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2月6日訊(記者劉丁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
這回離婚冷靜期,是真的來了!消息一出相關話題迅速佔據熱搜前二,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離婚冷靜期是什麼?」「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領取嗎?」「咋個「冷靜」法?」……
還有網友提出質疑:離婚冷靜期是在幹涉婚姻自由嗎?如果遭遇重婚、家暴、遺棄、轉移婚內財產等情況,離婚冷靜期是不是就成了「窗口風險期」?「離婚有冷靜期,是不是結婚也需要設置冷靜期」?
12月8日,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婦聯副主席(兼)、省律師協會婚姻與家庭法律委員會主任、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謝文敏將做客楚天都市報,接聽市民有約熱線,為市民朋友解讀「離婚冷靜期」,並提供相關法律諮詢服務。
冷靜期到底是「婚姻的守護者」,還是「自由的絆腳石」?離婚冷靜期真的會讓離婚更難麼?你又是如何看待離婚冷靜期的?說說你的看法?如果您需要相關的法律幫助,或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有任何困惑,都可以給我們留言,由謝文敏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解答。
(謝文敏照片)
【來源: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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