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大多數人的認知裡面,郡縣制,是大秦帝國留給我們為數不多的歷史遺產之一,是大秦丞相李斯的經典得意之筆,是中國政治制度的一次重大進步。
記得在中學的歷史課本中,講到秦朝一節的時候,這都是要大書特書的部分,而「郡縣制」三個字那是要劃重點的,是考試必考知識點。
但實際上,傳說中處於蒙昧時期的夏朝延續了471年,施行封建制度的商朝延續了500多年,將封建制度發展到極致的周朝享國800年,而擁有最先進政治制度「郡縣制」的大秦帝國卻僅僅15年就分崩析離。
這其中的原因,自然有二世不肖、趙高弄權的偶然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政治內因,這個內因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郡縣制」。想當年秦襄公被周平王封於岐西之地,正式名列諸侯,到秦始皇滅六國,這中間秦國延續了500多年。
在這500多年的時間裡,秦國亦不乏昏君、弄臣,卻不見秦國內部有什麼大亂。為什麼在秦國統一六國,最鼎盛的時期,卻突然崩塌呢?
原因就在於這個「郡縣制」,中國人從清末的時候開始正視國家的政治體制,那個時候開始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政治體制沒有好壞,只有是不是符合當時的國情。
很多人痛罵明清的集權制度,殊不知,正是這種集權制度安穩的統治了中國人近兩千年,直到西學漸入才讓我們覺得不合時宜。
而這種延續了兩千年的集權制度的雛形,就起源於秦始皇時的郡縣制,從漢朝的文、景兩朝以後他很好地融入了中國的國情,很好地完成了為帝王服務的使命。
然而在李斯初創此制度的時期,它恰恰是違背當時國情的,是一種「反社會」的制度。原因很簡單,中國以邦國的形勢存在已經有幾千年的時間,這種國家形式已經深入人心,整個國家被分為了不同的邦國,不同邦國的百姓有著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歸屬感。
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鹹陽宮,此時距離郡縣制的推行已過去數年,但齊國人淳于越卻發現了其中的危機,於是他向秦始皇建議,罷行「郡縣制」,效法古人封皇室子弟為諸侯以強宗室。
淳于越還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其必要性,一個是晉國的六卿當政最後演化為三家分晉,另一個是田氏代齊,這兩個例子都是因為宗室被大大的削弱,一旦政治局勢有變,沒有人可以拱衛皇族的權利。
這種看法在當時恐怕並非偶然,但是,丞相李斯否定了以淳于越為首的分封建議,他認為,三代之所以最終滅亡,就是因為分封制的弊端。因為以血緣為紐帶的分封制度,一定會隨著血緣的疏遠而變得不牢固,國家政令不一,則戰爭終究難免。
李斯這番話看似很有道理,但其實只是看到了表面,他想的太長遠、太美好,卻忽略了眼下。事情似乎也怨不得李斯,我們現在所有的見識,都是得益於先人的經驗教訓,在秦朝統一意以前,戰爭是發生在諸侯和國家之間的事情,沒有人聽說過「農民起義」這個詞,這個東西在當時是想像不出來的。
李斯想像的很美好,削天下之兵,罷天下諸侯,這樣一來就算是有個別人造反,朝廷絕對有足夠的實力鎮壓。但是他忘了,在秦法的苛政之下,六國故地的一個個由六國官吏管理的郡縣,在特殊的情況之下,很有可能就重新變成了一個個諸侯。
事實上,陳勝、吳廣起義之所以能取得一定的成功,項羽、劉邦等人之所以能推翻秦朝,依靠的就是這些郡縣的力量。而當天下郡縣皆為諸侯的時候,秦朝面臨的境地比戰國末期就要惡劣的多,而這一點在秦始皇死後就變成了現實。
這個時候,如果外面沒有宗室諸侯的幫助和鎮壓,秦朝就會面臨著舉國皆反的處境。
而讓郡縣變成諸侯的原因,就是我們前面說的偶然因素秦二世和趙高,空前的權利得不到制約,在全國形勢本來就很緊張,六國後裔對秦朝的仇恨尚沒有消弭的時候,這兩個人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究其原因,郡縣制還是罪魁禍首。
如果秦始皇封扶蘇、子嬰等宗室為王,屏藩關中,憑區區一個趙高不可能無法無天,更不可能將秦始皇的子孫屠殺殆盡。秦始皇很幸運的沒有看到這一天,不幸的是他死在了腥臭的鮑魚堆裡,李斯不幸的看到了這一天,更不幸的是,他自己也成了制度的陪葬品。
同樣是因為變法而死,李斯跟商鞅比起來差的太多,商鞅是為一個正確的制度而殉道,而李斯是為一個錯誤的制度而陪葬。
李斯的郡縣制,給了皇權以另外一種可能,那就是萬萬人之上、絕對生殺的予奪大權,一個集權利、榮耀、富貴於一體的集權者。
從此以後,沒有人不想當皇帝,而當上皇帝的人,又沒有人懷念當初的分封制度,這是人性使然。
然而,郡縣制真的就那麼美好嗎?
李斯雖然服務於大秦,但是卻成了劉邦在政治上最好的老師,劉邦統一全國以後,吸取了郡縣制失敗的經驗和教訓,所以,他重新恢復了分封制度,在異姓王被誅殺殆盡以後,大肆分封劉姓宗室,但此時的諸侯國與周朝時已經完全不同,他們並沒有獨立的統治權力,朝廷要給諸侯國派國相、太傅等,而諸侯國也不能擁有自己的武裝隊伍。
所以,大漢朝建立的時候,施行的是郡國並行制度。
漢景帝以後,為了進一步加強皇權,重現秦始皇大帝的輝煌,朝廷開始削藩,結果引發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之亂」,賴周亞夫才得以保全社稷。到漢武帝的時候,諸侯的實力已經很弱小了,由於推恩令和酌金奪爵的損招,才真正實現了秦始皇想要的中央集權。
可結果呢?漢朝漢武帝以前的皇帝,個個是仁君明主,漢高祖、孝惠帝、孝文帝、孝景帝,高祖以後,除了呂氏之亂、七國之亂再沒有什麼大亂,百姓得以休養生息。而漢武帝集權的結果就是連年用兵,關河不寧,往後的皇帝雖然大權在握,可是一代不如一代。
所以,西漢自漢武帝時,自高度的中央集權完成時,就開了一個很不好的頭,以至於後面不是宦官當政、就是外戚掌權,宗室之亂確實再沒有過,因為宗室都被皇帝排擠的很艱難,根本無力為朝廷藩籬,更不可能作亂。
最終,西漢被外戚王莽所終結,這不得不說是集權制的惡果。原因就在於,集權以後,雖然皇帝可以隨時施行自己的抱負,可前提是要有以為能君、明君,如果遇到的是昏君、庸君,朝廷的大權被奸臣竊取,就根本沒有人能夠制約這種絕對的權力。
這就是所謂的「郡縣制」帶來的惡果,但是人性是自私的,以後的皇帝除了晉朝,再也沒有朝代施行過分封制。事實上,分封制的根基也已經被破壞,就算是重新施行分封制,也不可能恢復周朝盛況。
因為,人心都被秦始皇、陳勝這些人給帶壞了,大家都知道當皇帝之樂,都想著當皇帝,沒有藩王願意真正的拱衛京畿,這也是晉朝實行分封而政局混亂的原因。
晉朝為什麼重新施行分封制呢?那是因為曹魏覆滅的前車之鑑,曹魏被司馬氏篡權是非常可惜的事情,因為他距離統一全國已經不遠,可是卻始終沒能成為一個統一朝代,原因就是從曹操開始一直打擊宗室,曹氏的宗族生活的都很慘,所以司馬氏篡權的時候沒有一個人能出來制止。
晉朝的皇帝吸取了這個教訓,重新施行分封制,而且給予藩王很大的權利,結果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那樣,掙了個一塌糊塗。
所以從晉朝以後,再也沒有朝代施行過分封制,也正因為此,歷史上再也沒有諸侯之亂,取而代之的是廟堂之亂和農民起義,再也沒有自下而上的混亂,取而代之的是自上而下的混亂。
朝廷昏庸無道,百姓揭竿而起,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成了滿清以前朝代更迭的歷史規律。歷朝歷代都施行著這套有著無法彌合之漏洞的郡縣制度而無法自拔,究其原因,就是因為分封制以再無可能,而沒有更好的制度取代之。
哪一種情況更好呢?恐怕很難說清,不過有一點我們不能否認,農民起義之禍,給老百姓的帶來的災難絲毫不亞於諸侯之禍。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為了爭王、爭霸紛紛施行德政,來獲取老百姓的擁護,政治昏亂的國家則會被強大的國家消滅,這種情況以後再也見不到了。
而歷史上那些毫無仁政理念的農民起義,如黃巢、張獻忠、李自成、太平天國之流,只是一心想攫取富貴,毫無原則的屠殺百姓,每一次動蕩,便伴隨著數百上千萬老百姓的流離失所和無辜慘死。孰是孰非,不言而喻。
郡縣制的漏洞,直到清末才被當權者重視起來,想要彌補,卻最終敗於皇權人性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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