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楠
先說說小袁的案子,淮南師範學院的大學生小袁發微博稱自己好心扶老人反被坑,希望尋求大家的幫助。
▲小袁微博截圖
當輿論、媒體、網友都」一邊倒「支持小袁,」聲討「跌倒老人的時候,卻出現了驚天逆轉:
▲目擊者稱小袁曾承認撞人
目前,雖然此案仍然事實不清,但不同於以往「扶老人」問題所引發的糾紛,這次終於有人站出來,指出了一個不僅僅是這名大學生,就連我們很多人,甚至很多媒體都一直搞錯了的一件事…
這件我們一直以來都搞錯了的事情就是:按照法律,在所有「扶老人」的這類【民事案件】中,【扶老人者】都根本不需要自證清白,反而是【老人一方】需要證明對方撞了自己。
也就是說,如果老人認為是扶ta的人撞了自己,那麼老人必須在法庭上證明自己提出的這一主張,而不是被起訴的「扶老人者」。
可是,為什麼包括小袁在內的許多人,之前都一直以為得【扶老人者】自證清白呢?
這裡的原因有不少,但最根源性的問題,其實是一起發生在2007年的案件,留下的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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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便是之前飽受一些媒體誤導和歪曲的「南京彭宇案」。今天,許多人,甚至媒體在提起「南京彭宇案」的時候,仍然會認為這是一起好心扶老人卻遭反咬的案子。但遺憾的是,這些人真的都被當年一些媒體的報導所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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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的真相,其實早在3年前已經被多家媒體披露過,彭宇與老人確實發生了意外的碰撞,只是兩人都搞不清楚是誰撞的誰。但因為老人重傷骨折,而彭宇又不想賠那麼多錢,於是雙方最初鬧上法庭的真正原因,是如何賠償的問題。
然而,當第一次開庭後,警方承認在派出所的裝修過程中不慎遺失了筆錄。在與老人鬧上法庭6個月後,彭宇突然開始改口,宣稱自己沒有撞老人,而是做好事。而在一些一味追求熱點,而不顧真相的媒體煽風點火的作用下,彭宇案更成功忽悠了大眾…
不過,因為他根本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是做好事,最終還是被法院判了賠償。但由於公眾對彭宇案已經形成了一種先入為主的認知,認為彭宇是做好事被冤枉,因此彭宇案的判決,也令很多人都誤以為,如果你證明不了你扶了老人,就只能被訛。
▲南京市民彭宇
彭宇之所以要在法庭上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扶了老人,是因為「扶老人」的說法,是他在第二次開庭時,才提出的【新主張】。那麼,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彭宇當然要承擔找證據證明自己是在做好事。
可悲的是,由於當時媒體忙著炒作「扶老人被訛」這個更刺激的話題,竟完全忽視了【彭宇改口】這個細節,以及其中他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從而造成了公眾的誤解。
而更詭異的是,在彭宇案之後的8年裡,在幾乎所有「扶老人」的案件中,新聞媒體又大多只是簡單的在炒作「道德層面」的問題,做「道德批判」,卻幾乎從未深入探討其中的法律條文,不僅沒有普及【民事案件】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理,反而也法盲一般地在宣稱什麼法律缺失,不保護好心人,這更進一步加重了公眾的誤解,以為扶老人的人得自己找證人。最終,弄得大家面對扶老人時都不敢出手…
實際上,一些基層派出所處理此類案件時,也可能存在著因為不懂法,或是為了儘快解決糾紛,就誤導當事人的情況。
比如,在這次的小袁的案件中,小袁就宣稱,警方曾告訴她,如果她找不到證據,就只能自認倒黴。目前這一說法還尚未得到警方回應。但如果警方真是這麼說的,那麼說出這句話的警察無疑是個法盲。如果警方真讓小袁去找證據,這才是違背了法律。
另一方面,在其他一些「扶老人」的案件中,也存在著警方雖然如實告知了當事雙方舉證的責任,但一些確實想訛人的老人,為了要錢竟耍無賴,天天騷擾另外一方的情況。而大多數情況下,受害者往往會選擇花錢息事寧人。這背後暴露出的其實是公眾法律意識淡薄,執法機關懶政,以及維權成本(時間、精力、金錢)高的問題。
但不論如何,今天我們至少搞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們的法律條文,其實完全是保護「扶老人」的人的。
而如果你遇到真正遭反咬的情況(註:不針對小袁的案子),
1、如果老人一方跟你說要你拿證據,你不要搭理他們,就讓他們去起訴;
2、如果警察讓你拿證據,你可以去投訴他法盲;
3、如果警方要調解或老人一方要鬧事,你也不要輕易答應或屈從,不要為了圖省事,就放棄法律對你的保護。
最後,希望小袁一案可以最終通過法庭去解決,讓這類民事案件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通過此案深入人心,徹底破除被歪曲的「彭宇案」,對我們的社會所造成的嚴重負面影響。
是不是看到了不一樣的」彭宇案「?快讓更多的人知道這個真相吧!
來源:環球時報(ID:hqsbwx),南京那些事整理髮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