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人馬海有布(右一)、吉則阿支(右二)、程庭虎(右三)、吉則達則(右四)、曲木爾古(右五)聽判。
新京報快訊 將無辜人員騙到工地殺死後跟工地要賠償金,這樣一起類似電影《盲井》情節的案件於2014年8月發生在北京順義。今天上午,該案在北京三中院宣判。馬海有布、吉則阿支、程庭虎等5人被法院認定故意殺人罪,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殘忍、動機卑劣、後果嚴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死刑不同刑罰,其中,推人下樓的馬海有布、吉則阿支被判死緩並限制減刑。
今日上午9點半,該案繼續開庭,此前的庭審曾持續兩日。被害人陳某是來自陝西山區的打工者,被被告人騙到順義一個工地工作。2014年8月17日18時許,馬海有布、吉則阿支在施工過程中,持鐵管擊打陳某頭部後,共同將其從7號樓13層拋至該樓2層的平臺,致陳某死亡。經鑑定,陳某系高墜致重度顱腦損傷合併創傷失血性休剋死亡。
後馬海有布等人謊稱陳某死於意外事故,隱瞞陳某真實身份謊稱其為吉則達則,由曲木爾古等人冒充被害人家屬,向工地施工方索要賠償款人民幣60萬,吉則達則為此提供了個人身份複印件用於冒充死者。後曲木爾古等人因擔心罪行敗露,在未實際獲得上述款項的情況下潛逃。
經過一小時的休庭,法院當庭宣判。三中院認為,被告人為騙取賠償款,夥同他人經預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製造虛假事故,致人死亡,手段行為與目的分別符合故意殺人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應擇一重罪處罰,均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最終,三中院判決馬海有布、吉則阿支死刑,緩期2年執行,限制減刑;程庭虎、吉則達則無期徒刑;曲木爾古有期徒刑15年。刑事附帶民事部分,5人被判賠償被害人家屬7萬餘元。
北京版盲井案:家屬無錢火化 遺體躺殯儀館800多天
2014年7月26日,陳某平在北京順義馬坡地區東側地鐵2工地高空作業期間,被5位工友殺害,並製造為虛假安全生產事故,騙取死亡賠償金。經兩天庭審,法院將擇期對這起北京版「盲井案」作出宣判。不過,這起案件的背後,還有悲情的現實:「弟弟遺體在殯儀館躺了800多天,火化需支付費用5萬多元,可我們出不起這筆錢……」電話裡傳來陳靜的哭聲:「弟弟還會在裡面,繼續躺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