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因為一些特殊情況,把醫保卡借給父母或者其他親戚朋友使用。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連自己都忘記了。
之後買保險進行健康告知的時候,也完全忘記了當時外借醫保卡的相關醫療健康問題。直到理賠被拒賠才想起來,原來曾經還有過這麼一段外借醫保卡的問題。
除此之外,就算健康告知都已經如實告知了,但是因為健康保險(比如醫療險、重疾險等)對既往症是不賠的,所以在醫院看病的時候,跟醫生如何交流溝通就變得非常重要,甚至重要到可以影響是否能夠獲得理賠。
我們來看下面這個例子,你就知道跟醫生溝通的重要性了。
王女士投保了一份商業醫療保險,後來因為胃痛去醫院看病。她告訴醫生,自己已經有多年的胃病,有時候吃點藥就好了。但這次時間有點久,沒見好轉,所以就來醫院看看。
醫生就診後,讓王女士住院治療,在病歷上寫道「多年胃病史……」。
王女士出院後,拿著醫療就診資料和發票找到保險公司進行報銷。保險公司卻以「既往症屬於責任免除」為由拒賠。
同樣的情況,馬先生也是多年胃病,也投保了一份跟王女士相同的商業醫療險,也是因為胃痛去醫院就診。可是跟王女士不一樣的是,他並沒有向醫生主動提及自己有很多年的胃病史,
醫生也沒有在病歷上記錄「胃病史」。馬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非常順利地就報銷了醫療費用。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保險公司理賠的直接依據就是病歷。王女士病歷上明確寫明了有多年病史,且時間是在投保前,那不是明擺著這就是既往症嗎?這就是常說的「不打自招」。
但是馬先生的病歷上沒有相關記錄,而且此前他也沒有去醫院接受過治療,從就診記錄來看,並不能表明是既往症。因此,保險公司通常就沒有理由拒賠。
同樣的情況,理賠結果卻大相逕庭,焦點就在於「就診時如何跟醫生交流溝通。」
一個最基本的溝通要點,就是不要說一些敏感的內容,比如「老毛病」、「長期」、「一直都有」等等。這些病情表述方式,都是既往症的描述,很容易在理賠時引發保險公司拒賠。
雖然我們就診時,應該儘量把病情描述得準確些,但是為了避免引起不要的理賠麻煩,建議還是應該謹慎些。你可以告訴醫生自己有商業保險要報銷,這些內容不要寫到病歷上。只要病歷沒有問題,那麼保險被拒賠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還有,你去醫院看病前,建議可以聯繫一下你的保險業務員,把情況跟他講一下,讓他給你一些就診方面的建議,以便更好地辦理理賠。
總而言之,就診病歷可以說在保險理賠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學會在就診時跟醫生按照保險的邏輯進行溝通,可以幫助你更好地獲得保險賠償。
補充:什麼是既往症?
上面說到既往症不賠。那麼到底什麼是既往症?難道投保前的頭疼腦熱、感冒發燒都算既往症嗎?
當然不是。
商業保險所說的既往症一般包括投保前就出現的三種情況:
醫生已有明確診斷,長期治療未間斷。醫生已有明確診斷,治療後症狀未消失,有間斷用藥。雖然沒有經過醫生診斷和治療,但是症狀或體徵明顯且持續存在,以普通人的醫學常識應當知曉。
用白話翻譯一下,就是指那些買保險前很難或者無法治斷根的病。一般的感冒發燒並不在此列。
前兩種情況,通過以往的就診記錄就能查到。第三種情況就是屬於上述王女士和馬先生的情況,只要就診病歷上沒有體現,通常不會影響理賠。
保險公司理賠的審核嚴格程度排序,通常是:
剛過等待期的理賠>投保1年內的理賠>投保2年內的理賠>投保2年後的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