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近代英國信用制度的構建與啟示

2021-01-12 網易

  

  

  一、近代早期的信用文化

  信 用 的 英 文 單 詞 是 credit,該 詞 源 於 拉 丁 文「credo」,意為「我信任、我相信(I trust or believe)」[1]。從社會學角度來看信用主要是指個人的誠實守信。從經濟學角度來看信用是一種經濟上的借貸行為。馬克思指出,信用是以償還為條件的付出,常說的貸和借的運動,即貨幣或商品有條件讓渡的獨特形式的運動[2]。信用主要是一種經濟行為,也專指一種借貸行為。良好的信用制度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進合作安排。英國在近代西方經濟社會轉型中起到了領頭羊的作用,然而國內學界較少注意英國信用制度建立這一問題。

  (一)信用失敗與破產

  15 世紀開始的航海時代孕育了發達的海外貿易,這為英國信用工具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反過來,英國信用工具的發展也為貿易增長提供了手段。隨著商品交易突破原有的地域界限,社會出現了以匯票為代表的信用交易工具,它改變了物物交易、貨幣交易即時結清的傳統交易方式。15 世紀後期,一個英國商人 75%以上的交易數額均是信用交易,而不是使用現金[3]。匯票就是一種保證,該保證是以信用作為支撐。這種以信用為紐帶構成的新型交易方式加強了跨區域的經濟聯繫,密切了不同地區的經濟往來,英國開始逐漸形成一個信用社會。

  信用文化是人們在長期交往和信用活動中形成的,是基於信用活動形成又反向作用於信用活動的價值理念和行為準則。

  在近代,信用是評估一個英格蘭人社會經濟地位的核心指標。英國哲學家約翰·穆勒(John Mill,1806-1873)談到:「如果甲以帳面信用購買貨物,就沒有什麼明顯的或方便的方法使乙能夠以甲欠自己的債為手段來擴充自己的信用。究竟乙具有多少信用,要看人們對他的償付能力的一般評價。」[4]所以償付能力的預估決定信用的程度,個人的償付能力強,則信用良好。

  反之個人償付能力弱,乃至沒有償付能力,則信用差,嚴重者喪失信用而走向破產。信用缺失表明一個人的經濟能力的喪失,在社會上不被世人所接受。1591 年休·威廉士(Hugh Williams)被訴不能償還債務,是一個沒有信用的人。1636 年旅店老闆託馬斯·史密斯(Thomas Smith)由於無法償還債務而被評估為信用差的人[5]。1781 年利茲商人彼得·託爾森(PeterTolson)給他的兒子信中告誡說:「莫拉克先生是個沒有信用的人,你不應該與他合夥經商。」[6]信用與破產猶如硬幣的正反兩面,一般而言,信用失敗會導致債務人破產。

  近代英國個人破產法對信用失敗的懲罰措施很嚴格,英國第一部個人破產法,即 1542 年的《破產法》在法律條文中直接把破產者(bankrupt)等同於違法者(offender);1624 年的《破產法》規定,實施了藏匿財產等欺詐行為的破產者將會在公共場所被套上枷鎖兩個小時,並被割掉一隻耳朵。1705 年的《破產法》對破產欺詐者將判處死刑。

  個人信用直接牽涉到相關人的利益。「因為借款憑藉的是個人擔保,所以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關係的核心是相互信任。」[7]一個出藉資金的人很有可能同時是其他人的債務人,個人破產會導致相關債權人利益受損。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引發一連串破產事件的發生。

  (二)近代早期英國著名信用破產案——皮特金破產欺詐事件

  個人信用危機導致破產連鎖反應的例子在近代英國並不少見,其中最為著名和典型的例子是發生在18 世紀初的皮特金破產欺詐案件[8]。皮特金案在當時的英國家喻戶曉,並擴散到了其他國家和地區。英國大文豪丹尼爾·笛福指出「皮特金案在全世界出了名(a known Case to all the World)」。「皮特金這樣一個流氓無賴在之前的英國歷史上還沒有出現過,如果皮特金得不到懲罰,那麼破產者將會效仿這樣的欺詐行經。」該案波及人數多、詐騙金額大、時間跨度長,同時巨額破產案件也引發了個人破產連鎖反應。

  17 世紀末亞麻布商人託馬斯·皮特金(ThomasPitkin)在倫敦經營一家亞麻商鋪,同時也參與國際貿易。姣好的面貌使得皮特金成功迎娶了倫敦當時一位富商的女兒。婚姻帶給他巨額財富與名聲,這為他日後實施巨額破產詐騙提供了機會。與皮特金共同實施破產欺詐的是託馬斯·布雷伍德(ThomasBrerewood),在布雷伍德的策劃下,憑藉婚姻帶來的名聲與地位的皮特金與債權人籤署了大量商業借貸合同。債權人認為皮特金的婚姻使他有能力償還債務。

  在短短幾年內,他總共與 100 多位債權人籤訂了債務合同,單張債務票據金額從 5 萬英鎊到 10 萬英鎊不等。1705 年 2 月,皮特金在倫敦約見了布雷伍德後,秘密把全部財產貨物轉移給了對方,以達到債權人利用破產程序請求清償債務時,找不到任何可執行財產的目的。布雷伍德打算利用債權人急於收回成本的心理以低價買下皮特金債權人的債務。在這之後布雷伍德私下把皮特金積存的貨物賣掉償還自己的債務,並把剩下的錢分給皮特金。這樣皮特金就可以回到英國,既不用承擔任何債務責任,也不會面臨破產風險。

  但這個計劃沒有按照布雷伍德原本設想的進行。債權人申請成立破產委員會,大約有 140 多名債權人參加。1705 年 2 月 20 日,債權人請求議會制定公開法案定皮特金的罪行。他們在請願書上解釋說:「我們無法找到皮特金任何財產,如果再沒有找到,許多債權人都會破產。」

  於是議會制定了《救濟託馬斯·皮特金債權人法案》,要求皮特金返回倫敦配合工作,公布其財產,並判皮特金終身監禁,每年公開上三次枷刑。最後,皮特金在荷蘭被捕並引渡回國。《皮特金法案》解決了皮特金的債務問題,但沒有對布雷伍德造成影響。債權人認定他是共犯,上議院於該年3 月初下令將他收押,該年4 月議會通過了《布雷伍德法案》,要求布雷伍德名下的所有財產償還皮特金債權人的債務。

  這起案件本應到此結束,但二人共同策劃的巨額破產欺詐案數額巨大,牽扯人數眾多,引發了破產連鎖反應,導致了許多無辜的人接連破產,其中包括布雷伍德最大的債權人、當時著名銀行家約翰·科格斯(John Coggs)與約翰·丹恩(John Dann)。布雷伍德向銀行家大規模舉債,舉債數額超過了 49 000 英鎊,遠超本人的支付能力,直接導致銀行家的個人破產。

  1710 年 1 月 12 日,倫敦報紙刊登公告,通知科格斯與丹恩的債權人,他們已經資不抵債,將停止所有的支付。科格斯與丹恩債權人的身份清楚地表明了其破產後果的嚴重性:欠菲茨威廉士勳爵 999英鎊,並欠他的妻子 675 英鎊;此外,還欠首席大法官約翰·霍爾特爵士500 英鎊,欠蘭斯堡子爵2100 英鎊,欠洛林伯爵 5919 英鎊,欠馬爾伯勒公爵 1268 英鎊,欠諾福克公爵872 英鎊,欠紐卡斯爾公爵1570 英鎊的債務。除了以上顯貴之外,債權人名單上共有217 個名字,總數額高達54 079 英鎊。

  1709 年,議會頒布了《科格斯與丹恩財產分配法案》。受到皮特金詐騙案的打擊,科格斯精神崩潰後離世。丹恩清算了銀行的資產後,亦因病去世。該案的破產清算時間一直持續到了1741 年。

  皮特金等人濫用個人信用實施了一場巨額破產欺詐案,該案表明了當時英國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商人間的信息不對稱,借貸信息不共享,預防濫用信用減少破產風險的措施不到位。所以英國社會亟待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

  二、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

  (一)維護信用體系重要組織力量——貿易保護者協會的興起

  隨著18 世紀後期工業革命開展,英國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變革。工業革命推動了英國經濟從農業向工業、手工工業向現代機器工業的轉變,徹底改變了英國的全貌,引起了巨大的社會變革。工業革命不僅是經濟革命,而且是一場信用革命。

  工業革命加強了各地之間的商業經貿往來,密切了商人之間的經濟聯繫,這使得商人更加看重個人信用,公開譴責破產欺詐敗壞信用等行為。為了防範信用風險,更好地進行商業活動,英國成立了商人貿易保護組織,這些組織就是早期英國的徵信機構。

  英國歷史上成立的第一家信用機構可以追溯到1776 年。1776 年 5 月 25 日倫敦成立了防範欺詐者貿易保護協會,這是英國首個以防範欺詐為目的成立的社會組織。協會將對商業欺詐者的個人信用作出警告,並為會員在欺詐案訴訟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1812 年,該組織大約有550 名會員,會員職業種類廣泛,有地毯製造商、藥商、文具商、麵粉商、鐘錶製造商、紡織商等[9]。

  1801 年,倫敦裁縫商在倫敦考克斯珀街上的咖啡館成立了一個互助組織,以「互助信息協會」Mutual Communication Society)為名,簡稱為 MCS,它是當代著名評級機構益百利(Experian)的前身。

  協會成立之時制定了兩個重要原則

  首先,為了協會每位成員的財產安全與債務清償,每位會員均有義務立即向協會通報任何不宜信任的人的姓名與身份,並在所有情況下,毫無保留地透漏協會成員可能索取的任何信息;

  其次,協會經營不以任何盈利為目的,僅對會員提供服務,所有費用均以共同基金支付。

  除了這兩個基本原則以外,協會還制定了三條規則

  第一,會員信息不透露協會以外的人;

  第二,會員間的信貸行為不受協會的限制;

  第三,會員不能提供虛假和惡意信息。為了更好地管理和規範,協會向會員發布會員證(Member’s Ticket)[10]。

  1823 年 2 月 ,《 利 物 浦 水 星 報 》(LiverpoolMercury)主編約翰·史密斯邀請利物浦知名商人召開會議,表決創建了利物浦保護者協會(LiverpoolSociety of Guardians)。該組織成立目的是交換詐騙者和欺詐者的信用信息,保障商人正常的商業往來。利物浦互助協會的成立極大地刺激了其他地區成立貿易保護協會,掀起了一股協會成立浪潮。

  1842 年倫敦貿易保護者聯合會(The LondonAssoci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rade)成立;之後布里斯托與伯明罕相繼成立了類似的組織;1848 年利茲貿易者協會成立,後更名為西雷丁貿易保護協會;1849 年萊斯特市協會成立;1852 年格拉斯哥貿易保護者協會成立;1853 年亞伯丁協會成立。

  19 世紀下半葉,越來越多的地區建立起了當地協會,協會間協同行動越來越對其成員構成了吸引力。從 1776 年到 1920 年為止,英國共成立了 120 家商人信用組織。

  到了 80 年代,各組織會員總人數達到了10 萬人。1850 年,不同地方的貿易組織開始交流商業交易信息。1866 年,全國性的貿易保護協會開始出現,國家貿易保護協會聯盟(the NationalAssociation of Trade Protection Societies)成立,該組織成立之初發布了 12 條規則,規定每個協會有責任向其他協會共享信息。據資料統計,1865 年國家貿易保護協會聯盟共收到 75 000 份個人信用報告,總價值超過 200 000 英鎊。1898 年,該組織宣布有 76 個組織成員,人數達到40 000 人[11]。

  (二)貿易保護協會組織的主要活動

  這些組織的主要活動大致可以分為五類

  第一,提供貿易者的個人信用信息,貿易保護協會可以獲取其他協會的信貸信息。

  第二,管理債務帳目(debtaccounts),貿易者保護協會可以調解與管理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償還計劃。

  第三,協助出庭律師對債務人的債務收集。

  第四,管理破產者的相關事務,貿易者保護協會可以對無法償還債務的債務人採取行動,也可以提起對破產者的破產請求。

  第五,代表債權人對債務人採取法律訴訟。

  協會早期的主要活動是公布所獲得的欺詐者信息。地方協會每周會收集整理並發布信息,間隔兩周或者一個月公開騙子在當地的活動。比如 1848年倫敦協會報告,阿德裡安·博蒙特依靠紳士的舉止、繪畫與音樂方面的高談闊論,欺詐了南安普頓、布里斯托、雷丁、考茲等地商人的財物。博蒙特當時正在倫敦地區活動,協會發出了警告[12]。

  協會出版期刊雜誌來發布個人不良信用信息。比如,1882 年《商人信用公報及貿易信息》(CreditDrapers』Gazette and Trade Informant)開 始 出 版 發行。1883 年1 月到6 月,該報共刊登了114 名違約債務人的信息。除了綜合類信用報刊以外,還有專門行業領域報刊開闢專欄刊登信用信息,比如 1889 年成立的《麵包商月刊》(Bakers』Monthly Gazette)開闢了「失信債務人」專欄。

  保護者協會也會向其他有聯繫的合作團體交流信息。赫爾協會曾獲得林肯貿易協會頒發的榮譽協會稱號,從 1831 年到 1850 年間,赫爾協會與謝菲爾德、格拉斯哥、伯明罕等地的貿易協會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到了 19 世紀下半葉,這種合作交流更加頻繁。為了取得更多的欺詐性交易信息,主要城市地方協會向低級城鎮派駐數百個代理人機構。據統計,1854 年萊斯特的貿易保護者協會共有 469 個城鎮的地方機構。貿易協會發布的通知提供了豐富的個人信用信息,創造了良好的商業氛圍。

  為了更加正確、全面評估個人信用,1885 年,擁有 47 個會員組織的國家貿易保護協會聯盟成立了信用諮詢部門(credit enquiry offices),並設計出最早的信用評級系統。

  信用評級共分為11 類,其中第一類有4 種

  第一種:「安全等級」(Safe)——意味著優等。

  第二種:「優秀等級」(Good)——意味著受人尊敬、做得很好。

  第三種:「良好等級」(With Care)——意味著受人尊敬的、值得信賴的、勤勞的,但是資金較少。

  第四種:「中等等級」(Moderate)——意味著受人尊敬的,但是資金較少,且低於規定的數額。

  貿易保護者協會還成立了專門的債務追討部門,以打擊賒帳行騙的失信人。在這方面曼徹斯特和萊斯特貿易保護者協會首開先河,兩地均於 1850年成立了討債部門。據資料記載,1850 年萊斯特協會討債部門成功追回了 22%的債務。19 世紀 70 年代,赫爾保護者協會的討債部門每年要向數百位拖欠債務的人追繳債務。貿易保護者協會通過交換信息、建立會員信用信息資料庫、成立專職追討的部門,構建了較為完整的信用制度。19 世紀貿易保護者協會的出現標誌著英國信貸制度的現代化。

  三、啟示

  (一)加強信用相關立法建設工作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規範和制約信貸活動主體並使其健康發展的基礎。比如個人破產法是信用制度構建的重要基石之一。從英國的歷史經驗來看,完善的個人破產制度有利於信用制度的建立。

  首先,英國不斷完善破產欺詐懲罰措施,加大懲罰成本,杜絕破產欺詐事件的出現。

  其次,英國制定個人破產中的公開調查程序,積極預防個人破產的發生,減少個人破產對社會帶來的損失。「公開調查性質上與驗屍官的調查,或者與海運、鐵路、煤礦等事故的調查相類似。信用災難影響國家道德,經常致使上千個家庭陷入貧困與悲慘的境地,如果國家負有對侵害公民生命與健康的事故進行調查的責任,那麼至少同等有必要對信用災難事故進行調查。」[13]

  最後,不幸的破產者通過誠實公布破產財產,獲得破產免責,解除債務困擾,有利於破產者事業的再次起步,重新修復個人信用。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探索個人破產的相關立法,我們應該吸取英國的有益經驗,完善個人破產的相關配套制度,設計嚴格的追責制度和公開透明的調查制度,使個人破產法發揮出預防個人信用失敗、避免個人信用風險、杜絕個人信用欺詐、減少個人信用失敗損失、修復個人信用等積極良好效果。

  (二)積極推動行業協會等信用機構的組建

  行業協會是社會信用制度建立和信用機制健康運行的重要組織機構。19 世紀英國建立了貿易保護組織等信用機構,這些信用機構奠定了現代化的信用制度。目前我國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較為滯後,應積極推動行業協會的建設,加強各機構的信息交流與合作,建立信息傳遞通暢機制。

  各地信用組織機構應積極共享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個人信用評級制度,充分利用報紙等多種媒介發布失信人信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個人與組織可以獲取更準確的信用評價,這就有效地解決了信息不對稱,降低了市場交易活動風險和社會交易成本,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形成了社會民眾重視個人信用、積累個人信用、維護個人信用的良好氛圍,促進社會真正向信用社會發展。

  (三)利用現代化手段完善信用制度的構建

  英國信用評級機構行業協會自成立以來利用多種渠道,獲取債務人的信息,比如公開的法院債務判決等級平臺(Register of Court Judgments)。法院所作出的與債務清償有關的判決、令狀、罰款等決定,都需要將信息在法院債務判決登記平臺上記載。銀行和貸款公司可以利用該平臺上的信息,決定是否將錢貸給申請人[14]。我國應充分利用當代網絡科技手段,積極建設與之相類似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等多種網絡化數據平臺,加大其宣傳與推廣力度,擴大個人與組織機構的使用範圍。

  (四)培養、營造良好的信用文化

  建設信用社會,還必須提升民眾的信用意識,開展廣泛的信用教育,塑造信用立足,失信「失本」。政府應該在全社會樹立講信用為榮,不講信用為恥的文化氛圍。重諾守信的文化氛圍是一種非強制性的道德評價和約束機制。

  如果個人存在失信行為,則身邊的人會敬而遠之,不再與其有任何的經濟來往,自然會形成一種道德約束力。講信用不僅是一種理所當然的道德行為,而且是經濟人的一種理性選擇。人們必須公平和信用地與他人經濟交往並從中獲益,失信勢必導致交易成本的提高,甚至是交易活動的中斷,所以誠實守信會降低交易成本,自利活動轉化為他利活動,實現雙方互利共贏[15]。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樹立正確的信用觀,培養、營造良好的信用文化。

  向上滑動閱覽

  參考文獻:

  [1]丁邦開,何俊坤.社會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6:52.

  [2]王靜.我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可持續發展模式與路徑研究[J].經濟問題,2016(8):19-25.

  [3]郭秉貴.失信聯合懲戒的正當性及其立法限度[J].徵信,2020(2):58-63.

  [4]崔寧.破解公司執行難之路徑選擇:以完善失信公司法定代表人懲戒機制為突破口[A].賀榮.深化司法改革與行政審判實踐研究:下[C].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964.

  [5]梁上上.有限公司股東清算義務人地位質疑[J].中國法學,2019(2):260-278.

  [6]李糧.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混改國企協調發展[J].經濟問題,2020(5):79-88.

  [7]張文顯.法學基本範疇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193.

  [8]顏少君.我國失信懲戒機制構建研究[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13:143.

  [9]史莉莉,程彬.城管執法領域「失信行為」的認定與懲戒:以上海市為例[J].上海城市管理,2019(2):88-92.

  [10]甘培忠,周淳.上市公司定期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董事責任認定研究[J].北方法學,2012(3):65-75.

  源點註:本文轉自《徵信》2020年第12期;作者:袁躍華。

  作者丨袁躍華

  排版丨許淼

  轉載請註明來源

  

相關焦點

  • 我國古代和近代退役軍人制度研究及啟示
    此種制度在隋朝就有記載,「身死王事者,子不退田,品官年老不減地。」二是對陣亡、傷殘、年老將士給予賞賜。唐德宗令「雖衰老病患,不任軍旅,當分糧賜,並宜全給。」唐懿宗詔令「因戰陣損傷,手足永廢者,終身並不停給」。3. 榮譽待遇。唐高宗敕令軍官退役與文官致仕等同,給予他們體面的身份性照顧。唐憲宗詔令對陣亡將士「審堪名銜,即與褒贈」。
  • 新時期英文世界中的近代中外關係史研究
    ②在英文學術研究的「美好往日」裡,近代中外關係或外國人在華的特權以及條約口岸等制度性設置,卻是以馬士(Hosea Ballou Morse)和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為代表的至少兩代西方學者研究中國近代史的首要切入點。③  英文研究世界真的是在跟近代中外關係史說再見嗎?過去40年來英文世界中國近代史的學術研究究竟發生了什麼變化?
  • 曹揚 徐琛 | 民法典編纂背景下特留份制度的立法構建
    >特留份制度起源於古羅馬,於近代以後才傳入我國,是限制遺囑自由的一種重要手段。但是目前我國並沒有構建完善的特留份制度,因此在實務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問題。市場經濟條件下盲目追求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往往會產生道德崩塌和價值觀缺失的負面作用,這些負面作用若僅靠法律原則去矯正或者法官的自由裁量去克服是極為艱難的。依靠構建完備的特留份制度,能為遺囑繼承所引發的糾紛提供一條合法合理的解決路徑,這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
  • 我讀|奧斯曼帝國與近代早期歐洲:奧斯曼史研究的新視角
    筆者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相比晚期,奧斯曼近代早期的第一手史料比較匱乏,大多已經丟失或毀於戰亂,而且後世出於種種原因偽造史料,研究難讀較大。第二,奧斯曼近代早期史距今相繼久遠,與現世政治似乎關係不大,史學借鑑意義不那麼明顯。
  • 山西省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太原晚報訊 (記者何寶國)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意見》2月25日公布。山西省將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向社會公布信用信息。賦予企業社會信用代碼後,山西省將以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通過「信用中國(山西)」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西)、山西省「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以納稅服務、文化旅遊、食品藥品、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等領域為重點,在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
  • 英國個人破產案件的處理及啟示
    英國個人破產案件的處理,好比判處債務人管制 1 年。在這一年裡,債務人的行為將受到一定的限制,財產將被處置。過了這一年,一般情況下,管制解除,債務免除,債務人得以重生。本文結合筆者在英國利物浦郡法院陪審的經歷(詳見拙作《英國強制執行法》後記),談談英國個人破產案件的處理及對我國個人破產制度構建的啟示。
  • 馮彥明 侯潔星:歐美個人破產制度對商業銀行的影響與啟示
    個人破產制度與商業銀行聯繫緊密  商業銀行是全社會的信用中介,與個人破產制度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具體而言,個人破產制度解決的是債務人因資不抵債破產而導致的不能按照約定償還債權人債務的問題,涉及到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的權益。而在當前信用經濟條件下,絕大多數債務人都與銀行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借貸關係。因此,在個人破產制度中,商業銀行扮演著主要債權人的角色。
  • 安順市強化科技領域信用制度建設
    近年來,安順市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要求,抓牢科技行業主體,出臺科技領域信用建設制度,強化誠信教育措施,持續加強「誠信安順」建設,不斷改善城市信用狀況。一是強化制度建設,營造科研誠實守信環境。
  •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
    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意見》確定了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主要工作任務。一是科學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納入範圍和程序。二是規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開範圍和程序。三是規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和程序。四是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
  • 海權與近代英國崛起的雙向互動
    近代英國海權興起歷程 英國是偏居歐洲大陸之外的一個小小島國,四面環海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得英吉利民族的發展與海洋密切相關。進入19世紀後,海洋成為英國所開創的經濟全球化的重要載體。英國改變重商主義時代的貿易保護政策,在19世紀中葉打出自由貿易旗號,以開拓世界市場,促使一切國家的生產與消費都成為世界性、即全球性的了。由於英國是世界海洋的主宰,又開啟了自由貿易大門,近代意義的全球化浪潮終於形成。
  • 河南信用承諾制度年底全面建立 失信記錄建檔留痕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河南省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根據《方案》,今年年底,我省信用承諾制度要全面建立,到2022年底,各地、各行業信用監管要實現全覆蓋。
  • 近代中國刑事上訴制度的生成及展開
    內容提要:清末民初法制改革中,中國古代上控制度被來自西方的近代上訴制度所取代。上控和上訴的首要制度目的均是平反冤獄、保證司法公正。二者在制度內容、功能和理念上的相似性,為清末法律移植提供了便利條件,使上訴制度在近代中國得以順利生成。
  • 納稅信用修復:理論和路徑
    縱然理論界對於納稅人權利保護的研究已碩果纍纍,實踐中侵犯納稅人權利的事件卻屢見不鮮。唯有在具體的稅收制度中不斷進行權益的傾斜配置,才能讓權利成為納稅人真正的「囊中之物」。一方面,失信納稅人在糾正錯誤後有權要求稅務機關更新其信用狀態。
  • 近代中國情境下的概念史研究
    內容提要:在近代中國情境下踐行概念史研究,需要理論、方法、知識和語言上的充分準備。方維規著《概念的歷史分量:近代中國思想的概念史研究》細緻梳理若干重要概念在近代中國的譯介、形成和變遷,並從概念的古今流變和中西日互動等角度,為中國概念史研究提供了有價值的操作指引。
  • 個人破產制度會影響配偶及子女的信用嗎?
    目前,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只對企業破產有相關規定,未涉及個人破產,作為完整法律體系中的一部分,個人破產制度的研究也應加緊步伐。2019年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平陽縣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介紹辦結的「全國首例具備個人破產實質功能和相當程序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情況,通過在執行中雙方自願達成協議、有條件恢復執行、法院籤發行為限制令等方式,在法律對「個人破產」無明文規定情況下,實質上實現了個人「破產」的相關功能,即有條件地恢復信用、實行一定期限一定收入額範圍內的債務豁免等。
  • 汪洋:「四個強化」開創公路信用體系建設新局面
    強化制度保障系統推進信用管理制度體系建設誠信不僅是道德問題,也是法律問題,推進誠信建設既需要道德培育、文化滋養,也需要法治引領、制度保障。推進公路交通信用體系建設,必須把健全完善法規制度體系作為基礎工程,持續深化法治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將信用監管中行之有效的實踐做法上升為制度規範,加快轉化為兼具權威性、引導性、激勵性、約束性的剛性規定,確保公路交通信用監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張世煜:市場信用監管本質是根據主體信用狀況實施差異化監管
    張世煜表示,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進一步提出「要立足於新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這是「十四五」和未來更長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對培育發展和壯大我國品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 年度盤點 | 2020社會信用建設十大事件
    要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制度,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 回顧英國工業革命,專家總結四點啟示
    在艾倫一派學者看來,所謂工業革命發生的真正原因在於英國獨特的工資結構或價格結構,它是早期近代經濟史演化積累的結果。瓦特蒸汽機在當時的英國出現有兩個關鍵因素。一是勞動力價格迅速上升。1750年時,英國的勞動力價格是法國、義大利的1.7倍。英國工人的工資上漲很快,這使得用機器替代人工變得有利可圖,所以才催生了瓦特改進蒸汽機以替代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