」
倉促成立引發疑慮雖然承租價格低廉可以提高租賃者的意願,但也可能干擾民間市場行情。獨立策展人胡永芬就批評藝術銀行根本就是謬誤,展現了官僚系統忽視其他專業,漠視他山之石,而造成失之毫釐、差以千裡的偏差政策,讓藝術銀行走上了一條沒有未來的道路。她指責藝術銀行是「頭大身小」,最嚴重失誤就是把租金設定為0.4%。
胡永芬質疑0.4%的租借費率是什麼概念?完全不合乎成本效益跟營運概念,註定了這將是賠錢的事業,不可能永續經營的錯誤規畫,也讓民間經營的藝術品出租、展示、顧問服務等業務都喪失了競爭力,甚至可能使企業把為了規劃企業空間美學的藝術品購買費用轉為便宜的租賃,嚴重挫傷了藝術市場的消費力,讓藝術消費的概念失去合理的市場價值,更廉價化及壓縮了原本就被邊緣化而且低蕩的臺灣藝術家作品市場空間。
以紐約的民間藝術品租賃公司Artiscle為例,該公司的租金費率約為2.7%,以低價且適合進入空間的當代藝術為主打,因為作品價低,因此創造出高租金的空間。現在藝術銀行打出0.4%的廉價策略,將會讓長久好不容易培養起來「藝術專業應合理付費」的觀念空間,立刻被政府推廣的廉價策略打趴了!胡永芬直言,「藝術銀行的低價政策,表面上看起來像是推廣,實則是扼殺了許多可能的市場。」
雙方介入商業利益引爭議藝術銀行還將面臨不少挑戰。藝術銀行典藏有潛力青年藝術家的作品,本身就是一種鼓勵與肯定,是一種投資,也是扶持文化發展的重要業務。然而青年藝術家的作品,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若藝術銀行計劃再開發成文創產品時,必需取得作品的著作財產權或授權,對雙方才是公平合理的做法。
而官方美術館與藝術銀行的任務導向不同,官方美術館是否適合經營藝術銀行,也是專業人士關注與議論之處。以藝術銀行的定位而論,必然涉及特定對象的服務與交易關係,及金錢的收益。另外,藝術品出租後,租借方該如何安全管理展示空間、溫溼度等細節控管、判定作品毀損責任鑑定及歸屬等,都是實際運用後才會逐一浮現的難題。還有,若藝術銀行購藏的藝術家作品價格在市場升值了,又該如何呼應市場行情呢?官辦藝術銀行的處理方式,將會是民間也有意創辦類似藝術品租賃業務者重要的參考指標。
策展人及藝評家王嘉驥認為只要文化部能夠成功使公共藝術和藝術銀行產生互動與整合,藝術銀行會成為策展和行政人才的培養匯流場所。他建議若中央政府有心維持藝術銀行的位階與高度,或許應該另行成立中央級的藝術銀行基金會,或是委託有位階又有專業口碑的國家文藝基金會成立專職單位。
上圖:藝術銀行希望建立藝術生活化的概念
藝術是項專業的文化事業,設立藝術銀行讓藝術走出美術館,進入民眾生活的每個角落,為日常生活注入美感氛圍值得鼓勵。雖然臺灣文化部及藝文界對於藝術銀行的未來與發展抱持多種面向的看法,無論如何,各界都引頸期盼著藝術銀行將如何進行下一步。
作者:陳幸芬 來源:《兩岸文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