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對金錢和利益的重視程度日益上升,甚至在親人之間也不例外,為了爭奪父母遺產而反目成仇的事並不少見。但是父母在生前如果有立正遺囑的話,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這些爭端,現在很多老年人的思想觀念也在與時俱進,對立遺囑一事也並不避諱。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的陳大爺在生前留了一份遺囑,但這份遺囑竟然被兒子吃了!
父親去世後兒子和繼母反目
近日,陳大爺的妻子劉某向德清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陳大爺留下的房產。稱陳大爺的兒子陳某剛因為不滿遺囑內容,當著她的面吃掉了遺囑,遺囑上寫明這套房產歸劉某所有。劉某的手上還有一份遺囑的複印件,但她不知道這張紙還有沒有法律效力。
糾紛的由來
房產由陳大爺、前妻、小陳三人於1995年一起建的。
2007年,陳大爺和前妻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明房產歸陳大爺所有,已經成年的小陳另立門戶。
2009年,陳大爺和劉某再婚,劉某成了小陳名義上的繼母,雖然兩人沒什麼交集,但面子上還過得去。
2019年初,老陳病重,在兩名見證人的證明下立了遺囑,隨後於2019年10月去世。
兒子當著繼母面吃掉遺囑
陳大爺去世後,小陳瞞著繼母領取了老陳的死亡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及帳戶餘款,並扣押了老陳全部的身份及死亡證明材料。在辦理完陳大爺的葬禮後,小陳的目光就放到了那套房產上,他覺得父親不厚道,居然把房產留給一個外人也不留給自己。小陳曾經多次帶領親戚向繼母索要房產,但繼母卻不予理會,因為遺囑上白紙黑字寫著房產歸她所有。
在2020年9月的一次爭吵中,繼母劉某再次拿出遺囑,小陳一把搶走後當場吃掉,這個舉動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判決下來了
對於小陳的出格舉動,繼母別無他法,只能走法律途徑。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劉某擁有房產2/3的份額,小陳擁有1/3的份額,理由如下:
雖然遺囑已被小陳吞下,但劉某提供了複印件,小陳對該附件的內容也沒有異議,陳大爺立遺囑時的兩名見證人也在庭上予以佐證。但當時的房屋是由陳大爺、前妻、小陳一同所建,故小陳理應擁有1/3的份額,陳大爺前妻以案外人的身份確認「對其享有的房屋份額歸老陳所有無異議」。
3個人都不厚道
在這起繼承權糾紛中,3個人都不厚道,包括已經過世的陳大爺。陳大爺將前妻和兒子的份額擅自留給了再婚的妻子劉某,他沒有權利這樣做,最少兒子的那一份他無權處置。
小陳想將父母的份額全部據為已有,從常理上來說是行得通的,但繼母也盡到了了照顧父親的責任,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多少留點意思一下。
繼母劉某也一樣,理論上她只能得到1/3的份額,剩下的2/3是老陳前妻和兒子的,跟她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