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資訊
01、「原気森林氣泡水」申請註冊「気」圖形商標做出終審判決
近日,贊助今年夏天大熱綜藝《乘風破浪的姐姐》的「原気森林氣泡水」商標註冊行政糾紛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北京元氣森林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氣森林公司)在第35類廣告等服務上申請註冊第33084962號「気」圖形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以訴爭商標的申請註冊構成2013年我國商標法第30條、第31條規定情形為由,駁回訴爭商標的註冊。
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易被呼叫為「氣」,且含義及整體外觀近似,故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若同時使用在廣告等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其服務來源於同一主體或者其來源主體之間存在某種特定聯繫,從而產生混淆、誤認。國家知識產權局及原審法院的認定並未不當,遂終審判決駁回元氣森林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02、某夜總會因商標侵權,三個字被罰2000萬
2020年9月1日,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管局公告送達對匯賓娛樂管理有限公司瑤海分公司《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合瑤市監勝催字[2020]01號),《催告書》顯示該局於2019年8月曾對該公司做出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2000萬元。
據悉,處罰理由系該公司被投訴突出使用「上海灘」文字侵犯了註冊商標專用權。
本案中,因相關事實並未全部對外披露,該企業被處罰2000萬元,行政機關是否遵循了「過罰相當原則」是值得討論和關注的問題。
03、「葫蘆娃」訴「福祿娃」侵權,獲賠50萬元
近日,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對上訴人北京四月星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天津仙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妙趣橫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藍港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上海樂蜀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進行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應立即停止侵害美影廠葫蘆娃動漫美術作品著作權的行為,連帶賠償美影廠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費用19,500元。
04、傳播音頻《奇葩說》,天翼閱讀判決賠償40000元。
近日,北京知產法院審結了被告天翼閱讀公司與原告愛奇藝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天翼閱讀公司是網站「氧氣聽書」及應用軟體「氧氣聽書」的所有者和運營商。安卓平板電腦端應用軟體「氧氣聽書」,為用戶提供了在線收聽及下載《奇葩說第三季》音頻的服務。
法院認為,被告未經許可,將《奇葩說第三季》以音頻的形式通過應用軟體為用戶提供在線收聽及下載服務,侵犯原告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0000元。
(圖源網絡)
05、蘋果、谷歌、英特爾和思科向加州法院起訴專利商標局長
據外媒 LawStreetMedia 本周報導,蘋果、谷歌、英特爾和思科本周一在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聯邦法院對美國商務部副部長兼知識產權局局長 Andrei Iancu 提起了一項訴狀,阻止他執行一項新的專利限制規則。
原告稱,Iancu 領導下的美國專利局沒有遵循 IPR 程序,而 IPR 是《美國發明法》用來加強美國專利制度的最重要的成果。
最理想情況下,這四家科技巨頭希望法院認為 Iancu 所主張的 NHK-Fintiv 規則超出了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權力,違反了《美國發明法》,因此阻止該規則的執行。其次是讓法院認為 NHK - Fintiv 規則是無規則和不公平的。作為最後最低的訴求,如果美國專利商標局未能滿足以上要求,則至少必須與利益相關者進行協商。
(圖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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