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當下保險公司越來越多,且對市場份額的競爭也十分慘烈,可以說是每天都會上新的保險產品。所以每天都有大量的粉絲給深藍君留言:
XX 保險公司又推出了新重疾險,貌似是現在最受歡迎的一款產品,可以測評一下嗎?
當然可以,我就是做保險產品測評的。但是相對於「授人以魚」,我更希望能「授人以漁」。
我們非常樂意告訴大家如何防止在買保險產品的時候被騙,而不是保險推銷員說什麼就是什麼,被一些所謂的宣傳所誤導。
今天就來跟大家科普:重疾險常見五個陷阱,如果大家避開了一下我說的幾點,就絕對不會買錯!
常見陷阱 1 :缺少高發輕症
25種法定的重疾是每一款重疾險都有包含的,這25種重疾險基本就佔據了重疾險理賠的95%。
可是,行業內沒有相關強制要求來針對輕症病種,因此每家保險公司的輕症病種都有一些差異。
高發輕症為什麼重要?這裡舉個例子:
前一陣子,網上一家保險公司的拒賠案例引起了大家的熱烈討論:XX由於冠心病住院,醫生表示他的這個病是可以開胸做「冠狀動脈搭橋術」,也可以不開胸,做「冠狀動脈介入術」,也就是微創手術介入心臟支架。支架手術對身體傷害小,並且恢復得還快而搭橋術非常痛苦,恢復也很慢,一般正常人都會選擇介入術。結果理賠的時候才發現,他買的這款重疾險只有進行了心臟搭橋術才能賠,介入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從上面這個例子就能看到,大家在挑選重疾險的時候,最好去查看合同內是否包含有高發輕症的賠償。下面是幾款市場熱銷產品的高發輕症統計:
我們可以了解到,不同產品對於高發輕症的保障情況是不同的。在這些病種中,有三種是需要重點關注的:極早期惡性腫瘤、輕度腦中風、不典型心梗(或介入術、微創搭橋術)。
不典型心梗、介入術和微創搭橋術的區別:
這三個病種是有關聯的,大多數保險產品都是採用三個選一個來進行賠償的。
簡而言之,心梗屬於一類疾病,有介入術和微創搭橋術這兩種方式可以治療。
所以,心梗是最好要包含的,因為無論醫生使用哪種治療方式都能賠。不過介入術和微創搭橋不單只能治療心梗,因此包含在其中會更好。
還需要提醒的是:各家保險公司對輕症的定義和理賠條件不是統一的。
如果你有一定的醫學知識背景,深入研究一下也是可以的。至於普通消費者,其實可以不用太過糾結,看得條款越多,可以能就越不知道如何選擇。
常見陷阱 2 :法定重疾有後門
雖然說差不多重疾險地條款都涵蓋了法定高發地25種重疾,但其實這裡面有一個後門,其中 有 6 種疾病的理賠年齡是可以自行設定的。包括:
雙耳失聰雙目失明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帕金森病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
拿某保險公司的一款重疾險舉例:在「嚴重阿爾茲海默症」(俗稱老年痴呆)的疾病理賠條件裡有這麼一句話:
我們只對被保險人 在 70 周歲前被確診患有本病承擔保險責任 。
大家都知道70歲左右是該疾病的高發期,要是保險公司70歲之後就不保了,確實有點不夠意思。
所以,不能因為25種重疾有行業統一規定,於是把其中最細微的理賠條款的不同給忽略了。
常見陷阱 3 :大而全,所以貴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普通消費者就算了,即便是內行人也不一定能懂。因此大多數人購買完就只有以下三個概念:有品牌保障、涉及保障全面、所以貴。
然而真的像大家想像的那樣嗎??我找了一款知名公司號稱高端的產品,簡單數了一下居然包含了 12 種保障:
輕症保障(賠 1 次)重疾保障(賠 3 次)首次重疾豁免保費特別關愛金疾病終末期老年長期護理金身故保障全殘保障意外身故意外傷殘自然災害身故自然災害傷殘可是 12 種保障不代表能賠 12 種風險。或許這句話大家看了會有點繞口,簡單來說 大多數保障都共用保額。
例如:重疾、身故、全殘、疾病終末期,只要賠了其中一樣,其他就不再賠付了。
這種產品還會衍生出另外一個問題,存在捆綁銷售的東西,沒法具體知道每項保障的價格,對於普通人來說,很難比較。
以 30 歲男性為例,投保這款大而全的重疾險,保額50萬,繳費19念,每年的保費高達22350,價格差不多是市面上同類型產品的 2 倍。
曾經有代理人跟我說,產品賣得貴要怪保險公司嗎??難道不是消費者買不起的問題嗎?
看似有點道理,但是深藍君還是要提醒大家,買保險就是買保額。如果槓桿太低,很有可能就會失去保險「以小博大」的本質作用。
繼續說說上面的例子吧,一年保費2萬多,總保費40萬多,而保額才 50 萬。如果繳費期間沒有生病,實際上與自己的存活期不無差別,幾乎沒有保障槓桿。
銀行的活期存款還可以自由支配,重疾險只有在患病後才能拿到理賠金,靈活性也會相差很大。
因為深藍君建議,買保險不可以貪心想買保障最全面的一款保險,要關注重要的部分,先把保額做大再說。
常見陷阱 4:返還保險最划算
有些人總會覺得,買保險如果不出險那錢就打水漂了,認為「有病治病,沒病返本」的產品更加划算,保險代理人也更願意賣這類產品。
可是,這種返還型保險真如表面上看的這麼好嗎?
下圖是深藍君以天安愛守護為例子,看看返還和不返還到底有什麼差別:
我們可以看到,選擇在不同年齡返還,保費差距也是巨大的。假如選擇66歲返還,那麼每年要多交6550元,相當於多了52%的保費。
簡單算了一下,一年花費6550元持續20年,36年後本金和利息加在一起差不多38萬,每年收益差不多4%。
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返還型重疾險的本質是:我們多繳的這麼多保費,然後保險公司拿去進行理財,到時候再返還一些給我們,其中的收益其實不高。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其實我們可以把這 6000 多塊用來加大 50% 的保額,或者用來購買醫療險、意外險、壽險,又或者用來給家人配置保險。個人認為,這樣花錢會有意義得多。
因此,我覺得普通家庭不太適合買返還型保險。
常見陷阱 5 :健康告知隨便填
很多時候為了促成籤單,一些銷售人員會告訴我們:如果沒住過院,健康告知直接都填否就可以,《保險法》規定過了兩年就一定賠。
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先來看看《保險法》是怎麼說的:
訂立合同時,保險公司就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如果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承保決定,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成立超過兩年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看到,《保險法》的確有此類的規定,但是2年不可抗辯設立的初衷是:合法保障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但不是為了讓我們消費者騙保,把明明不應該賠的變成可以賠。
記得以前就分享過一個這樣的案例:
A 先生在投保前已經罹患癌症,雖然2年後才申請賠償,但保險公司還是拒絕賠付雙方各執一詞,還鬧上了法院。最後經過審判,結果仍然是拒賠。
當然現實中也存在一些案例,過了2年之後,最後得以賠償的事件。不過由於我國不是「判例法國家」,但這些要一案一議。即便是相似的情況,最終賠償結果或許也會有很大的區別。
對保險公司而言,也肯定不會對這種事件放任不理,不管你有沒有超過兩年,哪怕需要花錢打官司,大部分時候都會先進行拒賠。
當一個人身患重疾還要天天為官司奔波,對你自己本身的健康也是有著很大的風險。
實際上買保險就是為了得到一個保障,所以我們在買保險前必須誠實告知自己的身體狀況。
上述的這五點,就是深藍保對重疾險購買的相關建議,可以收藏起來,大家買保險前再多讀幾遍,一定能幫你省下一大筆錢。
除了以上這幾種陷阱之外,還有一些現在已經基本見不到了,比如說罹患重疾後要生存多少天才能賠、等待期內發病只退現金價值而不是退保費等等。
市面上的重疾險五花八門,深藍君建議大家在購買保險前要關注一下條款,如果有不懂的地方要向專業的人諮詢清楚。
關於重疾險,可點擊我頭像,私信「重疾險」,查看更多產品測評。
寫在最後:
事前多一些了解,事後少一些煩惱。
很多人考慮保險都是從重疾險開始的。但是一份重疾合同密密麻麻那麼多字,包含了金融、醫學和法律多學科的專業知識,我們普通人很難去理解。
如果不小心仔細一點,忽略了細節,很可能會買到不合適的產品,後續想要退保也會很糾結。
所以,預防永遠勝於治療,事前規避優於事後補救。買保險前最好是多多了解和比較,這樣才不會輕易踩坑。
願每個人都能買到適合的保險,永遠都不要出險理賠,平平安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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