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轉帳記錄可以起訴嗎?案例來了!

2020-12-22 新疆網警巡查執法

日常生活中

親朋好友在借錢時往往礙於情面

沒有寫借條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發生借貸糾紛

可以憑微信或支付寶轉帳記錄

到法院起訴嗎?

一起來看下面這個案例

案情

舒某與任某某是同事兼合租房屋的室友關係,2018年至2019年期間,任某某因資金周轉多次向舒某借款。

舒某通過支付寶「借唄」等軟體貸款獲得資金後,通過支付寶、微信轉帳等方式出借給任某某共計105100元。之後任某某未還款,舒某於2019年4月11日向任某某催收欠款無果後起訴至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要求任某某歸還借款本金105100元,支付逾期利息並賠償損失(以105100元為基數,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和實際損失各按年利率6%計算,計年利率12%)。

庭審中,舒某陳述任某某的支付寶進行了實名認證,並綁定了手機號,當庭驗證支付寶帳戶「138XXXXXXXX」經實名認證的真實姓名為「任某某」。舒某還當庭演示了通過微信搜索手機號「138XXXXXXXX」,查詢出用戶「CJ」,舒某已添加該用戶為好友並設置備註名為「採購部任某某」。舒某當庭查詢並展示支付寶和微信轉帳記錄。舒某稱,因礙於人情,任某某多次頻繁借款,但未出具借條。

上述事實,有支付寶好友信息截屏、支付寶帳單截屏、光碟、微信帳單截屏等書面證據、視聽資料和當事人陳述等證據在卷證明,經庭審質證,法院予以認定。

法院審理認為,舒某提供了支付寶及微信轉帳記錄。任某某進行了支付寶實名認證,並綁定了手機號,通過該手機號搜索查詢的微信用戶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應當能夠認定是任某某。雙方借款合同關係成立的事實達到了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法院予以確認。故對舒某要求任某某返還借款本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舒某對其主張的2019年4月11日催收借款的事實未舉示證據,法院不予採信。雙方未約定支付利息,應視為不支付利息,但舒某可以要求任某某支付公告期滿之後的逾期利息。

裁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重慶江北法院判決如下:

一、被告任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舒某借款本金105100元;

二、被告任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舒某逾期利息(以105100元為基數,自2019年11月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計算);

三、駁回原告舒某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評析

隨著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微信、微博、支付寶等數位化產品逐漸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微信記錄、支付寶記錄等電子數據逐漸成為司法實踐中的主要證據形式,將微信記錄、支付寶記錄作為證據起訴的民間借貸案件年年增加。《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十四條對電子數據包含的信息、電子文件進行了規定,但並不是任何電子數據作為證據提交後都能被法院採信,法官還需要對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進行綜合審查。

微信記錄、支付寶記錄等作為庭審證據,應注意以下三點:

一是能夠證明所舉示的微信記錄、支付寶記錄等使用人為案件當事人。

一般而言,經過實名認證的支付寶帳戶通常可以與當事人相對應。但微信帳號一般通過手機號註冊,大部分帳戶未進行實名認證,其單獨作為證據認定為當事人使用的證明力不足,需要其他證據相互印證。

二是微信記錄、支付寶記錄等作為電子證據時需重點審查其真實性。

法院將按照《規定》第九十三條的標準對電子證據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要求電子證據形式完整,且能夠提交證據原件,否則證據真實性存疑。故應當及時保留重要聊天記錄和轉帳記錄等,不得隨意刪除,也不得在訴訟中僅舉示於己有利的片段。當事人提交的電子證據尤其是聊天記錄等易刪減內容,原則上應當符合《規定》第九十四條的標準要求,起訴前即對電子證據進行公證或由第三方平臺提供或確認。

三是電子證據應當輔助以電話錄音、簡訊催款、借條等其他證據,形成相互印證的證據鏈條。

通過微信、支付寶轉帳時做好內容備註,對方未還款時及時催收,催收時明確欠款金額,完整保留相關證據。

來源:重慶網警

相關焦點

  • 只有借條沒有轉帳記錄,可以起訴嗎?可以勝訴嗎?
    那麼,提起訴訟後要有證據證明確實存在借款關係,而借條是最為直接的證明,所以有些人認為只要拿出借條就可以。 一方借錢不還,當事人起訴到法院後,只有借條的話其實可以證明存在借款關係。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辯已經還清欠款,並且提供了足以反駁的證據,法院為做出正確判決,出借人只有借條的話就要其他證據佐證。
  • 借錢時沒寫借條,只有轉帳記錄,可以作為證據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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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借條,轉帳記錄也可以拿回借款!但前提要有這些條件
    如今的社會,很多的金錢交易都是通過網絡轉帳來實現的。那這裡面就涉及到了一個問題,通過手機轉帳的方式借了錢給別人,對方不還了該怎麼辦?僅有轉帳記錄是否可以起訴對方還錢?下面就對此問題給大家進行詳細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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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借給朋友20萬元,礙於情面沒有打欠條,只有轉帳記錄,起訴後這麼做,照樣勝訴。慈悲自然就會創造出一種正面的氣氛,結果會覺得平和與滿足。昨天的文章中專門為大家分享了,如果沒有打借條或欠條等借款憑證,在起訴時怎麼舉證的問題,今天繼續接著上期話題繼續給大家分享,法院也會支持沒有借據借條的起訴請求,認定原被告雙方成立借貸關係,被告應當歸還貸款的案例。大壯在今年年初向法院起訴,要求鐵錘歸還借款25萬元及利息。
  • 法官助理曼曼普法小課堂:沒有借條的借款能起訴嗎?
    張二娃借了翠花的錢,沒寫借條,這筆借款能起訴嗎?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綜上,只要翠花起訴張二娃符合以上條件,即使沒有借條也是可以起訴的。
  • 沒有轉款憑據及其他證據,只有一張46萬的借條,起訴能勝訴嗎?
    如果只有一張借條,特別是大額的借款沒有轉款憑證,在起訴過程中需要證明的事項就更多,當然有贏的可能,也有輸的可能,且看詳細分析。但是打官司是一個打證據的過程,有其他的間接證據的支撐還是足以讓你將46萬的借款全部拿回的。
  • 我借錢給朋友只有轉帳記錄,打官司能勝訴嗎?
    我借錢給朋友只有轉帳記錄,打官司能勝訴嗎?之後唐某卻並沒有及時還款。沒辦法了錢女士只好找律師準備打官司起訴要回這筆借款。但她擔心無法提供證據證明這錢是借給對方的,擔心打不贏官司。這樣的案子我遇到的很多,大多是朋友親戚之間的借款,礙於情面沒有寫借條。
  • 企業法訊|你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麼?
    真實案例劉某和張某是老鄉。2019年8月16日,劉某打電話告訴張某,稱母親生病需支付住院費,向張某借20000元。張某迅速在微信上轉帳20000元給劉某。因為說好只周轉十五天,張某也就沒讓劉某打欠條。巧合的是張某手機在借款後3天剛好不慎丟失,但是他借款時留了個心眼,隨手將借款聊天記錄截圖並保存在百度網盤。一個月過去了,劉某還沒有還錢的意思,張某隻好催要,但劉某一口否認。
  • 僅憑微信轉帳截圖能否要回出借錢款?
    俞某和唐某是微信好友。2018年8月16日,俞某打電話給唐某稱自己父親生病要交住院費,想向他借款5000元,唐某很快在微信上給俞某轉了5000元。由於說好只是周轉十來天,唐某也就沒讓俞某打借條。可一個月時間過去了,俞某也沒有還款的意思,唐某隻好催要,不料俞某一口否認。由於沒有借條,唐某隻好以微信轉帳截圖列印件為憑向法院起訴。
  • 借錢給別人,千萬別這樣微信轉帳,否則,有可能錢財兩空!!
    浙江尚甬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陳翔昨天告訴記者,微信轉帳雖然方便,但也容易帶來麻煩。他最近也經手了好多起類似的案子。孫先生找到陳翔時,憂心忡忡,兩年來,他陸陸續續通過微信轉帳借給朋友丁先生12萬元,沒有借條。丁先生遲遲不肯還款。陳翔看其微信轉帳記錄,丁先生的微信帳號並非實名,而是一個公司名稱。「是啊,他一直沒有用實名,是不是不能說明我把錢借給他了呀?」
  • 有《借條》為啥還敗訴?
    借條還有沒有用?近幾年,由於高利貸、非法網貸引起的社會矛盾不斷出現,國家對民間借貸是否合法認定標準變得十分嚴格。對非法借貸的打擊也起到了十分明顯的社會效果。首先,借條的書寫一定要規範,怎麼寫才算規範,這一類文章在網上很多,可以參考一下,大多數的建議是沒有問題的。這裡討論的是借條之外應當注意的事情,否則,即使有借條也有可能出現,起訴後不被支持的可能。
  • 有錢可以任性,但借條不能隨便亂打!
    被告陳某辯稱:「向原告曾某出具的《借據》、《借條》屬實,但本案借款實際是因為原告將工程承包給我,而沒有向我支付工程費,我需要向下面工人支付相關費用,故我以借款形式向原告借支工程款,用於為民工開支、夥食等費用。我所借原告的全部款項,實際是原告應該支付給我的工程款,我所出具的借條應當廢棄。」
  • 同樣是借錢沒打借條,為什麼1人敗訴1人卻勝訴?
    同樣是借款沒打借條,作為債權人,甲拿著轉帳憑證去打官司,法官以證據不足,駁回了甲的起訴;而乙拿著電子證據追債,卻獲得了法官的支持……法官為何「厚此薄彼」?來看看下面這兩個民間借貸案例分析,或許你就能得到答案。
  • 打借條要提防十大陷阱!(附:借條範本及13個要點)
    對雙方違法借貸行為,還可予以訓誡、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相關規定處以罰款、拘留。二、借條籤字的陷阱!         案例:重慶市綦江區一男子將錢借給同事,同事給他寫了一張欠條,可欠條上落款沒有寫姓名,而是寫的綽號。
  • 520這種轉帳不算借!
    小雲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雲與大成之間的借貸關係,雖無書面的借條,但有支付寶轉帳電子回單、支付寶聊天記錄截圖形成的證據鏈予以證實,舉證期內,被告大成未提交證據予以反證,法院確認小雲、大成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成立
  • 沒有打借條,如何討債?
    #你遇到民間借貸問題怎麼處理#老百姓法治意識逐步增強,但是親朋好友之間礙於情面,借錢不打借條的現象比較常見讓人疑惑的是,沒有借條的借款能通過訴訟方式要回來嗎?我們知道,即便有白紙黑字的借條也未必一定能打贏官司要回錢。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屬於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債權人除了提供借條之外,還需要提供證據讓法官相信你轉移了款項。即便如此,筆者仍然認為,只要處理得當,不打借條照樣能夠通過打官司將錢要回來。
  • 寫了借條,卻沒有實質的現金支付,那這張借條有效嗎?
    生活中,如果雙方僅僅「寫了假借條,而沒有實質交付現金丶轉帳戶」的行為,不好判斷行為是否有效。「但是」一一如果偽造假借條後,當事人又出現下列「後續行為」情形,上述偽造假借條的行為從刑事犯罪角度就有「效」了!
  • 前男友欠債不還,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和轉帳記錄,可以起訴嗎?
    可以的,前提是準備好所有的資料證明你給他的轉帳記錄是借貸。因為大額的轉帳很難被認定為贈予。這種民間借貸也好,經濟糾紛也好,在訴訟階段我不建議找律師。或者說把濤律師的成本控制在5000塊錢以內。打贏官司沒有問題,但打贏官司的結果是從一紙欠條換成一紙判決書的終本裁定,也就是說打了贏官司輸了錢。通過找律師,找法院把本應該屬於自己的錢拿回來的初衷並沒有實現。打贏官司不是目的,從一張白條換上一張判決並沒有解決問題。原告的實際訴求是把錢打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