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中國青年網》5月5日關於山西臨汾市中法於2019年4月20日布告彭萬軍團夥7年11條人命的現實版「盲井案」報導,倍感震驚。若非這則在各大網站一片正面喜慶新聞資訊中顯得有些突兀刺眼的報導,我們這些還沉浸在五一假期後輕快餘興裡的人們,怎麼都不會知道,也無法想像,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當今竟然還有這麼駭人聽聞的團夥罪惡,令人髮指。
筆者查詢了一下,所謂「盲井案」,是緣於一部同名電影反映的案情模式。我稱之為膽大包天、罪大惡極。其犯罪行為過程概括為:騙人、踩點、殺人、偽造礦難、詐騙賠償金。具體就是以介紹工作為名,將打工者誘騙至礦區幹活,伺機將打工者害死在礦井,並偽造礦難假象,再冒充死者家屬身份與礦主談判私了,索要賠償。
稱其為駭人聽聞,是達到了「團夥犯罪」、「蓄謀殺人」、「敲詐錢款」、「肆無忌憚地連續作案」、「延續多年」等系列條件。全都是團隊作案,且分工明確,一部分人負責礦場踩點,一部分人負責物色作案對象,一部分以被害者親屬或工友身份與被害者一起前往礦場務工,並趁機將其殺害偽造礦難,團隊中另一部分則以受害者親屬的身份出現,與礦場負責人負責談判賠償事宜。
自1998年偵破的中國三起特大礦洞詐騙殺人團夥案(陝西安康市的潘申寶團夥(致死28人)、餘貴銀團夥(致死38人)、鄭吉寬團夥(致死100人)開始,至2019年4月槍決的陝西漢中市的彭萬軍團夥為止,採礦業駭人聽聞的預謀殺人騙賠案件,綿延了近20年。筆者粗略地查詢了期間媒體公開報導的還有:
——2010年,江西省新餘市某煤礦發生的殺人騙賠案:來自四川的幾名礦工將智障人到某礦場打工,然後將智障人弄死,騙取賠償金。
——2013年,陝西白水縣某煤礦發生的預謀殺人索賠案。偽造礦井塌方事故,假冒死亡礦工的家屬與礦主談判,拿到69萬元賠償。
——2014年8月7日河北邯鄲礦井殺人騙賠案開審, 21名來自四川、雲南等地的農民工組成團夥,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的10個月裡,採取招黑工、冒名頂替、礦井踩點,用錘子或石頭殺工友、索賠,共殺害4人,騙賠約185萬元。
——2016年5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對故意殺人偽造礦難騙取賠償款系列案的74名被告人依法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系列案共致17人死亡。
同年6月7日重慶晨報的報導,其上遊新聞欄目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輸入關鍵詞「煤礦 騙取賠償金 」,一共搜出14個結果,其中判決書8分,另有裁定書4份,涉及7起煤礦殺人騙賠案,近50名涉案人員。
這類延續發生的極端惡性案件,是在向誰挑戰,給誰抹黑?血案罪惡肯定不只是這幾個團夥,也不僅是陝西、四川的團夥,而2019年4月剛剛處決的彭萬軍團夥也未必是最後的盲井案。全國的執法部門和全社會都要警醒與作為!
曾經震驚全國的山西「黑磚窯」案,現今連年發生的盲井案,系列的團夥猖獗殺人詐錢索賠犯罪,是否表明21世紀的局部地區個別行業領域還未完全消除100年前《狂人日記》裡的「吃人」現象呢。
再說說案件之外,卻與案件有關的話題。緣於上世紀90年代礦洞詐騙殺人系列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盲井》於2003年拍攝完成,揭露人性,震撼人心,但由於其反應的是無比尖銳的現實題材,被國家廣電總局封成了禁片。也留了一條縫隙,2003年4月得以在香港上映,結果在當年的柏林電影節一舉擊敗了廣電總局隆重推舉的商業大片《英雄》,拿到了銀熊獎。
我們想說的是,如果,當年有關部門不僅僅是考慮封堵負面影響的面子問題,能想得更深更遠一些,讓2003年這部優秀而深刻的現實題材影片能夠普及公映,那肯定可以讓更多善良的民眾警醒,也肯定可以讓更多的礦場主與採礦管理者警惕和反思,甚至讓一些潛在的圖謀不軌者忌憚和顧慮。結果,影片封禁,面子是有了,社會表面也是平靜的,絕大部分民眾對負面的黑惡一無所知,但罪惡的歹徒們還是繼續如法炮製在作惡,繼續以老套的手法輕而易舉地得逞,延續危害至15年後的今天。
可惜,蒼白的現實不相信善良的「如果」,只有嚴酷的「結果」。
筆者對觸目驚心的盲井案有兩個層面的反思,一是思想觀念層面。礦難殺人騙賠案參與者幾乎都是來自偏遠地區的鄉村農民。原本善良淳樸的村民,緣何集體團夥地犯罪作惡?其思想觀念因何影響變化,對貧苦偏遠地區農民該如何加強教育和引導?包括以模範先進事例的正面教育,也包括負面事例、惡性案件的反面警示。切忌報喜不報憂、遮羞蓋醜的粉飾太平。
二是執行技術層面。「現實版『盲井』案件頻發,無疑表明長期以來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存在較大漏洞。國家雖然制定了諸多法規規章,但顯然貫徹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所以此類案件發生,決不能僅僅處理處決直接犯罪人員,對於當地礦山的經營者和監督管理部門要追責問責,減少失職瀆職。
惟願新時代的朗朗乾坤下,全國成千上萬的礦場礦洞不再有團夥犯罪的猖獗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