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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電影《素媛》裡喪心病狂的兒童性侵犯原型;對於他即將出獄這件事,韓國民眾人心惶惶:而在趙鬥順服刑期間提交的請願書中,則常常在最後寫有:01
惡魔趙鬥順
2008年,趙鬥順對年僅8歲的小學女生娜英(化名)實施了綁架和性侵。他將她拖入教堂的廁所,瘋狂毆打、啃咬臉頰、虐待、性侵……為了洗清犯罪證據,又用高壓水槍往女孩下體灌入自來水、塞入樹枝和堅硬物品。在其殘暴侵害之下,女孩的大小腸流出體外,內臟破裂,骨盆骨折,經過手術搶救才得以保住性命。《素媛》劇照可是她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腸道幾乎全部切除,子宮嚴重受損,一輩子可能都無法離開人工肛門和尿袋。一次暴行,改變了娜英的一生,她將永遠生活在陰影中。他堅稱自己喝醉了酒,完全不記得做了什麼;而且因為是「病理性醉酒」,要求減輕量刑。最後被他鑽了法律漏洞,法官僅判處其12年有期徒刑,當時這在韓國民眾之間引起了公憤。因為案件造成的影響過於惡劣,韓國時任總統李明博,不得不在全國人民面前下跪道歉。也是因為這個案子的巨大影響,推動了韓國相關法律在之後的幾年內不斷完善:2010年,韓國有期徒刑刑期上限,由15年延長至30年。2011年,韓國國會通過「化學閹割法案」,成為亞洲首個引進化學閹割制度的國家。2019年,正式實施「趙鬥順法」,曾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在刑滿出獄後將繼續被一對一監視。2020年,通過「趙鬥順防治法」,又名《保護收容法》,強化對電子腳鐐佩戴者的管理和監督。可是因為「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無法對趙鬥順實施最有效的化學閹割。眼看著離他出獄的日子越來越近,一股不安的情緒開始在全韓國蔓延。在青瓦臺官網的國民請願板上,超過60萬國民參與了「反對趙鬥順出獄」的請願,且數字一直在增加。趙鬥順的家鄉韓國安山市,市政府收到超過3600個抗議電話,居民對他的出獄非常不安。 其實就算是他在獄中這12年,陰霾也一直籠罩在韓國人,尤其是有女孩的家庭身上。在「素媛案」之前,他就曾有過包括強姦、殺人、搶劫、毆打老年人在內的17次前科!在韓國電視節目《李圭淵的時事焦點》中,趙鬥順的獄友透露他在獄中的反常行為——「經常運動健身,一個小時可以輕鬆做1000次伏地挺身。」「多次表現出旺盛性慾,稱監控攝像頭的電波聲就能讓他感到興奮。」趙鬥順獄中監控
雖然後來有法務部澄清,對他身體狀況的描述有誇張之嫌;但即便如此,他的身上依然存在著很強的暴力傾向。
結合在「素媛案」調查時,趙鬥順曾向調查刑警口出狂言:
「我就算吃15年、20年的牢飯,即使出來已經快70歲,我也會在監獄裡努力運動再出來,就等著我出獄再見吧!」
令人不寒而慄。
因為覺得自己沒有罪,所以即使鐵證如山,還是在服刑期間寫下300多頁請願書,稱自己無罪。可見他絲毫沒有悔過之意,12年的牢獄生活並沒有喚起惡魔的良知!在她口中,自己丈夫一直「是個好人」,一切「都是酒精的錯」。不僅對受害者毫無同情和內疚,更可怕的是,在丈夫坐牢這12年間——她還多次跟隨受害者搬家!不管娜英一家搬到哪裡,只要不離開他們生活的安山市,她就搬到附近。2019年經過定位確認,趙鬥順家和娜英的住址相隔不到1千米,她今年20歲,本是花一般的年紀;卻因為12年前那一場噩夢,這麼多年都忍受著肉體和精神的煎熬。她很努力地擺脫陰影,前幾年參加高考時,說想上醫科大學,幫助和她有相同遭遇的人。在得知那個魔鬼將回到安山市後,她又開始天天做噩夢了:據說,韓國愛心人士為娜英一家籌集了2億韓元(約119萬人民幣)善款,可為什麼他們在受了這麼多傷害之後,卻還要一次次搬家,繼續做出犧牲呢?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誰願意一次次背井離鄉去到新環境?並不是離開了家,受到的傷害就會消失,只是希望孩子能在稍微安定的地方癒合創傷。即使他們一家搬走,那其他生活在趙鬥順活動範圍裡的孩子,有沒有足夠的措施來保護他們?目前,韓國政府採取的措施,有在網上公開趙鬥順的清晰照片和個人信息5年;在安山市內安裝3700個監控攝像頭,並給當地千戶家庭安裝「安心鈴」,可用於緊急情況下報警;規定趙鬥順在出獄之後,佩戴7年電子腳鐐,並接受1對1的24小時監控。在500米半徑內,就有共5所幼兒園和1所小學,此外還有高中和兒童圖書館。他們的擔心是多餘嗎,電子腳鐐之類的措施,真的可以保證他不再犯罪嗎?韓國電視臺MBC的一檔節目《真實探查隊》,走訪了多名佩戴電子腳鐐的性侵犯。其中一個2次強姦、1次強姦未遂的罪犯,一直在為自己狡辯:「只是覺得孩子可愛」「喝了酒覺得開心,不知不覺就那樣了」。而他的家就在一所小學附近,常常到操場走幾圈再回家,而且「平時凌晨也會到學校操場來」。可見腳上的電子腳鐐,對他的限制力幾乎為0。
另一名2次性騷擾女童入獄的性侵犯,
他在第一次犯罪後,僅監禁10個月就出獄;2年後就在同一地區,再次犯罪。
現在,他卻還住在作案區域附近,而且拒不承認自己犯了罪,也沒有絲毫懺悔:
「他們算什麼受害者?明明是他們報警才毀了我的人生!」
由此可見,電子腳鐐對於其佩戴者的約束能力有限,並且性犯罪者有非常大機率再次犯案。事實證明,今年上半年,韓國在案犯佩戴電子腳鐐的情況下的性侵案,就發生了30多起。在韓國10037名佩戴電子腳鐐的前科犯中,平均每年約有60人會再犯。因此對於給趙鬥順佩戴電子腳鐐這一做法,韓國大多數人反對,他們認為——而在2018年,根據韓國法務部對趙鬥順進行的心理鑑定,他的確屬於「再犯危險群體」。他也在接受心理輔導時說過:「如果你不能保證繼續讓我在牢裡,你所能做的就是對我進行閹割。不然,我會搬到受害人身邊做她的鄰居。」根據出獄前的談話,他對自己的生活計劃非常不明朗,「想打零工」「想開咖啡店」的回答令人感到不安……對於周邊孩童來說,他的存在就像一顆隨時可能爆炸的「不定時炸彈」,對於這種行為極其惡劣,毫無悔改之心,並且嚴重危及被害人及國民身心安全的惡魔,有沒有辦法阻止他再次為害人間?那麼多因為這個案件制定的「趙鬥順防治法」,也幾乎沒有能應用於這個惡魔身上的。只是假如惡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可能會有無辜的人再次受到傷害。就像在電影《素媛》中,素媛父親問法官的:
「為什麼作為被害一方的我們要逃跑呢?
兇手享受法律的保護,被害者卻要悄無聲息地躲著過日子,這難道就是我們無能為力的現實嗎?」
可見這部電影的製作初衷,除了要藉此引起韓國社會對「素媛案」本身的重視;也想藉助電影形成的公眾影響力,給韓國政府施壓,以此構建更美好的社會,但願這一希冀能夠早日成為現實,讓「趙鬥順們」得到自己應有的懲罰!酒吧確診女孩:得了新冠,就不配有隱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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