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導,日前兩名中國中年遊客在德國國會大廈前因擺拍納粹敬禮被警方逮捕,被責令繳納500歐元保釋金後才暫被釋放。
對此有些國人頗不理解:不是「言論自由」麼,何以擺個姿勢、拍個照,就如此不寬容?
在任何國家,「言論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最大的限度就是不違法、不反人類。
納粹把德國和許多國家拖入二戰深淵,給德國和世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戰後德國政府、人民和世界各國一樣,認真反思了戰爭責任,深刻檢討和努力肅清納粹流毒,並獲得了世界各國人民的諒解。可以說,在德國社會,「去納粹化」是約定俗成的「政治正確」,展示納粹元素則是為社會道德、公義所不容的「政治不正確」,且痛定思痛,戰後德國朝野對納粹元素採取了「矯枉過正」的不寬容態度,即便「疑似」也不輕易寬容。就曾有當地洗衣粉廠商使用「88」品牌,因被認為與納粹「希特勒萬歲」簡稱重合而被責令更換品牌,兩位遊客即便自稱「只是開玩笑沒有惡意」,客觀上的確模仿了納粹禮,「擺拍地」更是具有二戰「地標」意義的德國國會大廈,就很難說人家神經過敏。
不僅如此,在德國,模仿納粹敬禮本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根據1994年5月德國通過並生效的《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使用納粹標誌、口號和敬禮姿勢,使用具有納粹象徵意義的標記符號、標語和徽章,宣傳納粹思想、美化納粹戰犯、懸掛納粹旗幟、呼喚納粹口號等都屬於違法行為,而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者則可能被以「煽動罪」起訴,最高可判刑5年。當年英國「人氣明星」哈裡王子曾在化裝派對上穿納粹軍服,還對他人稱納粹軍服「設計得很有特點」,儘管言行發生在德國之外,仍受到德國朝野憤怒聲討。與《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兩相對照,那兩位在德國國會大廈門前擺拍納粹敬禮的中國遊客,顯然已觸犯了人家的法律,平心而論,目前的處分,已算是「手下容情」的薄懲了。
還應認識到,在這個問題上的「政治正確」並非僅僅是外人強加的一種義務,更應是中國這個曾飽受外敵侵略和種族歧視之苦,曾災難深重民族每個成員心中時時高懸的一盞警燈。二戰中納粹主導的軸心國為中國帶來戰亂、殺戮和屈辱,納粹所提倡的「優等民族論」更將中國打入另冊,若非反法西斯陣線各國浴血奮戰,打敗納粹,包括兩位遊客先輩在內的中國人,很可能步那些飽受納粹戰爭毀滅性打擊民族的後塵。對這一切歷史教訓視若無睹,為貶低自己的法西斯理論歌功頌德,這不僅是數典忘祖,更可謂全無心肝。
值得深思的是,在國內外許多平臺、場合,一些同胞讚美納粹、鼓吹種族歧視甚至種族滅絕思想的言論公然招搖過市,不以為非,這是比遊客比劃個納粹禮跑到國會大廈門前擺拍情節更嚴重、性質更惡劣的錯誤,必須予以高度警惕和嚴肅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