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專利權惡意投訴構成不正當競爭!廣州一公司被判賠5萬

2020-12-23 瀟湘晨報

廣州兩家美容類設備生產公司,旗下均有光波艙產品,且因為這款產品屢屢產生衝突。

因認為廣州市海田美容儀器有限公司(下稱海田公司)等在明知他人經營的美容產品光波艙使用的是現有設計,且已經主動撤回行政查處請求的前提下,仍多次在網商平臺發起投訴,其行為涉嫌屬於濫用專利權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投訴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廣州市白雲區石井格斯美醫器械製造廠(下稱格斯美醫廠)一紙訴狀起訴至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請求法院判決確認自己不構成專利侵權,判令海田公司的相關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並賠償經濟損失等。

近日,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海田公司等惡意投訴行為嚴重影響了格斯美醫廠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準則,構成不正當競爭,應予制止並賠償格斯美醫廠經濟損失5萬元。據廣州知產法院方面介紹,目前該案已被提起上訴。

案情:廣州兩家公司均推出光波艙產品,一家主動撤回行政查處請求仍被多次投訴

裁判文書顯示,盤某軍是名為「遠紅外線光波艙」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人,該專利由盤某軍於2014 年6 月20 日提交專利申請,並於2014年12 月3 日獲得授權(專利號:ZL201430193355.8)。2017 年10 月23 日,海田公司以上述專利獨佔被許可人的名義向廣州市白雲區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主張格斯美醫廠生產、銷售的光波艙涉嫌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權,請求廣州市白雲區知識產權局責令格斯美醫廠停止生產、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2018 年2 月5 日,格斯美醫廠向廣州市白雲區知識產權局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主張被投訴產品使用的是現有設計,未構成侵權。2018 年3 月12 日,海田公司向廣州市白雲區知識產權局提出撤回請求,隨後被準許其撤回糾紛處理請求。

該案撤訴後,盤某軍又多次通過1688、淘寶網平臺投訴格斯美醫廠涉嫌侵權。2018 年9 月28 日,格斯美醫廠向盤某軍、海田公司發送了律師函要求其停止所有投訴或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之訴。2019 年4 月29 日,格斯美醫廠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專利不侵權之訴,並主張盤某軍、海田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爭議:外觀設計專利權人的投訴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法院認定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相近時,應當以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根據授權外觀設計、被訴侵權設計的設計特徵,以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進行綜合判斷。產品正常使用時,容易被直接觀察到的部位相對於其他部位,授權外觀設計區別於現有設計的設計特徵相對於授權外觀設計的其他設計特徵對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更具影響。被訴侵權設計與授權外觀設計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相同;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實質性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近似。該案中,被投訴產品與涉案專利均是光波艙,屬於同類產品,以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經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兩者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差異,構成相同,故被投訴侵權設計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保護範圍。然而,相關證據表明,海田公司於網上公開銷售光波艙產品,其中貨品快照的生成時間為2014 年4 月29 日,早於涉案專利申請提交日期。1688 網站為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網站,系獨立于格斯美醫廠的第三方網站,與格斯美醫廠不存在任何利害關係,其伺服器亦處于格斯美醫廠的控制之外,且該貨品快照生成於海田公司所經營的網店,故該網站生成的貨品快照信息穩定、公開、不易篡改。上述貨品快照公布了光波艙的產品圖片,可證明海田公司在涉案專利申請日之前即公開銷售光波艙產品,構成現有設計。因此,格斯美醫廠製造、銷售的被投訴產品外觀設計雖然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保護範圍,但屬於現有設計,故不構成專利侵權。

而在盤某軍和海田公司的投訴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問題上,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認為,盤某軍、海田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理應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誠信經營,但現有證據顯示,海田公司在涉案專利申請日之前已在1688 網上公開銷售與涉案專利及被投訴產品外觀一致的光波艙產品,盤某軍作為當時的海田公司股東和監事,理應對此明知,但卻將已公開的產品外觀設計申請涉案專利並獲得授權;海田公司明知涉案專利不具備新穎性,不符合專利授權條件,且格斯美醫廠製造、銷售的光波艙產品屬於現有設計,卻向廣州市白雲區知識產權局投訴該產品侵犯涉案專利權,其主觀上存在濫用專利權打壓同行的惡意;在海田公司主動撤回該投訴後,仍繼續在網上多次投訴,其主觀惡意明顯。

因此,二者的行為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準則,構成對格斯美醫廠的不正當競爭。

法官:嚴厲打擊故意利用已是現有設計的智慧財產權打壓同行的行為

據承辦法官官健介紹,本案為確認不侵害專利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該類型案件較一般侵權案件辦理思路不同,較為特別。

本案經分析,被訴侵權產品雖然與涉案專利相同,但構成現有設計,故格斯美醫廠訴請確認其被投訴產品不侵害涉案專利權成立。同時,本案經嚴密分析,認定盤某軍、海田公司在明知被投訴產品為現有設計而不構成侵權的情形下,先後多次對格斯美醫廠進行投訴,在主觀上存在惡意,在客觀上不具有正當性,嚴重影響格斯美醫廠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準則,損害了格斯美醫廠正當商業利益,故盤海軍、海田公司的惡意投訴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予制止。

「該案的處理對於濫用專利權而構成不正當競爭等問題作了有益的嘗試,嚴厲打擊了故意利用已是現有設計的智慧財產權打壓同行的行為,有利於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官健說。

採寫:南都記者 諸未靜 通訊員 徐曉霞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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