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北京智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賢俊江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審刑事判決書》,智借網絡法人代表賢俊江、以及技術負責人趙奇英等人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判決書顯示,拍拍貸、你我貸、平安普惠等公司都是智借網絡客戶,從其購買包含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的公民個人信息。
經審理查明,2016年9月20日,賢俊江成立智借網絡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從事貸款超市等業務。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間,賢俊江與趙奇英(技術部負責人)及齊豹(另案處理)等人共同商議孵化「一鍵貸」項目,並安排趙奇英負責「一鍵貸」項目技術開發與支持,後於2018年3月招募盛秋實作為「一鍵貸」項目負責人負責業務、商務及運營,於2018年7月招募王夢燦作為「一鍵貸」項目商務經理負責商務。
賢俊江、趙奇英、盛秋實、王夢燦等人明知公司沒有貸款資質,仍編輯「一鍵貸」貸款申請頁面投放網絡,誘騙被害人申請註冊,收集被害人個人信息。並且在未取得被害人授權情況下,通過API接口傳輸的方式,向下遊多家不特定信息服務公司出售包含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的公民個人信息,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316.96萬元。
其中向上海拍拍貸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158.65萬元;向上海紫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營KOO分期)銷售金額人民幣31.76萬元;向無錫信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59.19萬元;向上海你我貸網際網路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16.63萬元;向上海春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17.21萬元;向平安普惠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16.59萬元;向上海厚冠信息諮詢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2.91萬元;向上海每天能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8.07萬元;向上海六六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人民幣5.95萬元。
江蘇省儀徵市人民法院認為,智借網絡以及賢俊江、趙奇英等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應當予以懲處。最終智借網絡被判處罰金320萬元,賢俊江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趙奇英被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