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我。
自從發現很多讀者對我本人的好奇程度遠超「嬉皮年代」本身以後,我就一直在尋找更直截了當的機會,和大家講幾句心裡話。
講我自己為什麼沉迷嬉皮研究,又為什麼要即時退出當代生活,是如何維持生計的,又是怎麼做到抵禦「正常/主流/大多數人/傳統生活」侵襲的。
當然歸根結底是想說明:我究竟是怎麼想的。
文丨魚老師
1.
我想我第一次對「嬉皮士」和「嬉皮精神」產生直覺上的觸動,是在高中。
高中時期想來是人生最美好的階段之一。我那時就讀一所所謂市重點,成績經常莫名其妙第一。早戀。上課看小說。空手走讀。回家日常逛博客和豆瓣,聽搖滾,看閒書。老師們都愛我。班裡很多人不分男女,對我十分不爽。
但如此生活三年,好處是兼具了兩類人,或說兩種人生路徑的視角。
一方面親身體會過「學霸」的滋味,知道年級第一也就那麼回事。若干年後我在北京做嬉皮年代講座,臺下是一幫碩博、教授和青年學者,就看得更透一點。那時候鑽研嬉皮年代考據,一年寫十幾萬字嚴肅長文,國內基本就我一個,在相關領域很多牛人我與之談笑風生。所以成績好不算什麼,「學霸」也不過是自我催眠,重要的是你能做成什麼事,以及選擇做成哪些事。
另一方面算是不浪費不學無術的「快感」,也提前設定了享樂閾限。初中開始就泡網吧,打架,玩斯諾克,逛遊戲廳;高中早戀,看閒書,沒把成績當回事。凡是大多數中學生想做,又因為「學業」不敢做的事,我基本玩了一圈。而在青春年少時方方面面經歷了不同越界物事的結果,是成年以後,對很多誘惑和欲望,有了更清晰的判斷和立場。有了免疫力。
我見過很多人,成年至今,所做的一切不過是補償十幾歲時的幻想、衝動和形形色色的感官缺失。
所以如果我成績奇差還不用功,估計現在正拿低薪垂死掙扎;如果我成績優秀且不那麼混,現在大概率走上正規人生道路,在一線二線當個小白領或中下層,為車房婚姻幹到沒有性慾,幹到死。
幸運的是我同時規避了以上兩類生活。
我高中班主任那時常說,現在不努力,將來肯定後悔。
實際上全中國老師都這麼說。
但我從頭到尾都沒怎麼努力,也從不後悔。
甚至經常在喝大以後笑出聲。
我也並不孤獨。我那時就在想,一定有人早就實踐過更加自在不羈且充滿想像力的生活。
2.
我記得是高一,讀到《在路上》。
高二,讀了那本至關重要的《1968:撞擊世界的年代》。
那段時間聽搖滾,聽迪倫,聽到那首《Blowin' in The Wind》。
我相信某種精神共通的存在。直達要害。你一遇見就知道,那將是你。
況且年輕;主要是年輕。垮掉派、西方民謠、搖滾樂、嬉皮士、學生運動以及反叛或革命,相比於從未入眼的青春傷感文學、肥皂偶像劇和中學生間的世俗/傳統/功利人格養成,吸引力無比。
我直至今日依然沉迷嬉皮年代/六十年代,我切實明白源於彼時。
高三又兼讀王朔王小波和一批外國文學,看科幻小說和反烏託邦,養想像力,養腦子,也養痞氣、匪氣和自在精神。每星期零花錢全花在《新視線》《第一財經周刊》《三聯》《外灘畫報》《新周刊》上,雜,但不落下時事,不脫離社會真實。還能時時有新知。
盲目愛國主義也在那段時間徹底去魅。那時候翻牆,看南周,「公知」還沒倒掉,調查記者還有,還能呈現出這國現實。再加上本就無感於轟轟烈烈的集體主義,因為反骨差不多自絕於刻奇感動,更厭惡龐大機器施加在每個人身上隱蔽或昭彰的暴力,於是去魅。
同理,隨即和家國情懷和國族一體統攝下的既定人生道路岔開。
等到高三畢業,基本明白未來不會走上同學和同齡人的人生道路。
不過那時候還嫩,直覺還不是反叛或當異類;直覺是做自己想做的事。
3.
大學時代,基本是在旅行和閱讀中度過。
當代大學教育體制,百分之九十以上機率是個屁。我跨進校門就開始生理性厭惡。大三上學期終於身體力行脫離校園,再加上所學專業與我現在做的事毫不相關,四年完結,留存的記憶主要呈現為自我審視下的智識培養和思想演變軌跡。
我清晰知道在哪個階段我的所謂三觀是何種模樣,又是在什麼節點轉變,如何一步步導向現在的自己。
培養自我意識和獨立成體系認知,是我在大學時期唯一真正做成的事。
不被導師和同學的行為和判斷牽著走,不被可預見程式化人生框死,不從眾,不流俗。步子邁大一點,以至決絕一點。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如此年輕似乎也沒什麼可失去。
當然也無所謂必須考研以求得更好的工作,無所謂努力學習取得好成績,學生會社團和班級活動功利油膩,校園比賽又過於簡單。至於早早談戀愛定終身,畢業即結婚,工作兩三年就生子,更是零概率發生的事。
大學生活的結局果然與我高三時預想的基本吻合,於是格外了無意趣。
沉迷嬉皮年代並開始寫考據文,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我拜服於幾個人,篤信了幾條理念和思潮。地下絲絨與盧·裡德、查爾斯·布考斯基、垮掉派、鮑勃·迪倫、嬉皮士運動與「愛之夏」與伍德斯託克、「五月風暴」與居伊·德波與情境主義國際、「宇宙塑料人」與「布拉格之春」與「天鵝絨革命」.
以上諸人事物,形塑了大部分的我,攜帶的影響這篇文章的篇幅肯定不能窮盡。
而所謂「亞文化」,也從那時候開始入迷。
但非常幸運,我早早度過了靠穿奇裝異服、言必稱小眾邊緣名詞、混跡各類圈子以標榜自己的階段。
品味不代表創造力,有時甚至成反比。亞文化/青年文化尤其如此。
一段時間自溺於亞文化/青年文化裹挾的本能滿足、消費主義和個人慾望以後,我決定原創一些可以留存下來的東西,來代替感官刺激、符號消費和膚淺裝模作樣到不能自已。
從那時直到現在,關於垮掉派、嬉皮士、民謠與搖滾、新左派與學生運動、先鋒派和實驗藝術,我大概寫了四十萬字。
4.
不過真正可稱之為反叛的事,發生在畢業以後。
做公眾號四年,嬉皮年代的考據方方面面都覆蓋了,去年開始做獨立出版,三本雜誌兩本別冊;同時在北京做嬉皮年代講座,兩個月做了七場。
而把對嬉皮年代的考察,把從中習得的反叛理念和方法論,轉化為對當代青年生存境況和精神狀態的觀察和批判,並嘗試摸索出一條切實可行的退出當代生活路徑,是我如今要做的事。
Turn on, Tune in, Drop out.
嬉皮年代的永恆精神,很多人把它當成cliche,當成展示品,而我想實踐它。
雖說比較難,也似乎無用,很多人看不懂嘲諷,看懂了也冷眼,大環境壓制,輿論也並不友好,但做個對社會有副作用的人,儘量晚一點投降,也並非不切實際。
當然了,其間有很多人問過我,值麼?我說指不定哪天就死了,凡事別想那麼多。
那父母怎麼看?他們慈祥地看。
朋友們怎麼想?都很替我著想。
安穩生活呢?先放一邊去。
說到底,相比不甘心、不情願但不得以嵌入偉大復興的進程,我還能實現我想做的事,就已經足夠幸運。
而這一切和性格有關,和審美與認知有關,與底氣和勇氣有關,內蘊於個人成長經歷,又或許統統源於十多年前,高二時候在書店碰巧翻開《1968》的那個下午。
一切都合情合理。
5.
那麼什麼是「嬉皮」?
其實在當下語境中,不必結婚,不必生子,不必買房,也不必求上進,就已經相當嬉皮。
6.
那為什麼一定要「即時退出當代生活」?
它和頹廢、墮落、自暴自棄無關;它和嘗試自主經歷各自的人生,獨立硬核生活,自在實現自己,或從容了結自己,正相關。
畢竟我們每個人,都在一套讓人窒息的,庸俗無趣的,結構性壓抑人本真狀態的低劣系統下,苟且太久了。
7.
答疑:你一邊叫嚷退出當代生活,一邊大肆販賣商品,你是不是自己打臉,是不是就是為了賺錢?
:做營銷號遠比我如今所做的事容易,想賺錢其實也輕而易舉但我沒有;販售商品只是為了生活,畢竟你要吃飯,我也要吃飯。
以及,商業化包裹中的你我,逃不出那就使用它;一邊自己使用一邊質疑他人使用,自私也虛偽;消費主義和消費是兩碼事;Don't hate the player, hate the game.
當有一天你把商業化當作工具而不是成為商業化的工具,你也就贏了。
再答疑:你算不算左派?
:如果指經院哲學,口嗨嘴炮,空想主義,投機取巧,兩面三刀,那我不配當你國左派。
我不過正經做了點事。
以及:苦不苦?
快樂是自找的,酒是自找的,姑娘是自找的,人生也是自找的。
我勸大家自找,別讓旁人幫你找。
就不苦。
8.
最後,其實說起來挺傷感的。
年輕人只有在年輕的時候才會想改變世界。
我不確定當下這條路還能走多久,而身處野蠻人的時代,中年以後的生活能見度也很低。
只希望還能啟發更多人一起嬉皮,一起共同退出當代生活,差不多就值了。
至於嘲諷我,也好,信任我,也好,旁觀我,也好,都行。
惟願若干年以後你心氣盡失回歸主流生活,還能記得年輕時有個天真理想的人做過一系列不合時宜的事,他是個嬉皮。後來也終於退出了當代生活。他有一個公社,和一個古怪的名字。
這位,是格林威治嬉皮研究公社的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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